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3历史文化名城专项省级评估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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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西宁市 | 采购单位 |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3历史文化名城专项省级评估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3历史文化名城专项省级评估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历史文化名城专项省级评估项目。已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青海省。
招标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建科〔2021〕83号)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名城保护)部门应会同文物部门结合名城自评估工作,每年对本省(自治区)所有名城开展一轮评估,形成省级评估报告。计划采购服务单位对同仁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开展省级评估。
服务期: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招标控制价:***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等。公司成立时间短于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年限的提供已有年度财务报表即可、新成立公司且年限不足一年的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0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03室)持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报名的投标人,须将上述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972876957@qq.com后,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7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2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丁强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户名: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63001373637050019785
开户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
2023年11月27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历史文化名城专项省级评估项目。已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青海省。
招标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建科〔2021〕83号)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名城保护)部门应会同文物部门结合名城自评估工作,每年对本省(自治区)所有名城开展一轮评估,形成省级评估报告。计划采购服务单位对同仁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开展省级评估。
服务期: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招标控制价:***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等。公司成立时间短于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年限的提供已有年度财务报表即可、新成立公司且年限不足一年的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0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03室)持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报名的投标人,须将上述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972876957@qq.com后,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7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2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丁强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户名: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63001373637050019785
开户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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