【招标公告】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优秀艺术作品创作生产--剧目创作制作项目(第三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优秀艺术作品创作生产--剧目创作制作项目(第三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西宁市 | 采购单位 | 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优秀艺术作品创作生产--剧目创作制作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优秀艺术作品创作生产--剧目创作制作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甘肃长青竞磋(货物)2023-008-03
项目名称: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优秀艺术作品创作生产--剧目创作制作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优秀艺术作品创作生产--剧目创作制作项目(第三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优秀艺术作品创作生产--剧目创作制作项目(第三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投标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15楼1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
3.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地 址: 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15楼15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1114优秀艺术作品创作生产008.pdf
683.5K
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优秀艺术作品创作生产--剧目创作制作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甘肃长青竞磋(货物)2023-008-03
项目名称: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优秀艺术作品创作生产--剧目创作制作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优秀艺术作品创作生产--剧目创作制作项目(第三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优秀艺术作品创作生产--剧目创作制作项目(第三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投标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15楼1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
3.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地 址: 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15楼15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1114优秀艺术作品创作生产008.pdf
683.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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