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福州-三明)段沙县-三明标段线路工程生产服务车辆(随车起重吊、背管车)作业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福州-三明)段沙县-三明标段线路工程生产服务车辆(随车起重吊、背管车)作业服务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福州-三明)段沙县-三明标段线路工程生产服务车辆(随车起重吊、背管车)作业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福州-三明)段沙县-三明标段线路工程生产服务车辆(随车起重吊、背管车)作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福州-三明)段沙县-三明标段线路工程施工生产服务车辆(随车起重运输车、背管车)作业服务项目
(1)招标工作完成后,由招标人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所列设备进行现场查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设备用于其他项目不能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按所投标段推荐候选人排名顺延下一位候选人为中标人。
(2)评标结束后,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拟投设备的相关规格型号进行核查及现场考察。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或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符、未能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招标人有权否决该投标,中标结果顺延;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将承担因弄虚作假、不配合招标人核查等行为所带来的一切责任。
(3)所投入设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一致,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福州-三明段)沙县-三明标段线路工程施工现场所需生产服务车辆(随车起重运输车2台、背管车2台)。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福州-三明段)沙县-三明标段线路工程施工现场,福建三明市境内;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93.3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1个标段:
2.7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打印版);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4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提供能满足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福州-三明段)沙县-三明标段线路施工需要的自有工程设备(不含自然人工程设备)起重能力6t及以上随车起重运输车2台、背管车2台。(背管车提供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车辆照片;随车起重运输车提供行驶证原件扫描件,吊装起重力矩表照片)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前)车辆租赁作业服务业绩累计金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所提供业绩必须车辆租赁作业服务业绩,合同中含有其他设备,无法确定业绩金额的不予计算,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发票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
3.6人员承诺:投标人须承诺投入本项目车辆每台配备驾驶人员1名,有合格的驾驶证、操作证件,数量及证件有效性全部符合法定要求。雇佣人员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保险。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查询截图)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查询截图)
3.8承诺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前)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服务商承诺,盖单位公章,见投标函)。
3.9承诺2设备承诺: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列设备资料真实,无弄虚作假,且中标后随时可以为项目提供服务,否则招标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3.10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1月24日09:00:00至2024年01月3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③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日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在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519915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R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2 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受疫情影响,开标时间有可能变更,请及时关注项目通知信息。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包),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 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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