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宁市大通县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楼医用气体系统工程
【招标公告】西宁市大通县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楼医用气体系统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西宁市 | 采购单位 | 宏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西宁市大通县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楼医用气体系统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宏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西宁市大通县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楼医用气体系统工程”进行国内询比招标,现公开邀请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 | 西宁市大通县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楼医用气体系统工程 |
项目编号 | 青海青昊询比(货物)2024-005 |
招标方式 | 询比招标 |
招标预算控制额度 | ***.80元 |
项目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 1、具备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 投标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 202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 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此项请作情况说明)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信誉要求: (1)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1月25日 |
询比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4年01月26日-2024年01月28日,上午9:00分-12:00,下午14:00-17:00 |
询比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询比文件售价 | 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询比文件发售地点 | 地址: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富兴路富兴花园5栋二单元2061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3521515553@qq.com |
购买询比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投标人报名所需带的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加盖公章)。 |
询比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0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
询比时间 | 2024年02月0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
询比及开标地点 | 使用CA锁完成线上不见面开标(http://qinghai.etrading.cn/) |
招标人及联系人电话 | 招标单位:宏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环城东路30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富兴路富兴花园5栋二单元206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新宁路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105051506691 |
投标保证金 | 询比保证金: 大写:贰万元整 小写:20000.00元 收款单位: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82010000000570421 |
提交方式 | 提交方式: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网上递交。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0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份数 | /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使用CA锁完成线上不见面开标(http://qinghai.etrading.cn/) |
答疑澄清方式 | 采用现场答疑。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
代理服务费收取 | 收取对象:中标人。 服务费金额:大写:贰万贰仟元整 小写:22000.00元 注:购买招标文件及中标服务费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新宁路支行账号:105051506691 |
其他事项 | 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青海省招标响应行业推荐性标准《青海省非招标方式招标采购代理规范》的有关条款执行。 2、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发布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内容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3、自中标结果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需提交一正两副纸质版投标文件和一份电子版(须加盖公章)。 |
监督部门 | 监督单位:宏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人:万先生 监督电话:0971-5561916 |
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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