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安防工程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所属地区:青海西宁市 发布日期: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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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青海 西宁市 采购单位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巨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安防工程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青海巨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省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安防工程供应商选型入围项 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安防工程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二、招标编号: JHZB(非公)2024-007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拟采购 4 家供应商为我行辖内物理场所提供安防工程建设工作。包含分行及 辖内各物理场所技防工程(含联网)、安防配套设施设备集成工程及维护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辑】 中标人数量: 入围家数 4 家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为 4 家,则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 服务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3 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 续签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招标人可按中标人《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 3 年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 采购。 (二)采购流程: 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 2.投标人须按要求在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 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3.由评标委员会对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将参加评审。 4.投标人须按规定参加投标。投标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招标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 4 名的拟授予合同中标人(如资格审查合 格的投标人数量不多于 4 名,则重新组织招标)。如招标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 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中标人的合同。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需具备有效的青海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护资质证书贰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 投标人需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或 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 计)报表附注或情况说明书,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审计人 员的证件。成立年份不足的企业可提供近三个月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 4. 投标人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类似安防 工程成功案例。 5. 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 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和信用中国报 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7. 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 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 政处罚。 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 准入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 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 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根据实际情况勾选】☑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 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 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 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 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 就下列情况提供相关承诺函: 1)截至投标截止日,承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前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违规 行为,以及没有被中国银行认定为损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处 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2)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 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 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 含以下情况:①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②与本供应商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承包人;③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 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承包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或重新组织采购。 4)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 准入处罚期内。 5)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6)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 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 单。 7)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组成产品的所有零件)不存在国家互联网信息 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须出具相关承诺函。" 8)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 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 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项目经理承诺: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与招标人委托项目实施时 的项目经理保持一致、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需经条线部门审核后更换)。 10)其他项目人员承诺:入围后招标人具体委托项目时,必须按照国家相关 行业标准及我行采购服务要求实施。。 四、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至 2024 年 6 月 4 日 18:00 止,每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售: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青海巨和工程咨询管理有 出 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61 号新华联 A 座写字楼 17 层) 购买招标 文件; 售 价: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公对公转账至代理机构账户,务必标明项目名称。银行账户: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账号:105066582599;收款人:青海巨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青海省招 标投标网》(http://www.qhszbtbxh.com/)上进行发布。 六、项目说明会:/ 七、踏勘:/ 八、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 年 6 月 19 日上午 09:30 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6 月 19 日上午 09:30 分整(北京时 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为青海巨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61 号新华联 A 座写字楼 17 层) 。 九、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0971-4911603 举报邮箱: 信函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61 号新华联国际中心 B 栋写字楼 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纪委办公室 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 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青海巨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61 号新华联 A 座写字楼 17 层 邮 编:810000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电子函件:qhjh20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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