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第232批(一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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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西宁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3年第232批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第232批(一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TPFW2023-12-232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第232批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HXN3型机车牵引电机通风机委外维修等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说明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0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日17: 00 时至 次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五楼511室)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另外准备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或以快递邮寄、传真(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购买采购文件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发电子邮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扫描件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qztlgswzzbcgs@163.com)的方式购买采购文件。
除按照上述方式进行报名外,同时还需以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4.1.1 登录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国铁采购平台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随机码”。
4.1.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陆成功后,点击“招标(试)”→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录入缴费凭证】或【支付】按钮,进行报名操作。
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文件】。
4.2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
4.3 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投标,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无论中标与否,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概不退还。
4.4 购买须知: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编号、包件号、项目名称,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内,不接受现金。在发售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4.5 缴费须知:投标人在转账汇款时请将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保证金逐笔逐项注明所参加项目的完整具体项目编号、包件号,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采购公告指定的账户。经财务核实未到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投标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七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7.1.1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招标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支行及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7.1.2 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实施处罚。
7.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7.3 凡参加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的所有厂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近两年内所有经济类判决书,查询无相关条目的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首页截图,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行下载。参加投标时将裁判文书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首页,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7.4 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账 号:6305 0145 3637 0000 0541
开户行名称:建行西宁铁路支行
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qhqztlsygs02@163.com。
7.5 《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投标单位开具发票信息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7.6 招标人需提供采购文件电子版。
7.7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如需弃标,须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将弃标函发送至邮箱:qztlgswzzbcgs@163.com,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七一路53号五楼
邮 编:81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0971-7192032
电子邮件:qztlgswzzbcgs@163.com(资料接收邮箱,请将报名相关资料发送至此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财务电话:0971-7125303
电子邮件:qhqztlsygs02@163.com(财务邮箱,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此邮箱)
开户银行:建行西宁铁路支行
账 号:6305 0145 3637 0000 0541
2023年12月10日
采购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及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
XNJW232-01 | HXN3型机车牵引电机通风机维修 | TFJZ001-8GAX | 台 | 2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HXN3型机车牵引电机通风机维修 | TFJZ002-8GAX | 台 | 2 |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出具相应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02 | 显示屏 | FC600 | 台 | 7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理》(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出具相应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若本包件投标单位为路外企业,不得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 | |||||
XNJW232-03 | HXN3型机车冷却风扇和电机维修 | FSDJZ01-8GAX | 台 | 2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HXN3型机车冷却风扇和电机维修 | FSDJZ02-8GAX | 台 | 2 |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出具相应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04 | 辅助逆变器维修 | OCIM02 | 台 | 10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出具相应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05 | HXN3型机车动力组维修 | 16V265H | 台 | 4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06 | HXN3型机车动力间通风机维修 | TFJ0005-8G0X | 台 | 3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出具相应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07 | HXN3型机车电器间通风机维修 | NDTP254UD-4/2A TH | 台 | 4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出具相应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08 | HXN3型机车曲轴维修 | 16V265H柴油机曲轴 | 根 | 1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09 | 螺杆式空压机机组维修 | SL22-56/B | 台 | 6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10 | 电源接线盒(PSJB)维修 | 783984 | 台 | 4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电子控制阀(EBV)维修 | 782581 | 台 | 5 |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11 | AT1板卡维修 | JK11430B-HST | 个 | 8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12 | AT1板卡维修 | 6A-AT1-HXD1C-GY-YDYZD-2-ZJ | 个 | 9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AV1板卡维修 | 173.2mm×220mm×30.2mm/六轴车使用Ydvs-01-AV1 | 个 | 8 | ||
AV2板卡维修 | 173.2mm×220mm×30.2mm/六轴车使用Ydvs-01-AV2 | 个 | 8 | ||
AV3板卡维修 | 173.2mm×220mm×60.7mm/六轴车使用Ydvs-01-AV3 | 个 | 8 |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理》(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13 | 音视频显示终端A机(ZS) 维修 | TPX70-X65B110B02(六轴车Ⅰ端/八轴车A节使用 ) | 个 | 10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音视频显示终端B机(ZS) 维修 | TPX70-X65B110B03(六轴车Ⅱ端 使用) | 个 | 10 | ||
AP板卡维修 | TE6306020300 | 个 | 3 | ||
AV1板卡维修 | 173.2mm×220mm×30.2mm/六轴车使用TPJ4-11A | 个 | 8 | ||
AV2板卡维修 | 173.2mm×220mm×30.2mm/六轴车使用TPJ4-11B | 个 | 8 | ||
AV3板卡维修 | 173.2mm×220mm×60.7mm/六轴车使用 TPJ12 | 个 | 8 |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14 | CPU1板卡维修 | TK-6A-CPU1-01 | 个 | 16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CPU2板卡维修 | TK-6A-CPU2-01 | 个 | 16 | ||
AB板卡维修 | TK-6A-AB-1 | 个 | 8 | ||
CAN板卡维修 | TK-6A-CAN-01 | 个 | 8 | ||
PW1板卡维修 | TK-6A-PW1-01 | 个 | 4 | ||
PW2板卡维修 | TK-6A-PW2-01 | 个 | 3 | ||
ST1板卡维修 | TK-6A-ST1-01 | 个 | 5 | ||
ST2板卡维修 | TK-6A-ST2-01 | 个 | 5 | ||
SWT1板卡维修 | TK-6A-SWT1-01 | 个 | 5 | ||
SWT2板卡维修 | TK-6A-SWT2-01 | 个 | 5 |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15 | AG板卡维修 | THLA6C-11 (单锁/输出电压0-100V) | 个 | 8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16 | AG板卡维修 | XL8-21A-12-H100 (单锁/输出电压0-100v) | 个 | 6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17 | AF板卡维修 | 173.2mm×220mm×30.2mm/JB-QB-16AF | 个 | 10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18 | AF板卡维修 | 173.2mm×220mm×30.2mm/JBQ-BZ-6901J | 个 | 11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19 | AF板卡维修 | 173.2mm×220mm×30.2mm/LAF LAF | 个 | 6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AV1板卡维修 | 173.2mm×220mm×30.2mm/六轴车使用LAV-AV1 | 个 | 6 | ||
AV2板卡维修 | 173.2mm×220mm×30.2mm/六轴车使用LAV-AV2 | 个 | 6 | ||
AV3板卡维修 | 173.2mm×220mm×60.7mm/六轴车使用LAV-AV3 | 个 | 6 |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20 | 直流内燃机车增压器维修 | ZN310LSA4-1 | 台 | 10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直流内燃机车增压器维修 | ZN310LSA4 | 台 | 6 | ||
直流内燃机车增压器维修 | ZN315-LSB | 台 | 2 |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21 | 直流内燃机车螺杆式空压机委外维修 | TSA-330系列 | 台 | 12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22 | 涡流探伤仪年检 | TZ-WJ | 台 | 1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超声波探伤仪年检 | TZ-2H | 台 | 5 | ||
CTS-PA22B相控阵超声波探伤仪年检 | CTS-PA22B | 台 | 1 |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布〈机车零部件探伤规则〉的通知》(铁总运【2014】306号)维修及报废管理规定,超声探伤仪、涡流探伤仪每年送铁路局确定的部门年检。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23 | DF8B轮对维修 | QSJ11-52-20B-000整体轮对 | 对 | 18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24 | 直流内燃机车电机委外维修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附件“铁路机车车辆重要部件维修能力评估范围目录”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25 | 减振器维修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26 | 机车远程监测与诊断系统(CMD)板卡维修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27 | 机车远程监测与诊断系统(CMD)板卡维修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28 | 机车远程监测与诊断系统(CMD)板卡维修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29 | 和谐型电力机车受电弓维修 | TSG15F/B | 台 | 6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30 | 和谐型电力机车空气压缩机组委外维修 | BT-2.4/10AD、BT-3.0/10AD | 台 | 8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31 | 电力机车空气压缩机组委外维修 | SL20-5-113 | 台 | 9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32 | 电力机车空气压缩机组委外维修 | TSA-230ADVⅡ/TSA-230AD | 台 | 10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33 | 单元制动器维修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34 | 单元制动器维修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35 | 曲轴维修 | 16V280ZJA | 根 | 3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36 | DF8B型柴油机机体维修 | 16V280ZJA | 台 | 3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37 | HXN3型机车主发励磁斩波器维修 | LC1-LS | 台 | 5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出具相应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
XNJW232-38 | HXN3型内燃机车增压器维修 | 40159771/40159772 | 台 | 2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机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5.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7.按照《机车车辆委外修管理办法》(铁机辆〔2020〕178号)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未将整体及关键项点业务转包的说明,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必须为部件制造商或根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铁机辆〔2023〕66号)的要求,取得对应型号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的企业。 9.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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