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物流中心厂区升降举升平台租赁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公告】新物流中心厂区升降举升平台租赁服务项目询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西宁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新物流中心厂区升降举升平台租赁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物流中心厂区升降举升平台租赁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QHYC-WZCG-2024-04
3.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5万元
4.询价时间:2024年4月25日下午16时00分
5.询价地点:西宁市胜利路64号烟草大厦0310会议室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下午16时00分
7.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宁市胜利路64号烟草大厦0310会议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举升设备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认证标准,操作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
2.其他要求:
(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截图及“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截图(投标截止日前20日内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中需体现查询日期),及其它能自行证明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征信记录。
(2)本次采购活动中,发现有行贿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列入青海省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实施严格禁入措施,并禁止参加全省烟草系统各单位其他新采购项目。
(3)近三年来有行贿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本单位、本单位下属单位及本单位以外的其他主体),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列入青海省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取消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并禁止参加全省烟草系统各单位其他新采购项目。
(4)被列入烟草行业禁止期限内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及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具备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
(5)谈判响应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三、报名须知
请于接收到《询比邀请函》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我方提交《询比邀请回函》。
地点: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76号青海烟草物流中心综合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下午16点00分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64号烟草大厦03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25日下午16点00分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64号烟草大厦03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
七、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76号青海烟草物流中心综合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青海烟草物流中心
2024年4月15日
1.采购项目名称:新物流中心厂区升降举升平台租赁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QHYC-WZCG-2024-04
3.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5万元
4.询价时间:2024年4月25日下午16时00分
5.询价地点:西宁市胜利路64号烟草大厦0310会议室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下午16时00分
7.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宁市胜利路64号烟草大厦0310会议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举升设备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认证标准,操作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
2.其他要求:
(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截图及“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截图(投标截止日前20日内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中需体现查询日期),及其它能自行证明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征信记录。
(2)本次采购活动中,发现有行贿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列入青海省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实施严格禁入措施,并禁止参加全省烟草系统各单位其他新采购项目。
(3)近三年来有行贿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本单位、本单位下属单位及本单位以外的其他主体),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列入青海省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取消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并禁止参加全省烟草系统各单位其他新采购项目。
(4)被列入烟草行业禁止期限内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及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具备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
(5)谈判响应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三、报名须知
请于接收到《询比邀请函》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我方提交《询比邀请回函》。
地点: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76号青海烟草物流中心综合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下午16点00分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64号烟草大厦03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25日下午16点00分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64号烟草大厦03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
七、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76号青海烟草物流中心综合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青海烟草物流中心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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