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原元通35KV变电所项目及钾肥增产保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补办项目直接采购方案公示

所属地区: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8-22

【招标公告】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原元通35KV变电所项目及钾肥增产保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补办项目直接采购方案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青海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原元通35KV变电所项目及钾肥增产保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补办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r\n \n采购编号:2024-110
\n\n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原元通35KV变电所项目及钾肥增产保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补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直接采购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n\n1.采购项目简介
\n\n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原元通35KV变电所项目及钾肥增产保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补办项目
\n\n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n\n1.3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n\n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n\n1.5 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90号令),规定:2017年5月1日90号令实施以后,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没有依法履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后要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全面履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法律规定各项要求,需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验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逾期不改正的建设单位,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69条和90号令第39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为保证元通35kv变电所项目及钾肥增产保供项目合法性,现需就对上述两个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进行补办。
\n \n\n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n \n\n1.6.1青海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青海省国有科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公司,是青海省卫生健康委授予的青海唯一一家粉尘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支撑机构,经钾肥分公司审批,依据2023年12月25盐湖股份公司关于印发《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湖招〔2023〕415号),第五章直接采购第三十条(九)“采购金额小(20 万及以下),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可以直接比较和判断选择的”之规定,拟就元通35KV变电所项目及钾肥增产保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补办项目与青海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非招标直接采购。
\n \n\n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青海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n \n\n1.8 公示期限:5日历天。
\n \n\n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n \n\n2.1 采购范围: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原元通35KV变电所项目及钾肥增产保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补办项目
\n \n\n2.2履约期限:根据甲方要求实施。
\n \n\n2.3 交货地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n \n\n2.4 质量目标:合格
\n \n\n2.5安全目标:零事故
\n \n\n3.供应商资格要求
\n \n\n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n \n\n(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施工能力。
\n \n\n(2)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出询比采购文件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n \n\n(3)其他要求:
\n \n\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n \n\n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n \n\n(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n \n\n(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n \n\n(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n \n\n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n \n\n4.发布公告的媒介
\n \n\n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n \n\n5.其他
\n \n\n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n \n\n6.公示
\n \n\n6.1公示期: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5日
\n \n\n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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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n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n \n\n联系电话:0979-8448333
\n \n\n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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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n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n \n\n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n \n\n电 话:0979-844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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