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海省西宁市地下水铬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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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西宁市 | 采购单位 | 西宁湟水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青海省西宁市地下水铬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省西宁市地下水铬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西宁市地下水铬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次)(采 购项目名称),采购人为西宁湟水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青海 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 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西宁市地下水铬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第 二次)
1.2 采购人:西宁湟水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提供七一路水文地质调查报告(地形测绘、水文勘察);成井材料选用 110 毫米口径 PE 材质管材。
2.五块场地预警井共 32 口,每口井测绘周边 10 ㎡地形图;各场地控制桩点(3 个)。
3.依据设计院提供的水文地质勘察报告,配合设计院完成付家寨、鑫飞化工、中星化工、杨沟湾、七一路延长段五块场地的选址建议(包括地下水位埋深、地 下水流向等工作)。
2.2 服务期限:配合设计完成青海省西宁市地下水铬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 项目竣工。
2.3 服务地点:城东区、城中区、湟中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 3.5)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 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07 月 20 日至 2024 年 07 月 24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在青海省国宏工 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61 号新华联 2 号公寓楼 1 单元 1111 室)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7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青 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61 号新华联 2 号公寓 楼 1 单元 1111 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 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 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宁湟水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享堂沟 190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61 号新华联 2 号公寓楼 1 单元 1111 室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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