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海某单位部分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青海某单位部分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西宁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海鑫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青海某单位部分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青海鑫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青海某单位部分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青海某单位部分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HXD-2024-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开元路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青海鑫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三号办公楼25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公告
青海某单位部分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青海某单位部分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鑫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三号办公楼25楼)或通过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 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HXD-2024-06
2.预算金额:***.00元
3.最高限价:供应商响应最高限价:100%*原价;
4.采购类型:服务类;
5.采购内容:该项目拟购置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主要负责车辆日常检查,一级、二级维护以及大修、小修和救援抢修等其他有关汽车维修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履约地点:青海省全境;
质保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23第14号《机动车管理规定》对维修竣工出厂的车辆实行以下质量质保制度:
(1)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维修质量质保期为车辆出厂后行驶20000公里或100天;
(2)二级维护质量质保期为车辆出厂后行驶5000公里或30天;
(3)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维修质量质保期为车辆出厂后行驶2000公里或10天;
(4)电器维修质量质保期为车辆出厂后30天;
(5)车身喷漆(烤漆)质量质保期为车辆出厂后180天;
机动车维修质量质保期,修理竣工出厂之日起算;因不可预见及自然灾害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承修方不予保修,属用户使用不当,维护不善造成损坏,由用户自行负责。
7.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或经营许可且根据最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供应商须具备二类及二类以上维修企业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有定点维修场所、停车场所并提供相关资料。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 12日至2024年07月 16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三号办公楼25楼。
方式:1.现场获取;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质证书(如有)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电汇邮购获取:潜在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质证书(如有)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397860973@qq.com(发送后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电子邮件后将《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及汇款信息进行邮件反馈;潜在供应商汇款完成并将填写好的《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后视为报名成功。(如需纸质版采购文件另加收50元邮寄费)
售价:500元人民币/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出席响应文件开启仪式。
地点:青海鑫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三号办公楼25楼)。若采购文件中无特殊要求,则响应文件请于开启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开启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公示信息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某单位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开元路3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鑫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三号办公楼25楼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1397860973@qq.com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称:青海鑫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63050136370000000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报价以优惠率报价,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青海某单位部分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HXD-2024-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开元路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青海鑫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三号办公楼25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公告
青海某单位部分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青海某单位部分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鑫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三号办公楼25楼)或通过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 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HXD-2024-06
2.预算金额:***.00元
3.最高限价:供应商响应最高限价:100%*原价;
4.采购类型:服务类;
5.采购内容:该项目拟购置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主要负责车辆日常检查,一级、二级维护以及大修、小修和救援抢修等其他有关汽车维修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履约地点:青海省全境;
质保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23第14号《机动车管理规定》对维修竣工出厂的车辆实行以下质量质保制度:
(1)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维修质量质保期为车辆出厂后行驶20000公里或100天;
(2)二级维护质量质保期为车辆出厂后行驶5000公里或30天;
(3)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维修质量质保期为车辆出厂后行驶2000公里或10天;
(4)电器维修质量质保期为车辆出厂后30天;
(5)车身喷漆(烤漆)质量质保期为车辆出厂后180天;
机动车维修质量质保期,修理竣工出厂之日起算;因不可预见及自然灾害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承修方不予保修,属用户使用不当,维护不善造成损坏,由用户自行负责。
7.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或经营许可且根据最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供应商须具备二类及二类以上维修企业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有定点维修场所、停车场所并提供相关资料。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 12日至2024年07月 16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三号办公楼25楼。
方式:1.现场获取;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质证书(如有)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电汇邮购获取:潜在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质证书(如有)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397860973@qq.com(发送后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电子邮件后将《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及汇款信息进行邮件反馈;潜在供应商汇款完成并将填写好的《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后视为报名成功。(如需纸质版采购文件另加收50元邮寄费)
售价:500元人民币/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出席响应文件开启仪式。
地点:青海鑫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三号办公楼25楼)。若采购文件中无特殊要求,则响应文件请于开启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开启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公示信息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某单位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开元路3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鑫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三号办公楼25楼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1397860973@qq.com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称:青海鑫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63050136370000000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报价以优惠率报价,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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