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直租业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GIL-2023ZL-ZB017
【招标公告】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直租业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GIL-2023ZL-ZB017: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西宁市 | 采购单位 |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直租业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国网青海省电力
公司直租业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IL-2023ZL-ZB01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并委托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融资租赁-直接租赁方式进行采购,直接租赁是指出租人(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根据承租人(租赁物使用方)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应商(中标人)的选择,出资向供应商(中标人)购买租赁标的物,并租给承租人(租赁物使用方)使用,承租人(租赁物使用方)则分期向出租人(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有,租赁期满,租金支付完毕后租赁物件所有权归承租人(租赁物使用方)所有。
2.招标范围、项目实施要求、移交
2.1投标人负责组织租赁标的物的具体实施,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阶段完成租赁标的物所需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结算、决算、决算审核、审计审价和其他服务等以及设备零购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具体分标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限价等具体内容见附表:附表1《项目类需求一览表》、附表2《物资类需求一览表》。
注:设定最高限价的项目,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2.2项目实施要求
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项目团队,具体负责项目的资金落实,在实施阶段承担实施任务,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质量和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约定完成,按照承租人要求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内容并通知验收。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监管工作(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资金筹措、资金支付与使用、计量、验收、结算、决算、决算审核、移交等),并为监管检查提供必要条件。
2.3移交
标的物完工验收通过并完成审计审价工作后,中标人按照相关约定将项目资产及整套建设资料移交给承租人,招标人按照承租人确认后的价款及相关约定支付给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类投标人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增值税税率13%)。
(2)投标人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
(3)投标人应具有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在国内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履约问题影响项目质量和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
(6)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7)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9)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7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10)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2物资类投标人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2)投标人须具有按照相应技术要求保障如期交货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c.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d.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e.对于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f.被责令停业的;
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6)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8)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9)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0)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技术规范书。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05日下午17:00
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服务大厅https://xdzhgyl.qh.sgcc.com.cn/hall/#/login,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投标人应妥善保管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服务大厅账号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实行网上获取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资格自审合格的各潜在承包商(服务商),登录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服务大厅http://xdzhgyl.qh.sgcc.com.cn/hall/#/login,各潜在承包商(服务商)如没有账号则点击登录界面右下角“注册”按钮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登录完成后点击界面正上方的“招标采购”选择投标管理进入查看招标公告,选择需要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投标,投标完成后点击左边菜单栏选择查看投标报名按钮,点击已投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重要提示:按照要求具体项目进行投标,一个供应商对应一个账号,如发现多次注册后投标后果自负,如有疑问需致电0971-6076739 15301131564 安女士)。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此次招标采购采用大文件上传+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标包其报价文件需另提交Excel,其余所有投标文件格式为双层PDF文件)。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09:30。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当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和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项目类1457771096@qq.com,物资类471228694@qq.com。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及成功发送电子邮件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电子邮件发送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截标前将应答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项目类1457771096@qq.com,物资类471228694@qq.com。
投标文件发送要求:投标人以分标为单位将商务(含开标文件、报价文件(需另提交Excel)、商务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压缩(自行设定四位数字的密码)发送至指定邮箱,(即一个投标人一个分标制作一个压缩包发送一封邮件),邮件名称及压缩包名称命名按下列格式:分标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例:运维服务-包X-投标人名称)。
解压密码发送要求:将解压密码在截标后12月25日上午09:30-09:40时间段内发送至至指定邮箱:项目类1457771096@qq.com,物资类471228694@qq.com,无需发送附件只需将投标人名称及4位数字密码发送即可,一个投标人在本批次所有标包设置一个密码。(例:投标人名称+密码)
6.开标
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本次开标采用钉钉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展示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开标会议二维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s://www.qhei.net.cn)、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服务大厅(http://xdzhgyl.qh.sgcc.com.cn/hall/#/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
邮编:810000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
邮编:810000
项目类联系人:***
电话:***
物资类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971-6076790
电子邮件:zbgs502@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宁新支行
联行号:102851002683
账号:2806026809100002525
9.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附表1《项目类需求一览表》
附件1.xlsx
附表2《物资类需求一览表》
附件2.xls
附件1:合规约定(业务关联方)
附件3:合规约定.doc
投标提示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加力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缓解资金压力,以“诚信担保”替代“投标责任担保”的方式,规范开展招标采购活动,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投标保证金承诺详见招标文件。
公司直租业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IL-2023ZL-ZB01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并委托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融资租赁-直接租赁方式进行采购,直接租赁是指出租人(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根据承租人(租赁物使用方)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应商(中标人)的选择,出资向供应商(中标人)购买租赁标的物,并租给承租人(租赁物使用方)使用,承租人(租赁物使用方)则分期向出租人(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有,租赁期满,租金支付完毕后租赁物件所有权归承租人(租赁物使用方)所有。
2.招标范围、项目实施要求、移交
2.1投标人负责组织租赁标的物的具体实施,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阶段完成租赁标的物所需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结算、决算、决算审核、审计审价和其他服务等以及设备零购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具体分标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限价等具体内容见附表:附表1《项目类需求一览表》、附表2《物资类需求一览表》。
注:设定最高限价的项目,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2.2项目实施要求
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项目团队,具体负责项目的资金落实,在实施阶段承担实施任务,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质量和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约定完成,按照承租人要求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内容并通知验收。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监管工作(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资金筹措、资金支付与使用、计量、验收、结算、决算、决算审核、移交等),并为监管检查提供必要条件。
2.3移交
标的物完工验收通过并完成审计审价工作后,中标人按照相关约定将项目资产及整套建设资料移交给承租人,招标人按照承租人确认后的价款及相关约定支付给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类投标人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增值税税率13%)。
(2)投标人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
(3)投标人应具有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在国内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履约问题影响项目质量和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
(6)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7)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9)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7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10)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2物资类投标人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2)投标人须具有按照相应技术要求保障如期交货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c.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d.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e.对于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f.被责令停业的;
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6)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8)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9)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0)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技术规范书。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05日下午17:00
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服务大厅https://xdzhgyl.qh.sgcc.com.cn/hall/#/login,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投标人应妥善保管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服务大厅账号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实行网上获取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资格自审合格的各潜在承包商(服务商),登录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服务大厅http://xdzhgyl.qh.sgcc.com.cn/hall/#/login,各潜在承包商(服务商)如没有账号则点击登录界面右下角“注册”按钮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登录完成后点击界面正上方的“招标采购”选择投标管理进入查看招标公告,选择需要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投标,投标完成后点击左边菜单栏选择查看投标报名按钮,点击已投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重要提示:按照要求具体项目进行投标,一个供应商对应一个账号,如发现多次注册后投标后果自负,如有疑问需致电0971-6076739 15301131564 安女士)。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此次招标采购采用大文件上传+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标包其报价文件需另提交Excel,其余所有投标文件格式为双层PDF文件)。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09:30。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当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和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项目类1457771096@qq.com,物资类471228694@qq.com。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及成功发送电子邮件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电子邮件发送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截标前将应答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项目类1457771096@qq.com,物资类471228694@qq.com。
投标文件发送要求:投标人以分标为单位将商务(含开标文件、报价文件(需另提交Excel)、商务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压缩(自行设定四位数字的密码)发送至指定邮箱,(即一个投标人一个分标制作一个压缩包发送一封邮件),邮件名称及压缩包名称命名按下列格式:分标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例:运维服务-包X-投标人名称)。
解压密码发送要求:将解压密码在截标后12月25日上午09:30-09:40时间段内发送至至指定邮箱:项目类1457771096@qq.com,物资类471228694@qq.com,无需发送附件只需将投标人名称及4位数字密码发送即可,一个投标人在本批次所有标包设置一个密码。(例:投标人名称+密码)
6.开标
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本次开标采用钉钉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展示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开标会议二维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s://www.qhei.net.cn)、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供应服务大厅(http://xdzhgyl.qh.sgcc.com.cn/hall/#/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
邮编:810000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
邮编:810000
项目类联系人:***
电话:***
物资类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971-6076790
电子邮件:zbgs502@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宁新支行
联行号:102851002683
账号:2806026809100002525
9.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附表1《项目类需求一览表》
附件1.xlsx
附表2《物资类需求一览表》
附件2.xls
附件1:合规约定(业务关联方)
附件3:合规约定.doc
投标提示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加力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缓解资金压力,以“诚信担保”替代“投标责任担保”的方式,规范开展招标采购活动,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投标保证金承诺详见招标文件。
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