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囊谦县扎曲河(香达镇段)防洪维修工程标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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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囊谦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囊谦县扎曲河(香达镇段)防洪维修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玉树州·囊谦县][公开招标][施工]囊谦县扎曲河(香达镇段)防洪维修工程标段一[已发公告]
囊谦县扎曲河(香达镇段)防洪维修工程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囊谦县扎曲河(香达镇段)防洪维修工程已由玉树藏族自治州水利局以玉水字【20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囊谦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囊谦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囊谦县扎曲河(香达镇段)
(2)招标范围:1、拆除重建损毁堤防620m,保证囊谦县香达镇砍达村、多昌村周边共2350人、牲畜1030头及下游村庄、林地、草地、沿线道路和桥梁安全,提高项目区防洪能力,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拆除扎曲右岸原有损毁堤防620m,按上下游已建堤防结构断面进行重建。3、河道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4、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拆除重建堤防按原有堤线布置,设计应做好与已建防洪堤的衔接。5、新建堤防总高度为5.5m,基础埋深2.5m,采用C20埋石混凝土。护坡采用格宾网箱结构,坡比1:2、厚度0.5m,护坡后铺设土工布反滤。堤顶设宽5.0m的C25 混凝土马道。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0317001001
标段名称:囊谦县扎曲河(香达镇段)防洪维修工程标段一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06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09月03日
建设内容:1、拆除重建损毁堤防620m,保证囊谦县香达镇砍达村、多昌村周边共2350人、牲畜1030头及下游村庄、林地、草地、沿线道路和桥梁安全,提高项目区防洪能力,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拆除扎曲右岸原有损毁堤防620m,按上下游已建堤防结构断面进行重建。
3、河道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4、拆除重建堤防按原有堤线布置,设计应做好与已建防洪堤的衔接。
5、新建堤防总高度为5.5m,基础埋深2.5m,采用C20埋石混凝土。护坡采用格宾网箱结构,坡比1:2、厚度0.5m,护坡后铺设土工布反滤。堤顶设宽5.0m的C25 混凝土马道。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0317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4月25日00:00时至2024年04月29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5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八(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囊谦县水务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8 、联系方式
2024年04月24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囊谦县扎曲河(香达镇段)防洪维修工程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囊谦县扎曲河(香达镇段)防洪维修工程已由玉树藏族自治州水利局以玉水字【20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囊谦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囊谦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囊谦县扎曲河(香达镇段)
(2)招标范围:1、拆除重建损毁堤防620m,保证囊谦县香达镇砍达村、多昌村周边共2350人、牲畜1030头及下游村庄、林地、草地、沿线道路和桥梁安全,提高项目区防洪能力,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拆除扎曲右岸原有损毁堤防620m,按上下游已建堤防结构断面进行重建。3、河道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4、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拆除重建堤防按原有堤线布置,设计应做好与已建防洪堤的衔接。5、新建堤防总高度为5.5m,基础埋深2.5m,采用C20埋石混凝土。护坡采用格宾网箱结构,坡比1:2、厚度0.5m,护坡后铺设土工布反滤。堤顶设宽5.0m的C25 混凝土马道。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0317001001
标段名称:囊谦县扎曲河(香达镇段)防洪维修工程标段一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06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09月03日
建设内容:1、拆除重建损毁堤防620m,保证囊谦县香达镇砍达村、多昌村周边共2350人、牲畜1030头及下游村庄、林地、草地、沿线道路和桥梁安全,提高项目区防洪能力,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拆除扎曲右岸原有损毁堤防620m,按上下游已建堤防结构断面进行重建。
3、河道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4、拆除重建堤防按原有堤线布置,设计应做好与已建防洪堤的衔接。
5、新建堤防总高度为5.5m,基础埋深2.5m,采用C20埋石混凝土。护坡采用格宾网箱结构,坡比1:2、厚度0.5m,护坡后铺设土工布反滤。堤顶设宽5.0m的C25 混凝土马道。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0317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4月25日00:00时至2024年04月29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5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八(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囊谦县水务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囊谦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苏商大厦A座7楼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04月24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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