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设备类】中国电建山东电建公司宁夏电建国能(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批大基地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330KV升压站电气二次设备采购项目竞谈公告
【招标结果】【设备类】中国电建山东电建公司宁夏电建国能(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批大基地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330KV升压站电气二次设备采购项目竞谈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能(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能(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批大基地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330KV升压站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前一至三名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竞争性谈判编号: POWERCHINA-0124002-240560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国能(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批大基地***万千瓦风光储项目330KV升压站
电气二次设备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六月
中国·(宁夏)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二、项目概况、竞争性谈判范围
三、投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八、监督机构
第二章 投标响应人须知
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竞争性谈判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4 投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 竞争性谈判预备会
1.11响应和偏差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2.4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异议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3.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3.2 竞争性谈判报价
3.3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3.4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竞争性谈判方案
3.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4.竞争性谈判
4.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5.3 开标异议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方法
6.4 评标程序及内容
7.合同授予
8.重新竞争性谈判和不再竞争性谈判
8.1 重新竞争性谈判
8.2 不再竞争性谈判
8.3 转为竞争性谈判
8.4 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投标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投标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10.是否采用电子竞争性谈判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第五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竞争性谈判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1.13.2报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
5.1 报价汇总表
5.2 电气二次设备分项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技术规范书响应文件
三、技术方案
四、制造及试验能力与条件
五、合同设备交货进度
七、投标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六章 技术规范、图纸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编号:POWERCHINA-0124002-240560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国能(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批大基地***万千瓦风光储项目330KV升压站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气二次设备设备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竞争性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
2.2竞争性谈判范围:
竞争性谈判范围包括:电气二次设备1套及其附属设备、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场外运输及运输保险、安装(安装现场进行柜体间线缆及连接材料的采购及安装)、现场指导安装、配合调试(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系统整体调试)、配合消防验收、配合电网验收、培训、保修、竣工资料整理及移交等。要求到货后投标响应人派专业人员入驻现场配合调试安装。
接口详细说明:
1、盘柜内部设备的接线和调试由投标响应人完成;外部接线由安装单位完成;
2、盘柜内部接地满足规范要求且不小于屏柜宽度的2/3,由投标响应人提供并完成接线;主接地网由土建施工单位安装,主接地网至盘柜接地连接由安制作安装;。
注:本项目设备清单为升压站主要设备清单,包括并不限于投标人为达到业主、当地电网公司要求新增设备费用风险,投标单位根据升压站规模及当地电网要求及技术规范书综合考虑报价,本设备报价为固定价格,不因设备、材料增加而调整价格。以上清单仅为主要设备,具体设备详见技术规范。
投标响应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认证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
1、投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投标产品生产能力和运输供应能力,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技术协议书中的要求。
4、投标响应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具有近三年内竞争性谈判产品类似工程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响应人能完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6、投标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内参加投标谈判活动中,投标响应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投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投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10:00(以正式下发文件为准)之前,注册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成为会员(网站内有注册申报流程),并进行报名。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次开标采用视频开标方式,开标现场使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标,电子投标文件需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10:00时前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邮箱号:1195025308@qq.com,纸质投标响应文件需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11:00时前寄至投标人,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仅供翻阅使用,不作为评标依据。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59号(宁夏电建),***,电话:***。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投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收到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响应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谈判公开函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授权发布。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以投标响应人网上下载的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登陆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进行报名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系电话:0951-4934125 ***
邮箱:1195025308@qq.com
八、联系方式
投标响应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59号(宁夏电建)
邮编: 750001
报名联系人:*** 邮箱:1195025308@qq.com
联系电话:0951-4934125 ***
九、监督机构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监察审计法务部、工会
监督电话:0951-4934192 4934036
投标响应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
1
第二章 投标响应人须知
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竞争性谈判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竞争性谈判。
1.1.2 投标响应人: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 竞争性谈判机构: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 竞争性谈判采购名称: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地点: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 竞争性谈判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 竞争性谈判范围: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时间: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竞争性谈判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连个体在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或标段中竞争性谈判,否则各相关竞争性谈判均无效。
1.4.3 投标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投标响应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竞争性谈判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7)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竞争性谈判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电力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 费用承担
投标响应人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投标响应人按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不组织踏勘现场
1.10 竞争性谈判预备会
1.10.1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竞争性谈判响应预备会的,投标响应人按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竞争性谈判响应竞争性谈判预备会,澄清投标响应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响应人应按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投标响应人,以便投标响应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竞争性谈判响竞争性谈判预备会后,投标响应人将对投标响应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响应人。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响应和偏差
1.1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投标响应人的响应,否则,投标响应人的竞争性谈判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响应人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竞争性谈判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响应。
1.11.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竞争性谈判将被否决。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投标响应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部分);
(7)工程规范、技术条件和要求;
(8)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9)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不同章节对同一内容叙述有差异的,性能、参数以技术规范为准。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投标响应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向投标响应人提出,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1天前回复。
2.2.3 投标响应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响应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2.4在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后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投标响应人将不予解答。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 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2天前,投标响应人有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权利,这种修改可能是项目法人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响应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响应人。此补充通知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响应人起约束作用。如果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距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
2.3.2 投标响应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响应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异议
投标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响应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活动。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3.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竞争性谈判函
(2)授权委托书
(3)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竞争性谈判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投标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技术规范书相应文件
(3)技术方案
(4)制造及试验能力与条件
(5)售后服务
(6)投标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3.2 竞争性谈判报价
3.2.1 投标响应人应按 “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响应人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修改竞争性谈判函中的竞争性谈判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2 报价原则
3.2.2.1 本标段投标响应人可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报价,鼓励投标响应人按成本价加合理利润提出有竞争性的报价。投标响应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2.3 投标响应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本标段供货范围、竞争性谈判提供的图纸、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报价书并自行报价。除合同条件中另有规定外,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及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竞争性谈判总价应包含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保险、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场开箱检查、试验、调试并具备移交条件、配合验收等由投标响应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2.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3 工程量及报价计算
3.2.3.1 工程量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与竞争性谈判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和附件等一起使用。竞争性谈判提供的图纸中所列的工程量仅是提供相关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不一致时,应以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作为报价的依据。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详见第六章。
3.2.3.2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与施工图工程量有差异或设计变更等引起工程量增减,丝毫不能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和降低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3.2.3.3根据投标响应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响应人应结合自身经验和工程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工程量清单项目中人工、材料及机械套班的消耗量,充分考虑工程量清单中未列但施工中应有的工艺工序等,结合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自行计算本标段综合单价、合价和总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响应人均应填报;投标响应人还应填报竞争性谈判报价汇总表,并在其结尾处填写竞争性谈判总报价。若投标响应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则视为此项目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竞争性谈判总报价内。
3.2.3.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28天(基准日期)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
3.2.3.5投标响应人在竞争性谈判报价中必须详细、合理地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报本标段投标响应人采购主要材料分析表。无论投标响应人填报的本标段投标响应人采购主要材料分析表(包括规格、型号、数量)是否完善齐全,除投标响应人采购材料外为完成本标段工程所需的其它全部材料均由投标响应人供应,并被视为已包含在竞争性谈判报价中。
3.2.3.6 竞争性谈判报价时,投标响应人所填写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响应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市场风险系数,均被视为已包含在竞争性谈判报价中。
3.2.3.7 投标响应人应保证其报价是合理的,如工程量清单任何一项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时,投标响应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有权对竞争性谈判价格偏离过大的项目进行调整。
3.2.3.8 当投标响应人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调整竞争性谈判总报价时,如未同时调整竞争性谈判综合单价,投标响应人按平均增减幅度考虑。
3.2.4本工程不保证有效标中的最低价中标。
3.3 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响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的,投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响应人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投标响应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竞争性谈判失效,但投标响应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响应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投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未中标的投标响应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响应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
(2)在合同谈判时,预中标供应商不履行投标承诺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响应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资格声明”应附投标响应人营业执照、资信等级证书、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投标响应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响应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投标响应人将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填写在业绩汇总表,业绩的证明材料附在表格后面。
3.5.4 “试验检验”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6 备选竞争性谈判方案
除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响应人不得递交备选竞争性谈判方案。
3.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与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竞争性谈判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竞争性谈判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7.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7本次竞争性谈判须提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数量及形式详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与纸质版需一致,若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格式为可编辑的Word“*.doc”、“*.docx”或Excel“*.xls”、“*.xlsx”。
4.竞争性谈判
4.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响应人单位章或密封章。电子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包装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封包内。
4.1.2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它内容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注标记的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投标响应人不予受理。
4.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2.2除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响应人所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投标响应人不予受理。
4.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投标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响应人。
4.3.2投标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节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响应人在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要求所有投标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投标响应人代表(单位,职务,姓名);介绍本次竞争性谈判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竞争性谈判分标情况和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单位情况;
(4)投标响应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竞争性谈判工作纪律;
(6)主持开标:
A、请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派代表(至少2名)检查所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议请投标响应人授权代表现场提出。
B、开标原则: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逆序进行开标,即按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
C、介绍开标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姓名;
D、进行开标:按照签到顺序,采用“一对一”的开标方式,开标后投标响应人均有一次澄清报价。开标过程根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核对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E、开标完毕,请投标响应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同时请投标响应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及监督人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标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投标响应人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响应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来,投标响应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投标响应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投标响应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响应人或投标响应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竞争性谈判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竞争性谈判、评标以及其他与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响应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程序及内容
6.4.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6.4.1.1竞争性谈判资格审查---投标响应人的财务、技术、生产等方面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资格的要求。
6.4.1.2算术错误修正---竞争性谈判报价及报价组成表有计算或汇总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竞争性谈判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竞争性谈判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竞争性谈判总报价。
(3)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竞争性谈判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6.4.1.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竞争性谈判担保或者所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担保有瑕疵不被投标响应人所接受的;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竞争性谈判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竞争性谈判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竞争性谈判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10)纠正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性谈判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竞争性谈判总价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投标响应人不能修正或撤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重大偏差。投标响应人允许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6.4.1.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澄清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响应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确认后发出。
(3)投标响应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投标响应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6.4.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与打分排序。
6.4.3评标结果
6.4.3.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推荐入围供应商,具体的入围供应商数量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6.4.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投标响应人提交评标报告。
7.合同授予
7.1行贿犯罪查询
投标响应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若在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具体年限及适用范围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除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投标响应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7.3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标响应人在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4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内,投标响应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响应人。
如果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给定的地点和期限日期前往合同谈判或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人的资格,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也将被没收,投标响应人将授予排序中的下一个投标响应人作为中标人。
7.5 履约担保
7.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中“合同条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投标响应人提交履约担保。
7.5.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投标响应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 签订合同
7.6.1投标响应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投标响应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投标响应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投标响应人向中标人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竞争性谈判和不再竞争性谈判
开标后投标响应人少于3家,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评议可决定重新竞争性谈判或转为竞争性谈判;当投标响应人只有1家,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评议可决定重新竞争性谈判或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8.1 重新竞争性谈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响应人将重新竞争性谈判:
(1)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止,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足三家,且属于“依法必须竞争性谈判类采购”项目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竞争性谈判的。
8.2 不再竞争性谈判
重新竞争性谈判后,投标响应人仍少于3个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竞争性谈判被否决的。
8.3 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止,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只有一家且为“固定资产类采购”或“普通类采购”的,经竞争性谈判机构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或重新竞争性谈判。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投标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响应人不得泄露竞争性谈判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投标响应人串通竞争性谈判,不得向投标响应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竞争性谈判或骗取中标;投标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监察审计法务部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监督电话:0951-4934192 4934036。
投标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竞争性谈判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是否采用电子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方式,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A)半流程:投标响应人按照本章节3.7的要求编制纸质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并按照本章节4的要求进行密封、标识、递交、修改与撤回。投标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现场开标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果。
(B)全流程:投标响应人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竞争性谈判管家、CA证书插件等竞争性谈判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开标后在投标响应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成立评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审备案。
2.4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标期间为评标委员会服务。
3.2接受评标委员会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投标响应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2)若竞争性谈判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竞争性谈判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竞争性谈判总报价为准,改正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竞争性谈判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竞争性谈判”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竞争性谈判担保或者所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竞争性谈判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竞争性谈判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竞争性谈判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10)纠正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性谈判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竞争性谈判总价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投标响应人不能修正或撤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澄清
2.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竞争性谈判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响应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确认后发出。
2.3投标响应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投标响应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投标响应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标价
3.2.1评标价仅作为计算竞争性谈判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竞争性谈判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3.2.3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竞争性谈判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竞争性谈判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3.2.4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检查,若功能缺失或非主要指标(指没有打“*”的)不达标,每一项增加竞争性谈判报价的0.5%。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均为***分。其中,技术部分权重为40%,商务部分权重为10%,评审价格评分权重为50%。投标响应人的最终综合得分为考虑技术、商务、价格权重后的综合得分。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50%+商务部分得分*10%+技术部分得分*40%
3.3.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1)
按评标价计算报价得分,偏差及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2)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4技术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3)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一至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被“否决竞争性谈判”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标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六、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向投标响应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本办法向投标响应人推荐二/三名中标候选人,交投标响应人定标。
投标响应人根据评标报告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投标响应人不保证最低竞争性谈判报价中标,也不对未中标原因进行解释。
表1:
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分 权重50%)
表2:
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满分***分 权重10%)
表3:
技术部分评审细则(满分***分 权重40%)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买 方: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南苑康晨4-1号办公楼
卖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方与供应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国能(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批大基地***万千瓦风光储项目330KV升压站电气二次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2.货物及数量
2.1 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及甲方通知要求,向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全部设备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2.2 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详见合同附表。
2.3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2.4 第 2.2 款附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是暂估数量,是根据工程图纸和工程业主书面指令要求计算的货物需用量,最终以甲方、乙方以及工程监理、业主(如有)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合同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货物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则多余货物由甲方退还给乙方,且不承担退货费用,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如货物数量不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数量,则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补足货物,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具体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3.质量要求
3.1 本合同项下的供应货物均应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3.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要求,二次设计后的图纸及供货数量需经现场确认后方可安排生产。
3.3 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4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技术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的货物均应为完整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的、可靠的,功能符合该货物的要求,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均为原厂产品。乙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3.5货物须满足当地电网并网要求,满足当地电网电站并网服务指南中要求的所有设备技术参数;提供指南中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配合完成并网及验收相关工作(不仅限于技术协议书内要求范围)。
3.6中标通知书、技术协议确认后5天内提供设备技术资料、图纸。
3.7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技术协议书要求的全部内容。
4.质量保证期
4.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工程业主竣工验收并移交之日(以工程业主颁发移交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3年。使用年限不低于30年。
4.2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 2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乙方在 3 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维修、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要求,甲方或工程业主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以较高者为准)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得到补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
4.4 质量保证期后仍应承担售后有偿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要求后 3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本工程的要求。
4.5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及甲方向工程监理、业主报验的材质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5.价格
5.1 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5.2 本合同货物单价固定,具体单价细目详见合同附表 。
5.3 合同总金额:总价 元(大写: 元整)不含税总价 元,税费元。
上述合同总金额是依据甲方在 5.2 款附表中明确的数量计算得出的总价。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以甲方、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5.4 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局限于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电气二次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场外运输及运输保险、安装(安装现场进行柜体间线缆及连接材料的采购及安装)、现场指导安装、配合调试(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系统整体调试)、配合消防验收、配合电网验收、培训、保修、竣工资料整理及移交等由乙方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要求到货后乙方派专业人员入驻现场配合调试安装。
接口详细说明:
3、盘柜内部设备的接线和调试由投标响应人完成;外部接线由安装单位完成;
盘柜内部接地满足规范要求且不小于屏柜宽度的2/3,由投标响应人提供并完成接线;主接地网由土建施工单位安装,主接地网至盘柜接地连接由安制作安装。
注:本项目设备清单为升压站主要设备清单,包括并不限于招标人为达到业主、当地电网公司要求新增设备费用风险,竞争性谈判单位根据升压站规模及当地电网要求及技术规范书综合考虑报价,本设备报价为固定价格,不因设备、材料增加而调整价格。以上清单仅为主要设备,具体设备详见技术规范。
如需专项报审和送检,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保证报审和验收通过。还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需要经安装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该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已包括了安装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
5.5合同价格只有甲方的授权签约的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公章后才能更改,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价格的更改一律无效。
6支付(以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中企云链、建行E信通、电建融信)支付。
6.1乙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6.2付款比例:
6.2.1到货款: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设备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提供给甲方,甲方在货到现场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货款;
6.2.2投运款:合同设备在完成送电试运行3个月后(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甲方在一个月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
6.2.3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满3年,且工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设备使用情况评定意见后全部或部分支付(无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长时间停运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三年,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费用或违约金等)。
6.3若遇业主工程款支付延迟,则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的时间顺延,且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和延期利息。
7供货时间
7.1 乙方应 2024年9月5日前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运至工程现场。
7.2 上款规定之进场时间为拟定供货时间,乙方同意甲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提出“进场计划”确定准确进场时间。
8交货地点
8.1 由乙方自行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送货至 工程现场或甲方指定点。甲方派员与乙方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尚未开箱的清点箱件数),由甲方收货员签署暂收货物数收条(此收条不作为验收、结算依据)后,由乙方填署《工程物资采购供应验收合格清单》(附件)并提供随件(机)质量证明、技术说明等文件,在商定的时间内,由甲方、乙方、(如有工程监理、业主)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等条件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四(/双)方人员共同在该表上签署日期及姓名后作为价款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8.2现场交接试验,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8.3 交货时甲方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甲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9供货方式
9.1 乙方必须配合全部工程的进度计划要求供应合同项下货物。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现场存放要求,供货时间可能在工程进行中适当修订,甲方应在计划修订后 2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修订后的计划,以甲方说明的次序方式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供应货物,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供货准备时间。
9.2 除 9.1 款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进场计划”将货物运抵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它义务。
9.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乙方因客观阻碍或是其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时,乙方均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24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变更、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在甲方另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造成的价格差额,该差额为以下费用之较高者:
(1)当前市场价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2)甲方在接受货物时发生的实际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3)并收取此部分实际费用的4%的服务费用。
如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亦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情况下遭受的工期延误损失及对业主承担的赔偿责任。
9.4 甲方需要货物数量多于上述数量时,乙方同意积极配合进行生产、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以满足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且单价以本合同确认价为准。
9.5 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检验确认接收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9.6 乙方被认为已经对工地现场的交通情况和工程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或要求延长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9.7 乙方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配合卸车的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9.8 乙方装车、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9.9 乙方装车、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要求不合格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9.10 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11 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0 双方负责代表
10.1 甲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其现场负责收货及验货代表。乙方须将货物运至工地交甲方现场代表签收确认方为有效。
10.2 乙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其供应货物及办理有关验货、支付事项的代表。到货数量及质量验收须由乙方代表与承包人代表共同签署确认方为有效。
10.3 合同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保证双方货款顺利交接。
11 包装 (可视情况选择适用)
11.1 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因产品是现场安装,必须在包装上明确货号(根据不同的设备分别包装,包装物注明规格、型号及使用部位),包装物不回收。
11.2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包装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并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11.3 乙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11.4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以保证装运过程符合保护货物质量的要求。
12 检验
12.1 产地检验: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乙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制造商标准和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在发货之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附于货物包装。
12.2 现场到货检验: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卸车后,由甲方会同有关人员(工程业主或监理单位)按合同第3条质量要求对货物进行验收,如货物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要求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现场交接试验:由甲方会同有关人员(工程业主或监理单位)按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对货物进行交接验收,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详见以下第 17 条。
12.4 过程检验: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详见以下第 17 条。
13 监造
乙方有配合甲方监造的义务,应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派出设备监造人员驻厂监造,乙方需为监造人员提供下列方便:
(1)提前7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甲方及其监造代表。
(2)甲方监造代表有权通过乙方有关部门查(借)阅乙方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对于检验记录,如甲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乙方应提供。
(3)乙方应向甲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14 权利瑕疵担保
14.1 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4.2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5 保险
15.1 甲方要求乙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15.2 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甲方要求乙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负责。
15.3 乙方应及时将购买保险的保单交由甲方备查。
16 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6.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16.2 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原件。
16.3 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16.4 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16.5 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16.6 甲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16.7 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7违约
17.1 逾期违约: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
17.1.1支付误期违约金:若乙方未按节点完成设备交货的,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交货未超过3天的,不予考核,延迟交货超过3天的,违约金额按第4天起每延迟一天按10万元计,若在2022年12月20日仍未完成设备交货的,且最终造成2022年12月30日未完成全站受电的,违约金额按照合同总价的10%计算,并承担因货物延误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直接损失。逾期违约金在到货款中进行相应扣减。
17.1.2 支付技术服务违约金:乙方应在甲方通知需提供技术服务时间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若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违约金比例为:每推迟 1 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0.1 %按日计算;误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并承担因推迟技术服务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
17.1.3终止合同:在甲方确认乙方严重违约并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情况下,或乙方在达到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或迟延时间达10天以上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甲方退货给乙方,乙方承担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同时承担因此造成的误工费、退运费。
17.2 质量违约: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达标现象,有权公开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甲方可以据此向乙方提出合同金额(含增值税)5%的违约金索赔/退货,由此产生的检验费、误工费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如在运行过程中,因乙方设备质量问题导致业主方要求更换其他品牌的设备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进行更换,更换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7.3发票违约: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税收损失;乙方提供的发票经税务部门检查为假发票,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真实符合要求的发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税收损失。
17.4在使用期内,如因设备质量问题影响项目运行安全,经工程业主要求及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应无条件更换甲方指定品牌产品,并承担所有费用。
18 缺陷索赔
18.1 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现象,有权公开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甲方可以据此向乙方提出索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8.2 乙方承担货物在卸至交货地前已存在缺陷的任何责任。对甲方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提出的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8.2.1 乙方同意甲方部分或全部退货并把退货部分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甲方。乙方负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还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比如工期延误损失导致工程业主向甲方的索赔等。
18.2.2 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8.2.3 更换有缺陷的部分货物、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8.3 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28 日内乙方未能予以书面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28 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9 合同变更
19.1 甲方在该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以前,可以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或者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变更为基础,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洽商,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9.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洽商供甲方评价,甲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书面洽商结果。这种书面洽商结果被认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合同转让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21 不可抗力
21.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
21.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14 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 10 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合同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2 争议解决
合同双方履约过程中产生纠纷,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银川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3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和保密
23.1 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须的范围内。
23.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第22.1 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除合同本身以外,第 22.1 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24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25 其他约定事项:
25.1 特别约定事项:
25.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25.3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25.4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叁 份。
25.5 附件:本合同所有附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供货范围
1、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2、主要外购元器件清单(单套量)
3、规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清单(1座升压站用量)
乙方提供满足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期间所需随机备品备件,不限于以下数量:
注:随机备品备件归甲方所有,不得等同于质保期内所需备件
4、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竞争性谈判方填写)
注:应提供专用工器具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附件三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商业道德行为准则确认书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始终坚持合法合规、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业务。同时也要求有意与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合作的每一个供应商、制造商、承包商和分包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在申请或响应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的邀标,提交竞争性谈判书时确认始终遵守如下准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合同文件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书、邀标文件、正式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格遵守合同文件和协议所涉及国家(地区)适用的反垄断或不正当竞争法。
二、遵守商业道德
严格遵守公平、诚实、正直的商业道德标准开展业务。
1.公平贸易惯例。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进行串通竞争性谈判、价格歧视、不正当竞争、共谋垄断或其他不公平贸易行为。
2.人际关系和沟通。供应商及其代表在与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现有或拟议的业务关系中,应避免人际关系、交流沟通中出现以下不道德行为。
不得怂恿、利用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现任及前任雇员披露或提供其在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任职期间的任何商业秘密、专有或其他受限信息,以获得商业利益或使任何第三方受益为目的,影响或损害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的现有或拟议商业交易。
不得雇佣、聘用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的现任雇员及其子女或亲友,获得其服务或允许其收购供应商的任何所有者权益。不得雇佣、聘用自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离职两年内的前任雇员。
3.贿赂和回扣。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向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雇员支付、出借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资金、资产、服务、特权和利益等形式的贿赂及回扣。
4.礼品和款待。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给予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雇员礼品、小费或提供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和观光旅游活动。符合商业惯例的礼节性小礼品除外,如价值较低的印有供应商logo的办公用品、茶杯等。
三、监督与处罚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上述行为准则,并确保参与或支持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作、合同、协议的所有雇员知晓并遵守本准则,对其行为负责。
2.供应商应定期进行本准则执行情况的内部检查和审计,保留好内部审查记录,并根据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的要求提供这些证据。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通过现场设施检查、问卷调查、审查公开信息或其他措施进行定期评估考核,以确保符合本行为准则及适用要求。基于考核结果,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保留取消任何潜在的供应商的资格或者终止与违反本行为准则的现有供应商的任何关系的权利,或用于限制供应商从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获得新的商业机会。
3.本准则的实施是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和供应商双方的共同责任。供应商应在获悉任何实际或潜在违反本行为准则的行为后及时向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纪委报告,并提出纠正和补救计划,配合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询问或调查。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纪委邮箱:nxdjjcb@126.com 电话:0951-4934192 0951-4934087。
四、签署和提交
本商业道德行为准则确认书必须由法人代表或经授权的代理人在提交竞争性谈判书时签字确认,并作为竞争性谈判书的一部分(如果中标,将作为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协议的一部分)。
本人代表__ __在此确认并同意,严格遵守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商业道德行为准则,并确保__ _的所有雇员、代表在向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竞争性谈判书以及履行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协议时知晓并遵守上述准则。
签署单位:(公章)
授权签署人签名:
日期:
第五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投标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竞争性谈判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投标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技术规范书响应文件
三、技术方案
四、工厂检验项目及标准
五、制造及试验能力与条件
六、售后服务
七、投标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二部分:报价部分(单独密封)
开标一览表
工程名称:国能(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批大基地***万千瓦风光储项目330KV升压站项目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竞争性谈判函
致: (投标响应人名称)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并承诺如下:
1. 所附竞争性谈判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供应的服务竞争性谈判总价为______ [人民币,大写竞争性谈判总价],在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本竞争性谈判单价固定不变。
2. 若中标,我方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具体规定与投标响应人签订经济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提供优质的货物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货物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 竞争性谈判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资料和补充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和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竞争性谈判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60天。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竞争性谈判方在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内撤回竞争性谈判,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 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6. 竞争性谈判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竞争性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竞争性谈判或收到的任何竞争性谈判。
投标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响应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副本中采用复印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凭证复印件。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退还信息:
投标响应人银行账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后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后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同类型设备业绩请排列在前面。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应附: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投标响应人近3年内有无违法、违纪事件和重大仲裁、诉讼案件。如无请注明无;如有请按年序例出案(事)由、处罚或仲裁、裁定、调解或判决结果,并附处罚或仲裁、裁定、调解或判决法律文书复印件。
(六)其他材料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资料或投标响应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五、报价表
1、要求
1.1 投标响应人报价表中的设备分项内容和序号必须与供货范围中分项内容和序号相一致。
1.2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 如果单价同数量的乘积与总额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3) 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格中体现。
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如有进口部件,进口部件也应以人民币报价。
1.4 设备分项价格表格备注栏中,不能出现“免费”。
1.5 每项国内外购部件以及每项进口部件应含在报价总表中。
1.6 投标响应人推荐的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价格表(提供至少三个厂家价格),进口部件价格表(按投标响应人开列的部件报价,但投标响应人可不限于此),投标响应人应以该两表中外购部件或进口部件的最高价进入竞争性谈判总价,并在备注中注明,但最终选择权在投标响应人。
1.7 投标响应人为竞争性谈判设备而投入的前期费用、设计费用、培训费用、为需方提供技术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和技术资料费用等应包含分项报价中。
1.8 竞争性谈判报价的有效期与竞争性谈判有效期相同。
1.9 报价应有投标响应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和日期。
1.10 竞争性谈判报价总价中不包括推荐备品备件。推荐备品备件是指供方推荐的满足合同设备从设备投运到第一次大修(包括第一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
1.11分项报价电子版必须使用可编辑的文档格式,按照规范要求逐项报价(根据经验增加的列在最后);
1.12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中未列出但技术规范中要求必须提供的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等,投标响应人须承诺报价中已包含。
1.13备注:
1.13.1辅机设备中的主要配套设备必须提供3家以上厂商供业主确认,并单独报价,以最高价计入总报价。
1.13.2报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
5.1 报价汇总表
备注:
1、报价要求:综合单价里包含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电气二次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场外运输及运输保险、安装(安装现场进行柜体间线缆及连接材料的采购及安装)、现场指导安装、配合调试(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系统整体调试)、配合消防验收、配合电网验收、培训、保修、竣工资料整理及移交等由乙方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要求到货后乙方派专业人员入驻现场配合调试安装。
2、交货要求: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设备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并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开具对应金额合规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价款的***%)提供给甲方。
3、付款方式支付:(以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中企云链、建行E信通、电建融信支付)
(1)到货款: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设备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提供给甲方,甲方在货到现场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货款;
(2)投运款:合同设备在完成送电试运行3个月后(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甲方在一个月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
(3)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满3年,且工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设备使用情况评定意见后全部或部分支付(无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长时间停运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三年,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费用或违约金等)。
(4)若遇业主工程款支付延迟,则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的时间顺延,且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和延期利息。
(5)4、质量要求:符合设备技术参数满足当地电网并网要求,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
5、交货日期:2024年9月5日前供货完毕。
投标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5.2 电气二次设备分项报价表
5.2.1 330kV汇集站变电站火灾报警系统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火灾报警系统通用技术规范》、《专用技术规范》、《无人值班变电站消防远程集中监控系统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调试。
2、上表中只列出主要设备,但不限于此,且未详细列出辅助设备、材料等,具体数量根据现场情况有可能增减,我方将根据实际方案,列出详细的设备材料清单,并提供主要技术参数。投标人对设备材料分项报价。
3、总报价包含整套系统所有设备、材料、软件、备品备件等。报警控制器的基本配置:中央处理单元1块;回路卡2块(1块为主变水喷雾系统独立回路);系统电源1块;联动电源模块1块;面板式打印机1台;显示控制卡1块;机箱门、箱体及附件1套;电池1套。远传采用RS485/232接口,需配置通讯网关一套,通讯协议:MODBUS/RTU标准协议。需配置火灾报警控制器通讯接口卡1套(适配站内现有火灾报警控制器(光纤联网卡HS-NCM-SF、消防信息网关NUP-MODBUS)),通讯协议:MODBUS/RTU标准协议。
4、110kV高压室采用红外线对射感烟探测器,每间采用1~2对、35kV配电室可采用智能光电烟感探测器或红外线对射感烟探测器,每间采用1~2对;其余部分采用智能光电烟感探测器。
5、35kV配电室、二次室等不吊顶,在设计探头时注意横梁的高度,数量确保符合消防有关规范。
6、本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与消防水泵联动,应符合GB5097-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需与风机实现联动。
7、火灾报警系统应接入变电站消防信息传输单元,需满足国家电网公司《无人值班变电站消防远程集中监控系统技术规范》技术要求。
8、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火灾报警系统,应可以和变电站智能辅助系统可靠通信,与变电站智能辅助系统联动;并负责与变电站智能辅助系统完成系统联调,保证系统的完整性。
投标方负责整体系统的全部安装调试(指导土建施工单位预埋各种管线,负责与变电站智能辅助系统联动接线等)。
5.2.2 330kV汇集站图像监视系统技术规范书(反恐)
注:本工程根据无人值班要求,需要变电站全景监视。
1.投标人报价时需包含所提供摄像机等安装所需的屏蔽电缆、通信电缆、安装支架、安装辅料等所有附件,并在土建施工时到现场配合埋管及接线工作,投标人负责全部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反恐用摄像机应满足国网基建部《750kV及以下新建变电站治安反恐防范设计补充规定》、GA1800.1-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1部分:电网企业》及公安部联网要求。其他摄像机应满足35~750kV变电站辅助设备智能监控系统设计方案,并接入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智能巡视子系统。此部分费用含在报价中。
2.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可以和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中的安防子系统可靠通信,与电子围栏联动;并负责与电子围栏完成系统联调,保证系统的完整性。投标人需考虑接入系统相关费用,并含在总报价中。
3.投标人须提供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等主要设备的制造厂家授权书。投标人须提供摄像机等生产厂家出具的原产地证明。
4.表中设备及数量仅作参考,具体数量以站内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5.2.3330kV汇集站智能巡视系统
六、商务偏差表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投标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技术规范书响应文件
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书进行响应、编制。
三、技术方案
投标响应人应提供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部分相对应的详细和清晰的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数据及图纸等,以便能够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规范进行完整和确实的比较。这些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应详细说明设备的特点,同时对与技术规范有偏差之处应清楚地说明,除非经投标响应人同意,入围后设备的设计应按照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数据进行。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制造及试验能力与条件
五、合同设备交货进度
1、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要求,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日至每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间隔。具体时间由投标响应人填报,且不超过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最迟交货期。
最迟交货期
投标响应人应参照以上最迟交货期填写以下表格:
1.1 设备交货进度表如下:
1.2 专用工具交货进度表
1.3 随机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1.4 推荐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1.5 进口件交货进度表
2、疫情防控措施
六、售后服务
请详细提供设备在质保期及运行期间的服务范围、责任及承诺。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投标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技术规范、图纸
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图纸。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国能(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批大基地***万千瓦风光储项目330KV升压站
电气二次设备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六月
中国·(宁夏)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二、项目概况、竞争性谈判范围
三、投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八、监督机构
第二章 投标响应人须知
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竞争性谈判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4 投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 竞争性谈判预备会
1.11响应和偏差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2.4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异议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3.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3.2 竞争性谈判报价
3.3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3.4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竞争性谈判方案
3.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4.竞争性谈判
4.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5.3 开标异议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方法
6.4 评标程序及内容
7.合同授予
8.重新竞争性谈判和不再竞争性谈判
8.1 重新竞争性谈判
8.2 不再竞争性谈判
8.3 转为竞争性谈判
8.4 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投标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投标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10.是否采用电子竞争性谈判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第五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竞争性谈判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1.13.2报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
5.1 报价汇总表
5.2 电气二次设备分项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技术规范书响应文件
三、技术方案
四、制造及试验能力与条件
五、合同设备交货进度
七、投标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六章 技术规范、图纸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编号:POWERCHINA-0124002-240560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国能(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批大基地***万千瓦风光储项目330KV升压站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气二次设备设备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竞争性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
1 | 项目名称:国能(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批大基地***万千瓦风光储项目330KV升压站项目 |
2 | 建设地点: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委锡铁山镇境内 |
3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4 | 投标响应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
5 |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
6 | 数量及质量要求:电气二次设备及后台及备品备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设备技术参数满足当地电网并网要求,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 |
7 |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并网受电。 设备交货时间: 2024年9月5日前供货完毕。 |
2.2竞争性谈判范围:
物资名称 | 分项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电气二次设备 | 330kV汇集站变电站火灾报警系统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
330kV汇集站图像监视系统技术规范书(反恐)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
330kV汇集站智能巡视系统技术规范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竞争性谈判范围包括:电气二次设备1套及其附属设备、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场外运输及运输保险、安装(安装现场进行柜体间线缆及连接材料的采购及安装)、现场指导安装、配合调试(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系统整体调试)、配合消防验收、配合电网验收、培训、保修、竣工资料整理及移交等。要求到货后投标响应人派专业人员入驻现场配合调试安装。
接口详细说明:
1、盘柜内部设备的接线和调试由投标响应人完成;外部接线由安装单位完成;
2、盘柜内部接地满足规范要求且不小于屏柜宽度的2/3,由投标响应人提供并完成接线;主接地网由土建施工单位安装,主接地网至盘柜接地连接由安制作安装;。
注:本项目设备清单为升压站主要设备清单,包括并不限于投标人为达到业主、当地电网公司要求新增设备费用风险,投标单位根据升压站规模及当地电网要求及技术规范书综合考虑报价,本设备报价为固定价格,不因设备、材料增加而调整价格。以上清单仅为主要设备,具体设备详见技术规范。
投标响应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认证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
1、投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投标产品生产能力和运输供应能力,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技术协议书中的要求。
4、投标响应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具有近三年内竞争性谈判产品类似工程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响应人能完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6、投标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内参加投标谈判活动中,投标响应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投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投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10:00(以正式下发文件为准)之前,注册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成为会员(网站内有注册申报流程),并进行报名。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次开标采用视频开标方式,开标现场使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标,电子投标文件需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10:00时前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邮箱号:1195025308@qq.com,纸质投标响应文件需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11:00时前寄至投标人,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仅供翻阅使用,不作为评标依据。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59号(宁夏电建),***,电话:***。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投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收到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响应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谈判公开函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授权发布。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以投标响应人网上下载的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登陆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进行报名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系电话:0951-4934125 ***
邮箱:1195025308@qq.com
八、联系方式
投标响应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59号(宁夏电建)
邮编: 750001
报名联系人:*** 邮箱:1195025308@qq.com
联系电话:0951-4934125 ***
九、监督机构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监察审计法务部、工会
监督电话:0951-4934192 4934036
投标响应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
1
第二章 投标响应人须知
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投标响应人 | 招标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南苑康晨4-1号办公楼 联系人:*** 电话: *** |
1.1.4 | 项目名称 | 国能(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批大基地***万千瓦风光储项目330KV升压站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委锡铁山镇境内 |
1.2.1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竞争性谈判范围 | 电气二次设备1套及其附属设备、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场外运输及运输保险、安装(安装现场进行柜体间线缆及连接材料的采购及安装)、现场指导安装、配合调试(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系统整体调试)、配合消防验收、配合电网验收、培训、保修、竣工资料整理及移交等。要求到货后投标响应人派专业人员入驻现场配合调试安装。 |
1.3.2 | 交货工期 | 2024年9月5日前供货完毕。 |
1.3.4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设备技术参数满足当地电网并网要求,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 |
1.4.1 | 投标响应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对投标响应人的要求: 1、投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投标产品生产能力和运输供应能力,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为中国电建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 2、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设备技术参数满足当地电网并网要求,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 4、投标响应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具有近三年内投标产品类似工程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响应人能完全满足投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6、投标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内参加招谈判活动中,投标响应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备注:建议投标响应人自行进行踏勘现场。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
2.2.1 | 投标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 |
2.2.1 | 投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 |
2.3.1 | 对招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6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2、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3、投标人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 3 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 3 年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 3 年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装订,并由投标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 |
4.1.1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及封装要求 (请严格按此要求封装) | 投标保证金、开标一览表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单独封装; 商务投标响应文件(不含报价):正本1份; 技术投标响应文件:正本1份; 投标报价:正本一份 与书面文件一致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U盘),可编辑WORD或EXCEL格式 备注:1、商务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单独装订成册。以上部分一起封装。 2、对于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及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分开放置,不允许放置在同一文件内,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提供 PDF 版本一份,同时提供 WORD格式的可编辑版本 1 份,图纸 AUTOCAD 格式。。 3、本次开标采用视频开标方式,开标现场使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标,电子投标文件需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10:00时前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邮箱号:<1195025308@qq.com>,纸质投标响应文件需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10:00时前寄出,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仅供翻阅使用,不作为评标依据。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59号,联系人:***,电话: ***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南苑康晨4-1号办公楼 招标人名称: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投标响应文件 在2024年8月16日11时00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响应人名称: 投标响应人地址: |
4.2.1 | 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地点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59号(宁夏电建) |
4.2.2 | 是否退还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11:00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59号 |
5.2 | 开标程序 | 详见投标响应人须知第五条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投标人将按照有关制度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 |
7.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推荐中标不多于3家候选人 |
7.5.1 | 履约担保 |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金额10%为履约保证金 |
10 | 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方式 | 半流程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竞争性谈判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竞争性谈判。
1.1.2 投标响应人: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 竞争性谈判机构: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 竞争性谈判采购名称: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地点: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 竞争性谈判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 竞争性谈判范围: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时间: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竞争性谈判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连个体在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或标段中竞争性谈判,否则各相关竞争性谈判均无效。
1.4.3 投标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投标响应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竞争性谈判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7)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竞争性谈判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电力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 费用承担
投标响应人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投标响应人按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不组织踏勘现场
1.10 竞争性谈判预备会
1.10.1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竞争性谈判响应预备会的,投标响应人按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竞争性谈判响应竞争性谈判预备会,澄清投标响应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响应人应按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投标响应人,以便投标响应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竞争性谈判响竞争性谈判预备会后,投标响应人将对投标响应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响应人。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响应和偏差
1.1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投标响应人的响应,否则,投标响应人的竞争性谈判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响应人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竞争性谈判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响应。
1.11.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竞争性谈判将被否决。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投标响应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部分);
(7)工程规范、技术条件和要求;
(8)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9)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不同章节对同一内容叙述有差异的,性能、参数以技术规范为准。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投标响应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向投标响应人提出,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1天前回复。
2.2.3 投标响应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响应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2.4在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后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投标响应人将不予解答。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 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2天前,投标响应人有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权利,这种修改可能是项目法人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响应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响应人。此补充通知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响应人起约束作用。如果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距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
2.3.2 投标响应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响应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异议
投标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响应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活动。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3.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竞争性谈判函
(2)授权委托书
(3)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竞争性谈判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投标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技术规范书相应文件
(3)技术方案
(4)制造及试验能力与条件
(5)售后服务
(6)投标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3.2 竞争性谈判报价
3.2.1 投标响应人应按 “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响应人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修改竞争性谈判函中的竞争性谈判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2 报价原则
3.2.2.1 本标段投标响应人可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报价,鼓励投标响应人按成本价加合理利润提出有竞争性的报价。投标响应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2.3 投标响应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本标段供货范围、竞争性谈判提供的图纸、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报价书并自行报价。除合同条件中另有规定外,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及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竞争性谈判总价应包含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保险、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场开箱检查、试验、调试并具备移交条件、配合验收等由投标响应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2.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3 工程量及报价计算
3.2.3.1 工程量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与竞争性谈判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和附件等一起使用。竞争性谈判提供的图纸中所列的工程量仅是提供相关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不一致时,应以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作为报价的依据。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详见第六章。
3.2.3.2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与施工图工程量有差异或设计变更等引起工程量增减,丝毫不能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和降低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3.2.3.3根据投标响应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响应人应结合自身经验和工程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工程量清单项目中人工、材料及机械套班的消耗量,充分考虑工程量清单中未列但施工中应有的工艺工序等,结合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自行计算本标段综合单价、合价和总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响应人均应填报;投标响应人还应填报竞争性谈判报价汇总表,并在其结尾处填写竞争性谈判总报价。若投标响应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则视为此项目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竞争性谈判总报价内。
3.2.3.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28天(基准日期)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
3.2.3.5投标响应人在竞争性谈判报价中必须详细、合理地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报本标段投标响应人采购主要材料分析表。无论投标响应人填报的本标段投标响应人采购主要材料分析表(包括规格、型号、数量)是否完善齐全,除投标响应人采购材料外为完成本标段工程所需的其它全部材料均由投标响应人供应,并被视为已包含在竞争性谈判报价中。
3.2.3.6 竞争性谈判报价时,投标响应人所填写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响应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市场风险系数,均被视为已包含在竞争性谈判报价中。
3.2.3.7 投标响应人应保证其报价是合理的,如工程量清单任何一项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时,投标响应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有权对竞争性谈判价格偏离过大的项目进行调整。
3.2.3.8 当投标响应人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调整竞争性谈判总报价时,如未同时调整竞争性谈判综合单价,投标响应人按平均增减幅度考虑。
3.2.4本工程不保证有效标中的最低价中标。
3.3 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响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的,投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响应人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投标响应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竞争性谈判失效,但投标响应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响应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投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未中标的投标响应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响应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
(2)在合同谈判时,预中标供应商不履行投标承诺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响应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资格声明”应附投标响应人营业执照、资信等级证书、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投标响应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响应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投标响应人将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填写在业绩汇总表,业绩的证明材料附在表格后面。
3.5.4 “试验检验”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6 备选竞争性谈判方案
除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响应人不得递交备选竞争性谈判方案。
3.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与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竞争性谈判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竞争性谈判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7.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7本次竞争性谈判须提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数量及形式详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与纸质版需一致,若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格式为可编辑的Word“*.doc”、“*.docx”或Excel“*.xls”、“*.xlsx”。
4.竞争性谈判
4.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响应人单位章或密封章。电子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包装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封包内。
4.1.2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它内容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注标记的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投标响应人不予受理。
4.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2.2除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响应人所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投标响应人不予受理。
4.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投标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响应人。
4.3.2投标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节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响应人在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要求所有投标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投标响应人代表(单位,职务,姓名);介绍本次竞争性谈判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竞争性谈判分标情况和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单位情况;
(4)投标响应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竞争性谈判工作纪律;
(6)主持开标:
A、请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派代表(至少2名)检查所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议请投标响应人授权代表现场提出。
B、开标原则: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逆序进行开标,即按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
C、介绍开标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姓名;
D、进行开标:按照签到顺序,采用“一对一”的开标方式,开标后投标响应人均有一次澄清报价。开标过程根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核对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E、开标完毕,请投标响应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同时请投标响应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及监督人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标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投标响应人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响应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来,投标响应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投标响应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投标响应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响应人或投标响应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竞争性谈判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竞争性谈判、评标以及其他与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响应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程序及内容
6.4.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6.4.1.1竞争性谈判资格审查---投标响应人的财务、技术、生产等方面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资格的要求。
6.4.1.2算术错误修正---竞争性谈判报价及报价组成表有计算或汇总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竞争性谈判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竞争性谈判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竞争性谈判总报价。
(3)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竞争性谈判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6.4.1.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竞争性谈判担保或者所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担保有瑕疵不被投标响应人所接受的;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竞争性谈判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竞争性谈判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竞争性谈判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10)纠正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性谈判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竞争性谈判总价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投标响应人不能修正或撤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重大偏差。投标响应人允许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6.4.1.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澄清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响应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确认后发出。
(3)投标响应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投标响应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6.4.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与打分排序。
6.4.3评标结果
6.4.3.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推荐入围供应商,具体的入围供应商数量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6.4.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投标响应人提交评标报告。
7.合同授予
7.1行贿犯罪查询
投标响应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若在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具体年限及适用范围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除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投标响应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7.3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标响应人在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4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内,投标响应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响应人。
如果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给定的地点和期限日期前往合同谈判或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人的资格,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也将被没收,投标响应人将授予排序中的下一个投标响应人作为中标人。
7.5 履约担保
7.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中“合同条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投标响应人提交履约担保。
7.5.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投标响应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 签订合同
7.6.1投标响应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投标响应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投标响应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投标响应人向中标人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竞争性谈判和不再竞争性谈判
开标后投标响应人少于3家,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评议可决定重新竞争性谈判或转为竞争性谈判;当投标响应人只有1家,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评议可决定重新竞争性谈判或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8.1 重新竞争性谈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响应人将重新竞争性谈判:
(1)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止,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足三家,且属于“依法必须竞争性谈判类采购”项目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竞争性谈判的。
8.2 不再竞争性谈判
重新竞争性谈判后,投标响应人仍少于3个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竞争性谈判被否决的。
8.3 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止,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只有一家且为“固定资产类采购”或“普通类采购”的,经竞争性谈判机构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或重新竞争性谈判。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投标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响应人不得泄露竞争性谈判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投标响应人串通竞争性谈判,不得向投标响应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竞争性谈判或骗取中标;投标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监察审计法务部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监督电话:0951-4934192 4934036。
投标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竞争性谈判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是否采用电子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方式,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A)半流程:投标响应人按照本章节3.7的要求编制纸质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并按照本章节4的要求进行密封、标识、递交、修改与撤回。投标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现场开标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果。
(B)全流程:投标响应人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竞争性谈判管家、CA证书插件等竞争性谈判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开标后在投标响应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成立评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审备案。
2.4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标期间为评标委员会服务。
3.2接受评标委员会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投标响应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2)若竞争性谈判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竞争性谈判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竞争性谈判总报价为准,改正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竞争性谈判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竞争性谈判”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竞争性谈判担保或者所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竞争性谈判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竞争性谈判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竞争性谈判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10)纠正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性谈判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竞争性谈判总价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投标响应人不能修正或撤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澄清
2.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竞争性谈判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响应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确认后发出。
2.3投标响应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投标响应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投标响应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标价
3.2.1评标价仅作为计算竞争性谈判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竞争性谈判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3.2.3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竞争性谈判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竞争性谈判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3.2.4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检查,若功能缺失或非主要指标(指没有打“*”的)不达标,每一项增加竞争性谈判报价的0.5%。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均为***分。其中,技术部分权重为40%,商务部分权重为10%,评审价格评分权重为50%。投标响应人的最终综合得分为考虑技术、商务、价格权重后的综合得分。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50%+商务部分得分*10%+技术部分得分*40%
3.3.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1)
按评标价计算报价得分,偏差及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2)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4技术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3)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一至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被“否决竞争性谈判”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标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六、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向投标响应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本办法向投标响应人推荐二/三名中标候选人,交投标响应人定标。
投标响应人根据评标报告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投标响应人不保证最低竞争性谈判报价中标,也不对未中标原因进行解释。
表1:
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分 权重50%)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评标价 | *** | 一、评标基准价确定: 以投标响应人有效报价的平均价的 85%为评标基准价。 二、得分: 1、偏差率=(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 分小数位保留 2 位,之后一位四舍五入。 2、偏差率等于零得 *** 分,其他区间基于 *** 分进行扣分。 3、偏差率大于 0%时,每高于 1%扣 1.5 分,扣至 50 分。 4、偏差率小于 0%时,每低于 1%扣 0.5 分,扣至 50 分。 备注:本次评标办法为直线插值法。 |
合计 | *** | |
表2:
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满分***分 权重10%)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完整性、响应性 | 15 | 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完整性、竞争性谈判有效期、法人授权书及文件签署情况、评标因数简述表的概述、竞争性谈判书的完整、规范及可信性、是否完全响应合同条款(付款条件、履约保函、违约赔偿金、其他差异)】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5分。 |
二 | 生产能力、供货周期及销售业绩 | 15 | 对投标响应人生产能力、排产情况、供货周期、生产组织保证措施、资金保证措施及近3年竞争性谈判设备销售业绩(已成功运行的同类型)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5分。 |
三 | 财务状况及投标响应人银行资信 | 10 | 对投标响应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主要对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审计报告等)、企业资产负债率、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经济行为起诉情况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3分。 |
四 | 商务部分偏差 | 10 |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最低得0分。 |
五 | 售后服务及用户综合评价 | 10 | 根据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包括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用户综合评价(已完工程业主对质量、安全配合等)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0分。 |
六 | 竞争性谈判报价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 15 | 根据竞争性谈判报价表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5分。 |
七 | 质量保证承诺及措施 | 10 | 根据投标响应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及措施、使用寿命及质量保证期限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0分。 |
八 | 企业资质 | 15 | 根据横向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年检时间、年检章要求清晰可见)、一般纳税人证明、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证书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协议书、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其认证证明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未提供得0分。 |
合计 | *** | |
表3:
技术部分评审细则(满分***分 权重40%)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
1 | 投标响应人技术资质(包括外协人) | 5 | 最优得满分,以0.5分为级差,最低2分。 | |
2 | 技术方案 | 制作方案 | 5 | 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设计和技术要求、方案合理且最优得满分,根据竞争性谈判商的差异进行评分,以0.5分级差,最低得2分。 |
材料、附件的选用 | 5 | 所使用材料的材质、性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且最优得满分,以0.5分级差,最低得2分。 | ||
加工制造水平 | 3 | 对工厂制造装备与能力及加工工艺方案的先进性和成熟性及采用标准、制造工艺的详细工艺流程进行评价,以0.5分级差,最低得1分。 | ||
供货范围 | 2 | 对供货范围、工作进度计划及生产进度(交货进度)进行评价,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 | ||
3 | 性能参数 | 25 | 根据竞争性谈判方案技术参数(电气参数、损耗等)的优越性进行评分,最优得满分,以2分为级差,最低得15分。 | |
4 | 元器件及主要材料 | 20 | 对主要材料情况进行评分,最优得10分,以1分为级差,最低得5分。 对附件的材料进行评分,最优得10分,以1分为级差,最低得5分。 | |
5 | 试验、检验 | 10 | 主要考核投标响应人的试验设备、检验手段等。最优者得10分;较优者得8分;一般者得6分。 | |
6 | 技术服务 | 5 | 考核投标响应人提供技术服务方案的优越性,提供技术资料的范围、深度及交付进度。最优者得5分;较优者得4分;一般者得2分; | |
7 | 创优方案 | 10 | 实现高标准投产,确保行业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通过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地基结构验收)。 | |
8 | 供货保障、运输方案的可行性与合理性,疫情防控,措施 | 10 | 对设备供货保障、运输方案的可行性与合理性,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评分,最优者得10分;较优者得8分;一般者得6分。 | |
合计 | *** | |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买 方: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南苑康晨4-1号办公楼
卖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方与供应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国能(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批大基地***万千瓦风光储项目330KV升压站电气二次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2.货物及数量
2.1 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及甲方通知要求,向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全部设备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2.2 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详见合同附表。
2.3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2.4 第 2.2 款附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是暂估数量,是根据工程图纸和工程业主书面指令要求计算的货物需用量,最终以甲方、乙方以及工程监理、业主(如有)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合同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货物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则多余货物由甲方退还给乙方,且不承担退货费用,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如货物数量不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数量,则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补足货物,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具体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3.质量要求
3.1 本合同项下的供应货物均应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3.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要求,二次设计后的图纸及供货数量需经现场确认后方可安排生产。
3.3 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4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技术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的货物均应为完整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的、可靠的,功能符合该货物的要求,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均为原厂产品。乙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3.5货物须满足当地电网并网要求,满足当地电网电站并网服务指南中要求的所有设备技术参数;提供指南中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配合完成并网及验收相关工作(不仅限于技术协议书内要求范围)。
3.6中标通知书、技术协议确认后5天内提供设备技术资料、图纸。
3.7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技术协议书要求的全部内容。
4.质量保证期
4.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工程业主竣工验收并移交之日(以工程业主颁发移交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3年。使用年限不低于30年。
4.2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 2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乙方在 3 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维修、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要求,甲方或工程业主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以较高者为准)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得到补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
4.4 质量保证期后仍应承担售后有偿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要求后 3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本工程的要求。
4.5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及甲方向工程监理、业主报验的材质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5.价格
5.1 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5.2 本合同货物单价固定,具体单价细目详见合同附表 。
5.3 合同总金额:总价 元(大写: 元整)不含税总价 元,税费元。
上述合同总金额是依据甲方在 5.2 款附表中明确的数量计算得出的总价。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以甲方、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5.4 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局限于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电气二次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场外运输及运输保险、安装(安装现场进行柜体间线缆及连接材料的采购及安装)、现场指导安装、配合调试(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系统整体调试)、配合消防验收、配合电网验收、培训、保修、竣工资料整理及移交等由乙方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要求到货后乙方派专业人员入驻现场配合调试安装。
接口详细说明:
3、盘柜内部设备的接线和调试由投标响应人完成;外部接线由安装单位完成;
盘柜内部接地满足规范要求且不小于屏柜宽度的2/3,由投标响应人提供并完成接线;主接地网由土建施工单位安装,主接地网至盘柜接地连接由安制作安装。
注:本项目设备清单为升压站主要设备清单,包括并不限于招标人为达到业主、当地电网公司要求新增设备费用风险,竞争性谈判单位根据升压站规模及当地电网要求及技术规范书综合考虑报价,本设备报价为固定价格,不因设备、材料增加而调整价格。以上清单仅为主要设备,具体设备详见技术规范。
如需专项报审和送检,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保证报审和验收通过。还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需要经安装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该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已包括了安装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
5.5合同价格只有甲方的授权签约的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公章后才能更改,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价格的更改一律无效。
6支付(以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中企云链、建行E信通、电建融信)支付。
6.1乙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6.2付款比例:
6.2.1到货款: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设备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提供给甲方,甲方在货到现场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货款;
6.2.2投运款:合同设备在完成送电试运行3个月后(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甲方在一个月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
6.2.3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满3年,且工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设备使用情况评定意见后全部或部分支付(无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长时间停运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三年,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费用或违约金等)。
6.3若遇业主工程款支付延迟,则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的时间顺延,且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和延期利息。
7供货时间
7.1 乙方应 2024年9月5日前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运至工程现场。
7.2 上款规定之进场时间为拟定供货时间,乙方同意甲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提出“进场计划”确定准确进场时间。
8交货地点
8.1 由乙方自行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送货至 工程现场或甲方指定点。甲方派员与乙方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尚未开箱的清点箱件数),由甲方收货员签署暂收货物数收条(此收条不作为验收、结算依据)后,由乙方填署《工程物资采购供应验收合格清单》(附件)并提供随件(机)质量证明、技术说明等文件,在商定的时间内,由甲方、乙方、(如有工程监理、业主)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等条件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四(/双)方人员共同在该表上签署日期及姓名后作为价款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8.2现场交接试验,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8.3 交货时甲方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甲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9供货方式
9.1 乙方必须配合全部工程的进度计划要求供应合同项下货物。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现场存放要求,供货时间可能在工程进行中适当修订,甲方应在计划修订后 2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修订后的计划,以甲方说明的次序方式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供应货物,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供货准备时间。
9.2 除 9.1 款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进场计划”将货物运抵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它义务。
9.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乙方因客观阻碍或是其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时,乙方均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24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变更、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在甲方另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造成的价格差额,该差额为以下费用之较高者:
(1)当前市场价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2)甲方在接受货物时发生的实际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3)并收取此部分实际费用的4%的服务费用。
如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亦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情况下遭受的工期延误损失及对业主承担的赔偿责任。
9.4 甲方需要货物数量多于上述数量时,乙方同意积极配合进行生产、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以满足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且单价以本合同确认价为准。
9.5 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检验确认接收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9.6 乙方被认为已经对工地现场的交通情况和工程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或要求延长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9.7 乙方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配合卸车的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9.8 乙方装车、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9.9 乙方装车、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要求不合格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9.10 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11 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0 双方负责代表
10.1 甲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其现场负责收货及验货代表。乙方须将货物运至工地交甲方现场代表签收确认方为有效。
10.2 乙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其供应货物及办理有关验货、支付事项的代表。到货数量及质量验收须由乙方代表与承包人代表共同签署确认方为有效。
10.3 合同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保证双方货款顺利交接。
11 包装 (可视情况选择适用)
11.1 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因产品是现场安装,必须在包装上明确货号(根据不同的设备分别包装,包装物注明规格、型号及使用部位),包装物不回收。
11.2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包装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并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11.3 乙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11.4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以保证装运过程符合保护货物质量的要求。
12 检验
12.1 产地检验: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乙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制造商标准和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在发货之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附于货物包装。
12.2 现场到货检验: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卸车后,由甲方会同有关人员(工程业主或监理单位)按合同第3条质量要求对货物进行验收,如货物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要求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现场交接试验:由甲方会同有关人员(工程业主或监理单位)按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对货物进行交接验收,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详见以下第 17 条。
12.4 过程检验: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详见以下第 17 条。
13 监造
乙方有配合甲方监造的义务,应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派出设备监造人员驻厂监造,乙方需为监造人员提供下列方便:
(1)提前7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甲方及其监造代表。
(2)甲方监造代表有权通过乙方有关部门查(借)阅乙方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对于检验记录,如甲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乙方应提供。
(3)乙方应向甲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14 权利瑕疵担保
14.1 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4.2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5 保险
15.1 甲方要求乙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15.2 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甲方要求乙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负责。
15.3 乙方应及时将购买保险的保单交由甲方备查。
16 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6.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16.2 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原件。
16.3 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16.4 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16.5 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16.6 甲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16.7 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7违约
17.1 逾期违约: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
17.1.1支付误期违约金:若乙方未按节点完成设备交货的,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交货未超过3天的,不予考核,延迟交货超过3天的,违约金额按第4天起每延迟一天按10万元计,若在2022年12月20日仍未完成设备交货的,且最终造成2022年12月30日未完成全站受电的,违约金额按照合同总价的10%计算,并承担因货物延误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直接损失。逾期违约金在到货款中进行相应扣减。
17.1.2 支付技术服务违约金:乙方应在甲方通知需提供技术服务时间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若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违约金比例为:每推迟 1 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0.1 %按日计算;误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并承担因推迟技术服务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
17.1.3终止合同:在甲方确认乙方严重违约并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情况下,或乙方在达到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或迟延时间达10天以上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甲方退货给乙方,乙方承担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同时承担因此造成的误工费、退运费。
17.2 质量违约: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达标现象,有权公开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甲方可以据此向乙方提出合同金额(含增值税)5%的违约金索赔/退货,由此产生的检验费、误工费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如在运行过程中,因乙方设备质量问题导致业主方要求更换其他品牌的设备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进行更换,更换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7.3发票违约: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税收损失;乙方提供的发票经税务部门检查为假发票,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真实符合要求的发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税收损失。
17.4在使用期内,如因设备质量问题影响项目运行安全,经工程业主要求及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应无条件更换甲方指定品牌产品,并承担所有费用。
18 缺陷索赔
18.1 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现象,有权公开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甲方可以据此向乙方提出索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8.2 乙方承担货物在卸至交货地前已存在缺陷的任何责任。对甲方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提出的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8.2.1 乙方同意甲方部分或全部退货并把退货部分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甲方。乙方负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还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比如工期延误损失导致工程业主向甲方的索赔等。
18.2.2 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8.2.3 更换有缺陷的部分货物、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8.3 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28 日内乙方未能予以书面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28 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9 合同变更
19.1 甲方在该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以前,可以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或者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变更为基础,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洽商,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9.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洽商供甲方评价,甲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书面洽商结果。这种书面洽商结果被认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合同转让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21 不可抗力
21.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
21.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14 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 10 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合同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2 争议解决
合同双方履约过程中产生纠纷,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银川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3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和保密
23.1 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须的范围内。
23.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第22.1 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除合同本身以外,第 22.1 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24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25 其他约定事项:
25.1 特别约定事项:
25.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25.3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25.4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叁 份。
25.5 附件:本合同所有附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买 方 | 卖 方 | ||
名 称: |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 名 称: | |
电 话: | 0951-4934081 | 电 话: | |
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南苑康晨4-1号办公楼 | 通讯地址: | |
开户行: | 农行银川兴庆支行 | 开户行: | |
帐 号: | 2910***1040012037 | 帐 号: | |
税 号: | 91640000227684750R | 税 号: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一:供货范围
1、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物资名称 | 分项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电气二次设备 | 330kV汇集站变电站火灾报警系统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
330kV汇集站图像监视系统技术规范书(反恐)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
330kV汇集站智能巡视系统技术规范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2、主要外购元器件清单(单套量)
序号 | 设备或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套)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规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清单(1座升压站用量)
乙方提供满足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期间所需随机备品备件,不限于以下数量:
序号 | 名 称 | 型号和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随机备品备件归甲方所有,不得等同于质保期内所需备件
4、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竞争性谈判方填写)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应提供专用工器具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附件三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商业道德行为准则确认书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始终坚持合法合规、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业务。同时也要求有意与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合作的每一个供应商、制造商、承包商和分包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在申请或响应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的邀标,提交竞争性谈判书时确认始终遵守如下准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合同文件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书、邀标文件、正式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格遵守合同文件和协议所涉及国家(地区)适用的反垄断或不正当竞争法。
二、遵守商业道德
严格遵守公平、诚实、正直的商业道德标准开展业务。
1.公平贸易惯例。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进行串通竞争性谈判、价格歧视、不正当竞争、共谋垄断或其他不公平贸易行为。
2.人际关系和沟通。供应商及其代表在与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现有或拟议的业务关系中,应避免人际关系、交流沟通中出现以下不道德行为。
不得怂恿、利用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现任及前任雇员披露或提供其在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任职期间的任何商业秘密、专有或其他受限信息,以获得商业利益或使任何第三方受益为目的,影响或损害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的现有或拟议商业交易。
不得雇佣、聘用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的现任雇员及其子女或亲友,获得其服务或允许其收购供应商的任何所有者权益。不得雇佣、聘用自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离职两年内的前任雇员。
3.贿赂和回扣。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向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雇员支付、出借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资金、资产、服务、特权和利益等形式的贿赂及回扣。
4.礼品和款待。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给予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雇员礼品、小费或提供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和观光旅游活动。符合商业惯例的礼节性小礼品除外,如价值较低的印有供应商logo的办公用品、茶杯等。
三、监督与处罚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上述行为准则,并确保参与或支持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作、合同、协议的所有雇员知晓并遵守本准则,对其行为负责。
2.供应商应定期进行本准则执行情况的内部检查和审计,保留好内部审查记录,并根据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的要求提供这些证据。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通过现场设施检查、问卷调查、审查公开信息或其他措施进行定期评估考核,以确保符合本行为准则及适用要求。基于考核结果,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保留取消任何潜在的供应商的资格或者终止与违反本行为准则的现有供应商的任何关系的权利,或用于限制供应商从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获得新的商业机会。
3.本准则的实施是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和供应商双方的共同责任。供应商应在获悉任何实际或潜在违反本行为准则的行为后及时向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纪委报告,并提出纠正和补救计划,配合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询问或调查。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纪委邮箱:nxdjjcb@126.com 电话:0951-4934192 0951-4934087。
四、签署和提交
本商业道德行为准则确认书必须由法人代表或经授权的代理人在提交竞争性谈判书时签字确认,并作为竞争性谈判书的一部分(如果中标,将作为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协议的一部分)。
本人代表__ __在此确认并同意,严格遵守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商业道德行为准则,并确保__ _的所有雇员、代表在向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竞争性谈判书以及履行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协议时知晓并遵守上述准则。
签署单位:(公章)
授权签署人签名:
日期:
第五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投标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竞争性谈判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投标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技术规范书响应文件
三、技术方案
四、工厂检验项目及标准
五、制造及试验能力与条件
六、售后服务
七、投标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二部分:报价部分(单独密封)
开标一览表
工程名称:国能(大柴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批大基地***万千瓦风光储项目330KV升压站项目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套 | 竞争性谈判总报价 | 质量标准 | 交货期 | 质保期 | 付款方式 | 备注 |
1 | 电气二次设备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套 | 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 | | | |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竞争性谈判函
致: (投标响应人名称)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并承诺如下:
1. 所附竞争性谈判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供应的服务竞争性谈判总价为______ [人民币,大写竞争性谈判总价],在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本竞争性谈判单价固定不变。
2. 若中标,我方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具体规定与投标响应人签订经济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提供优质的货物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货物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 竞争性谈判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资料和补充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和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竞争性谈判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60天。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竞争性谈判方在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内撤回竞争性谈判,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 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6. 竞争性谈判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竞争性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竞争性谈判或收到的任何竞争性谈判。
投标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响应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副本中采用复印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凭证复印件。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退还信息:
投标响应人银行账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响应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传 真 | | 网 址 | | |
成立时间 | | |||
营业执照号 | | |||
注册资金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后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后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同类型设备业绩请排列在前面。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应附: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投标响应人近3年内有无违法、违纪事件和重大仲裁、诉讼案件。如无请注明无;如有请按年序例出案(事)由、处罚或仲裁、裁定、调解或判决结果,并附处罚或仲裁、裁定、调解或判决法律文书复印件。
(六)其他材料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资料或投标响应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五、报价表
1、要求
1.1 投标响应人报价表中的设备分项内容和序号必须与供货范围中分项内容和序号相一致。
1.2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 如果单价同数量的乘积与总额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3) 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格中体现。
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如有进口部件,进口部件也应以人民币报价。
1.4 设备分项价格表格备注栏中,不能出现“免费”。
1.5 每项国内外购部件以及每项进口部件应含在报价总表中。
1.6 投标响应人推荐的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价格表(提供至少三个厂家价格),进口部件价格表(按投标响应人开列的部件报价,但投标响应人可不限于此),投标响应人应以该两表中外购部件或进口部件的最高价进入竞争性谈判总价,并在备注中注明,但最终选择权在投标响应人。
1.7 投标响应人为竞争性谈判设备而投入的前期费用、设计费用、培训费用、为需方提供技术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和技术资料费用等应包含分项报价中。
1.8 竞争性谈判报价的有效期与竞争性谈判有效期相同。
1.9 报价应有投标响应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和日期。
1.10 竞争性谈判报价总价中不包括推荐备品备件。推荐备品备件是指供方推荐的满足合同设备从设备投运到第一次大修(包括第一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
1.11分项报价电子版必须使用可编辑的文档格式,按照规范要求逐项报价(根据经验增加的列在最后);
1.12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中未列出但技术规范中要求必须提供的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等,投标响应人须承诺报价中已包含。
1.13备注:
1.13.1辅机设备中的主要配套设备必须提供3家以上厂商供业主确认,并单独报价,以最高价计入总报价。
1.13.2报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
5.1 报价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电气二次设备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 | |
备注:
1、报价要求:综合单价里包含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电气二次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场外运输及运输保险、安装(安装现场进行柜体间线缆及连接材料的采购及安装)、现场指导安装、配合调试(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系统整体调试)、配合消防验收、配合电网验收、培训、保修、竣工资料整理及移交等由乙方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要求到货后乙方派专业人员入驻现场配合调试安装。
2、交货要求: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设备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并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开具对应金额合规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价款的***%)提供给甲方。
3、付款方式支付:(以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中企云链、建行E信通、电建融信支付)
(1)到货款: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设备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提供给甲方,甲方在货到现场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货款;
(2)投运款:合同设备在完成送电试运行3个月后(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甲方在一个月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
(3)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满3年,且工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设备使用情况评定意见后全部或部分支付(无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长时间停运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三年,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费用或违约金等)。
(4)若遇业主工程款支付延迟,则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的时间顺延,且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和延期利息。
(5)4、质量要求:符合设备技术参数满足当地电网并网要求,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
5、交货日期:2024年9月5日前供货完毕。
投标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5.2 电气二次设备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名 称 | 型式、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330kV汇集站变电站火灾报警系统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 | | |
2 | 330kV汇集站图像监视系统技术规范书(反恐)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 | | |
3 | 330kV汇集站智能巡视系统技术规范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 | | |
| 合计 | | | | / | | | |
5.2.1 330kV汇集站变电站火灾报警系统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项目单位要求 | 投标人响应 | |||
| | | 型式、规格 | 数量 | | 型式、规格 | 数量 |
| 屏柜 | 面 | 2260×800×600(屏体颜色:待定) | 1 | 宜配置,站端有空间宜配柜式,无空间宜采用壁挂方式(消防单元为4U空间) | | |
| 火灾报警控制器 (联动型) | 台 | 控制器回路及容量应大于实际工程点位并预留10%的接入容量; | 2 | | | |
| 消防联动控制器 | 台 | | 2 | | | |
| 回路通讯卡 | 块 | 满足消防信息传输控制单元接入需求,支持485接口 | 1 | 主变水喷雾系统独立回路 | | |
| 抗干扰套件 | 套 | | 1 | | | |
| 点型光电感温感烟火灾探测器 | 只 | 智能型 | 80 | 按需求配置 | | |
|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 只 | | 0 | | | |
| 点型复合式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 | 只 | | 0 | | | |
| 气吸式烟感 | 套 | | 4 | 适用于大空间,同时感烟不适用场所,火灾早期探测场所 | | |
| 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防爆型) | 只 | 含防爆隔离栅、接口模块 | 4 | 用在站端蓄电池室内 | | |
| 总线隔离式安全栅 | 个 | | 4 | 蓄电池室防爆型设置配套使用 | | |
|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 套 | | 10 | 适用于大空间,同时感烟不适用场所,火灾探测场所 | | |
|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 只 | 智能编制型 | 22 | 按需求配置,壁装距完成地面1.3米处 | | |
| 火灾声光报警器 | 只 | | 22 | 按需求配置,壁装距完成地面2.2米处 | | |
| 隔离器模块 | 只 | | 14 | 回路总线防护隔离 | | |
| 监视模块 | 只 | 每套主变水喷雾系统 | 52 | 按需求配置,宜集中在消防模块金属箱 | | |
| 控制模块 | 只 | 每个雨淋阀电磁阀1个,声光1个 | 60 | 按需求配置,宜集中在消防模块金属箱 | | |
| 火灾显示盘 | 台 | | 2 | 按需求配置,壁装距完成地面1.3米处 | | |
| 消火栓按钮 | 只 | | 8 | | | |
| 可恢复式感温电缆85℃ | 米 | 电缆沟(井)用,屏蔽型(原则上每200米设一个分区,配监视模块1个) | 2500 | 按需求配置,重点防护动力电缆 | | |
| 可恢复式感温电缆105℃ | 米 | 主变用,户外型(每台主变设2个分区,配监视模块2个) | 1500 | 按需求配置,重点防护主变四周上下两层、套管底部、油枕 | | |
| 感温电缆信号转换器 | 套 | | 6 | | | |
| 信号采集器 | 台 | 感温电缆配置 | 20 | 与感温线缆配套使用 | | |
| 感温电缆终端盒(含信号转换器) | 个 | | 22 | | | |
| 感温电缆夹 | 个 | | 600 | | | |
| 模块箱 | 套 | 箱体尺寸室内宜不小于500*400*200,户外加强防水保护及制作基础;最少可安装10只模块 | 30 | | | |
| 阻燃电源线 | 米 | 线缆阻燃2芯,单根截面积≥2.5平方 | 3500 | | | |
| 阻燃信号线 | 米 | 线缆阻燃2芯,单根截面积≥1.5平方 | 3500 | | | |
| 单芯橡皮绝缘线 | 米 | NBV-500-2.5 | 2500 | | | |
| 金属管 | 米 | | 按需 | 引用GB 50166规范采用金属管、B1级以上的刚性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等 | | |
| 辅助材料 | 项 | | 1 | | | |
2.2 | 火灾消防子系统—其它 | | | | | | |
| 消防信息传输控制单元 | 台 | 满足通用技术要求,部署在变电站II区调度数据网 | 1 | | | |
|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 套 | | 1 | | | |
| 消防电话 | 套 | 主机1台,分机6台 | 1 | | | |
| 消防广播 | 套 | 功率放大器1台,壁挂广播6台 | 1 | | | |
|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讯接口卡 | 套 | 适配站内现有火灾报警控制器(光纤联网卡HS-NCM-SF、消防信息网关NUP-MODBUS) | 1 | | | |
| 智能接口通信模块 | 块 | RS232/RS485通信,含接入线缆,负责将报警信号传至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终终端 | 1 | 应配置,需要远传时1块 | | |
| 用户信息采集装置 | 台 | | 1 | 宜配置,按实际需求配置 | | |
| 消防电源电压变送器 | 只 | 电压,输入0~500V,输出4-20mA | 15 | | | |
| 消防水池液位模拟量传感器 | 只 | 水位,输入0~10米,输出4-20mA | 4 | | | |
| 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压力模拟量传感器 | 只 | 水压,输入0~3Mpa米,输出4-20mA | 4 | | | |
| 阻燃信号线 | 米 | 线缆阻燃4芯,单根截面积≥1.5平方 | 按需 | | | |
| 其他辅材 | 套 | | 1 | | | |
| 施工费 | 套 | | 1 | | | |
| 消防检测费 | 套 | | 1 | | | |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火灾报警系统通用技术规范》、《专用技术规范》、《无人值班变电站消防远程集中监控系统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调试。
2、上表中只列出主要设备,但不限于此,且未详细列出辅助设备、材料等,具体数量根据现场情况有可能增减,我方将根据实际方案,列出详细的设备材料清单,并提供主要技术参数。投标人对设备材料分项报价。
3、总报价包含整套系统所有设备、材料、软件、备品备件等。报警控制器的基本配置:中央处理单元1块;回路卡2块(1块为主变水喷雾系统独立回路);系统电源1块;联动电源模块1块;面板式打印机1台;显示控制卡1块;机箱门、箱体及附件1套;电池1套。远传采用RS485/232接口,需配置通讯网关一套,通讯协议:MODBUS/RTU标准协议。需配置火灾报警控制器通讯接口卡1套(适配站内现有火灾报警控制器(光纤联网卡HS-NCM-SF、消防信息网关NUP-MODBUS)),通讯协议:MODBUS/RTU标准协议。
4、110kV高压室采用红外线对射感烟探测器,每间采用1~2对、35kV配电室可采用智能光电烟感探测器或红外线对射感烟探测器,每间采用1~2对;其余部分采用智能光电烟感探测器。
5、35kV配电室、二次室等不吊顶,在设计探头时注意横梁的高度,数量确保符合消防有关规范。
6、本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与消防水泵联动,应符合GB5097-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需与风机实现联动。
7、火灾报警系统应接入变电站消防信息传输单元,需满足国家电网公司《无人值班变电站消防远程集中监控系统技术规范》技术要求。
8、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火灾报警系统,应可以和变电站智能辅助系统可靠通信,与变电站智能辅助系统联动;并负责与变电站智能辅助系统完成系统联调,保证系统的完整性。
投标方负责整体系统的全部安装调试(指导土建施工单位预埋各种管线,负责与变电站智能辅助系统联动接线等)。
5.2.2 330kV汇集站图像监视系统技术规范书(反恐)
序号 | 名称 | 招标人要求 | 投标人响应 | ||
元件规格和主要参数 | 数量 | 元件规格和主要参数 | 数量 | ||
一 | 视频监控(反恐) | ||||
1 | 高清网络球型摄像机200W像素(周界反恐用) | 200W像素,像素不小于1920×1080,图像帧率不小于25fps,强光抑制,宽动态 | 8台 | | |
2 | 高清网络球型摄像机200W像素(站内反恐用) | 200W像素,像素不小于1920×1080,图像帧率不小于25fps,强光抑制,宽动态 | 18台 | | |
3 | 全景高清红外网络球型摄像机 | 200W像素,像素不小于1920×1080,图像帧率不小于25fps,强光抑制,红外,宽动态;22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配置1~3台;用于站内环境监视和设备区全景监视 | 2台 | | |
4 | 防爆固定红外网络摄像机(蓄电池室) | 200万像素,1920*1080P,强光抑制,红外,宽动态 | 4台 | | |
5 | 摄像机支架 | | 32套 | | |
6 | 室外立杆 | | 8套 | | |
7 | 视频监控服务器 | | 2台 | | |
8 | 网络硬盘录像机 | 布防、撤防、故障和报警信息存储时间不少于90d;出入口控制信息存储时间不少于180d;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90d;电子巡查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90d;64路 8盘位 | 2台 | | |
9 | 视频处理单元 | | 1台 | | |
10 | 硬盘 8TB | | 16块 | | |
11 | 千兆以太网核心交换机 | 4口光48口电 | 1台 | | |
12 | 千兆以太网交换机 | 2口光4口电 | 3台 | | |
13 | 机架式光纤收发器 | 48路千兆 | 按需 | | |
14 | 光模块 | | 按需 | | |
15 | 电源适配器 DC12V2A | | 按需 | | |
16 | 多模光纤 | | 按需 | | |
17 | 网线RJ45 | | 按需 | | |
18 | 铠装阻燃电源电缆 | ZR-RVVP22-2*1.5 | 按需 | | |
19 | 铠装阻燃信号电缆 | ZR-RVVP22-4*1.5 | 按需 | | |
20 | 视频监控配电箱 | 500mm*350mm*150mm | 12个 | | |
21 | 校时服务器 | 对视频监控系统校时 | 1台 | | |
22 | 柜体 | 2260mm*800mm*600mm | 1面 | | |
二 | 后端平台(反恐) | ||||
1 | 4K高清监视器 | | 2台 | | |
2 | 6路HDMI增强型解码器 | | 2台 | | |
3 | 分体式单元(支架) | | 2套 | | |
4 | 管理机 | | 1套 | | |
5 | 无人机防御反制系统接口对接(预留) | | 1套 | | |
6 | 视频监控接口对接 | | 1套 | | |
7 | 周界防范接口对接 | | 1套 | | |
三 | 辅材 | ||||
1 | ᶲ25镀锌钢管 | | 按需 | | |
2 | ᶲ25 PVC管 | | 按需 | | |
注:本工程根据无人值班要求,需要变电站全景监视。
1.投标人报价时需包含所提供摄像机等安装所需的屏蔽电缆、通信电缆、安装支架、安装辅料等所有附件,并在土建施工时到现场配合埋管及接线工作,投标人负责全部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反恐用摄像机应满足国网基建部《750kV及以下新建变电站治安反恐防范设计补充规定》、GA1800.1-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1部分:电网企业》及公安部联网要求。其他摄像机应满足35~750kV变电站辅助设备智能监控系统设计方案,并接入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智能巡视子系统。此部分费用含在报价中。
2.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可以和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中的安防子系统可靠通信,与电子围栏联动;并负责与电子围栏完成系统联调,保证系统的完整性。投标人需考虑接入系统相关费用,并含在总报价中。
3.投标人须提供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等主要设备的制造厂家授权书。投标人须提供摄像机等生产厂家出具的原产地证明。
4.表中设备及数量仅作参考,具体数量以站内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5.2.3330kV汇集站智能巡视系统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招标人要求 | 投标人响应 | 备注 | ||
型号、规格、性能参数 | 数量 | 型号、规格、性能参数 | 数量 | ||||
1 | 巡视主机(含巡视服务软件) | 台 | CPU不低于2GHz主频,不低于8核; | 1 | | | 按需 |
内存不低于32G; | |||||||
2T 机械硬盘; | |||||||
2*1GE PCIE标准网卡。 | |||||||
配置双热插拔冗余电源; | |||||||
满足电力标准机柜(2260*800*600)安装。 | |||||||
带有变电站智能巡检子站系统的软硬一体机,实现变电站前端感知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及上报,包含智能巡视、主辅设备告警联动、告警管理、综合监视等应用功能。 | |||||||
2 | 智能分析主机(含算法) | | CPU不低于2GHz主频,不低于8核; | 1 | | | 按需 |
内存不低于64G; | |||||||
2T 机械硬盘; | |||||||
配置双热插拔冗余电源; | |||||||
智能分析模组AI算力不低于64TOPS INT8; | |||||||
2*1GE PCIE标准网卡。 | |||||||
满足电力标准机柜(2260*800*600)安装。 | |||||||
1、实现对变电站设备状态的分析识别,包括表计、开关、刀闸、屏柜指示灯、屏柜硬压板等状态识别; | |||||||
2、实现对变电站设备外观异常的智能识别,包括表计绝缘子部件破损、呼吸器缺陷、设备异物附着、金属锈蚀等; | |||||||
3、实现对变电站作业安全异常行为识别,支持在巡视任务中对未佩戴安全帽检测。 | |||||||
3 | 交换机 | 台 | 千兆交换机,≥48口,三层交换机,冗余电源,48个10/***/***0M电口 | 4 | | | 按需 |
4个SFP+万兆光端口; | |||||||
1个Slot插槽; | |||||||
冗余电源、风扇; | |||||||
整机转发交换容量:≥598Gbps; | |||||||
转发性能:≥216Mpps。 | |||||||
4 | 工作站 | 台 | 图形工作站(含显示器) CPU:≥1颗 ≥8核 ≥2.8GHz; 内存:8GB DDR4内存; 硬盘:1TB×2; 网卡:千兆以太网口×2; 显卡:独立显卡,2GB; 显示器:1台24寸液晶显示器; 含键盘、鼠标和显示器、视频线,1套。 | 1 | | | 按需 |
5 | 防火墙 | | | 1 | | | 按需 |
6 | 三维建模 | | | 1 | | | 可选 |
7 | 视频综合电源 | 台 | 输入AC220V,输出DC12V/24V、机架式 | 3 | | | |
8 | 路由器 | 台 | 机架式、8电口 | 1 | | | |
9 | 硬盘录像机 | 台 | 不低于32路8T接入 | 3 | | | |
10 | 硬盘 | 块 | 8T | 16 | | | 满足存储巡检完整视频存储大于90天要求 |
11 | 机柜 | 台 | 尺寸:2260*800*600; | 1 | | | |
11 | 高清摄像机 | 台 | 网络摄像机: 不低于200万像素; 不小于20倍光学变焦; Smart图像增强:透雾、电子防抖、背光补偿、宽动态; 运动范围:水平0-360°连续旋转,垂直+90°~ -90° 其他类型摄像机: | 76 | 35配电36个+6个,330配电含房子10个,110配电6个,主变6个,主控室4个,户外12个 | | 摄像机类型根据现场实际应用需求自选,单价根据市场信息价决定 |
12 | 红外热成像摄像机 | 台 | 可见光像素:200w;热成像红外摄像头像素:不低于640*480 运动范围:水平0-360°连续旋转,垂直+90°~ -90° | 3 | | | |
| 声纹监测装置 | 台 | | 3 | | | |
| 红外枪型摄像机 | 台 | | 1 | 正对门禁系统读卡器位置 | | |
| 固定摄像机 | 台 | | 1 | 大门出入车辆号牌监测 | | |
13 | 高清摄像机立杆 | 根 | 不锈钢304材质含固定地笼支架 | 按需 | | | 数量根据所需立杆安装的摄像机决定数量 |
14 | 视频汇聚箱 | 台 | 不锈钢304材质,含背包空调 | 10 | | | 根据施工要求,在现场设置合理的就地汇聚箱柜,便于光纤、网线及电源的布置 |
15 | 线缆辅材 | 套 | ZR-RVVP2*1.5电缆,单模4芯光纤,国标镀锌钢管辅材 | 1 | | | 按需 |
16 | 安装调试费用 | 项 | 包含巡视软件调试、巡检点位配置调试、硬软件安装及设备调试等工作 | 1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商务偏差表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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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投标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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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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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技术规范书响应文件
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书进行响应、编制。
三、技术方案
投标响应人应提供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部分相对应的详细和清晰的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数据及图纸等,以便能够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规范进行完整和确实的比较。这些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应详细说明设备的特点,同时对与技术规范有偏差之处应清楚地说明,除非经投标响应人同意,入围后设备的设计应按照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数据进行。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制造及试验能力与条件
五、合同设备交货进度
1、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要求,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日至每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间隔。具体时间由投标响应人填报,且不超过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最迟交货期。
最迟交货期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最迟交货期 |
| | |
投标响应人应参照以上最迟交货期填写以下表格:
1.1 设备交货进度表如下: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 发运地点 | 设备 | 设备 | ||||
数量 | 重量 | 交货时间 | 重量 | 数量 | 交货时间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1.2 专用工具交货进度表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 发运地点 | 设备 | 设备 | ||||
数量 | 重量 | 交货时间 | 重量 | 数量 | 交货时间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1.3 随机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 发运地点 | 设备 | 设备 | ||||
数量 | 重量 | 交货时间 | 重量 | 数量 | 交货时间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1.4 推荐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 发运地点 | 设备 | 设备 | ||||
数量 | 重量 | 交货时间 | 重量 | 数量 | 交货时间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1.5 进口件交货进度表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 发运地点 | 设备 | 设备 | ||||
数量 | 重量 | 交货时间 | 重量 | 数量 | 交货时间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2、疫情防控措施
六、售后服务
请详细提供设备在质保期及运行期间的服务范围、责任及承诺。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投标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技术规范、图纸
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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