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QINGHAI PROVINCEINVESTMENTGROUPCO∴LTD
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 9 月安全生产费用
公开询价采购文件
采 购 人 : 青 海 桥 电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单 位: 青 海 桥 电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024 年 7 月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材料询价采购文件(2024 版)
目 录
第一章 响应人须知 ........................................................... 2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 2 1.总则 .................................................................. 4 2.询价文件组成 .......................................................... 4 3.评审说明 .............................................................. 4 4.合同签订 .............................................................. 7 第二章 供货要求 ............................................................. 8 第三章 合同 ................................................................. 9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0 2.请各响应人务必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编写有关内容 ......................... 20 目 录 ................................................................. 22 3、若我方中标: ........................................................ 23 4、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 23 二、投标报价表 ......................................................... 24 1. 一般要求 ............................................................ 24 2. 报价表(格式) ...................................................... 24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 25 四、授权委托书 ......................................................... 26 五、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28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 28 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29 3.响应人在上表中未提出偏差,视为完全响应询价文件 ....................... 29 七、资格审查资料 ....................................................... 30 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31 九、制造商授权书(如有) ............................................... 32 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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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材料询价采购文件(2024 版)
第一章 响应人须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条款号 |
1 | 采购人 | 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 | 1.1.1 |
2 | 项目单位 | 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 | 1.1.2 |
3 | 项目名称 | 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 9 月安全生产费用 | 1.1.3 |
4 | 采购范围 | 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 9 月安全生产费用(购置、服务)详见第 一章供货要求 | 1.3 |
5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日内,详见第三章交(提)货地点与期限 | 1.4 |
6 | 交货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 70 号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厂区 内,详见第二章供货要求 | 1.5 |
7 | 质量标准 | 详见第二章供货要求 | 1.6 |
8 | 付款方式 | 先货后款,材料到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提供符合国家财 税制度的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挂账付款支付 | 1.7 |
9 | 评审办法 | 1.定标方式:总价定标; 2.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3.当总价定标,投标人最低报价金额一致时,谁优先报价谁中标 原则。 | 3.4 |
10 | 应答人基本 资格要求和专 项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 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包括代理商和贸易商)。应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 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 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应答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 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 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 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应答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 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1.8 |
专项资格要求 | 根据国家或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应答人应具有采 购材料货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
11 | 是否接受代理 商报价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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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 | |
12 |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报价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10 |
13 | 响应人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间 | 报价截止日期 12 小时以前,将需澄清问题电子版(可编辑)发至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https://ebid.espic.com.cn)。 | / |
14 | 采购人书面澄 清 | 采购人对要求澄清问题的合理部分予以答复,并将电子版澄清答 复文件上传至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https://ebid.espic.com.cn)。采购人书面要求响应人澄清的问题,响应人应在收到澄清文件按 规定时间回复。 | / |
15 | 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 详见采购文件中“*”条款,不响应的将否决报价。 | / |
16 | 报价有效期 | 自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后 90 天 | / |
17 | 签字或盖章要 求 | 按照本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在封面、表格、证明材料、其 他材料等相关位置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 | / |
18 | 最高限价 | 不设置 □设置,最高限价: | / |
19 | 报价截止时间 | 以平台公告为准。 | / |
20 | 递交响应文件 地点 |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https://ebid.espic.com.cn) | / |
21 | 成交候选人公 告媒介 |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https://ebid.espic.com.cn) | / |
22 | 响应文件开启 | 公开询价,在规定截止时间若应答人为两个时,评审小组可继 续按照原程序进行询价。 □邀请询价,在规定截止时间若应答人为两个或一个时,终止本 次询价活动。 | / |
23 | 成交服务费 | 非招标采购的成交人,按成交价的 2%收取平台非招标采购成交 服务费。其中:成交价在 100 万元以上的非招标采购成交服务费 按 2 万元固定封顶收取,成交价在 1 万元以下的免收非招标采购 成交服务费。 | / |
24 | 其他内容 | 1.响应文件按要求编制上传,详细要求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响应文件为 PDF 文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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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定义
1.1.1 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2 项目单位: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 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 响应人:参与本项目竞争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1.1.5 成交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1.2 项目概况
本项目询价范围为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 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部分有关规定。
1.3 采购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 交货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5 交货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6 质量标准: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7 付款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8 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和专项资格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9 是否接受代理商报价: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除应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 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报价。
2.询价文件组成
询价文件用以阐明采购范围,介绍基本的询价程序,提供相应的合同条款,提纲见目录。
响应人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要求和其它资料。如果响应人没有按 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其报 价被拒绝,该责任由响应人承担。
3.评审说明
3.1 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项目有关专业专家组成。
3.2 评审原则
3.2.1 评审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有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
3.2.2 评审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的要求、条件、评审因素进行。
3.2.3 响应文件应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有显著的差异或保留。响应人如对询价文件的 某些条款、条件和规定持有异议或保留,应明确提出依据和对应的建议,评审小组将根据其合理程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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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评价。
3.3 评审澄清
3.3.1 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中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不清楚、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 理出需要响应人澄清的问题。
3.3.2 评审小组可针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前后说法不一或明显笔误的内容要求响应人澄清。响应人应将书面答复签字/盖章后通过采购平台上传。
3.3.3 澄清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的补充文件。响应人不得超出原询价文件的范围或对原响应文 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
3.3.4 评审小组不接受响应人的主动澄清。
3.4 评审方法
3.4.1 定标方式:总价定标
3.4.2.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3.4.3.当总价定标和分项定标中,投标人最低报价金额一致时,谁优先报价谁中标原则。
3.4.4 报价复核:对各有效响应文件的报价按询价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进行算术性复核,确定修正 后的评审价格。
3.4.5 主要单价因素分析:对各有效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进行分析,检查是否有明显不合理的单 价;检查主要单价因素是否有明显错误。
3.4.6 评审小组将根据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资质要求和第二章响应文件构成规定提供的文件采用 最低评审价法,即在综合考虑技术、商务定性的基础上,评审小组按评审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确定排名,最低评审价为首选候选人,次低价者为备选候选人。
3.4.7 本项目不一定授给最低报价者,对询价采购结果不负责解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 证。
3.5 评审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响应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响应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1.1.2 | 串标审查 | 不同响应人的响应 文件是否由同一单 位或者个人编制 | 评审组审核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辑作者是否为特定的同一 个人,机器自动赋予的通用名称除外。 |
不同响应人委托同 一单位或者个人办 理响应事宜 | 由采购项目经理在网上查询不同响应人购买响应文件的联 系人是否相同、联系电话是否为相同,邮箱是否相同。与 其它响应人响应文件上传 IP 地址是否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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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同响应人的响应 文件载明的项目管 理成员为同一人 | 审查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是否有成员为同一人。 |
不同响应人的响应 文件异常一致或者 响应报价呈规律性 差异 | 对各响应人的投标文件的一致性进行审查,文字、标点符 号、页码等是否呈规律性一致,错误是否呈规律性一致。 |
不同响应人的响应 文件相互混装 | 查询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版是否混装 |
串通响应等违法行 为评审条件 | 除国家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外,不同 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响应人串通投标:1.不同响应人使用相同 IP 地址上传响应文件; 2.不同响应人购买响应文件人员姓名或联系方式、邮箱相 同。 |
无效响应条件 | 除国家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外,不同 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 目响应。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 |
1.1.3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基本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 有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包括代理商和贸易商)。2.应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 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等; 3.应答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 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 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 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应答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 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专项资格要求 | 符合第一章“响应人须知”第 1.8 项规定 |
联合体响应人 | 符合第一章“响应人须知”第 1.10 项规定 |
响应人不得存在的 情形 | 符合询价文件规定 |
响应材料制造商的 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一章“响应人须知”第 1.8 项规定 |
响应材料的业绩要 求(如有) | 符合第一章“响应人须知”第 1.8 项规定 |
1.1.4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响应报价 | 符合询价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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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响应内容 | 符合第一章“响应人须知”第 1.3 项规定 |
交货期 | 符合第一章“响应人须知”第 1.4 项规定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一章“响应人须知”第 1.5 项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一章“响应人须知”第 1.6 项规定 |
报价有效期 | 符合第一章“响应人须知”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三章“合同条款”规定 |
报价材料及相关服 务 | 符合第二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询价文件规定 |
…… | …… |
4.合同签订
评审小组完成询价采购情况的书面报告,经相应管理机构批准后,由采购机构通过采购平台向成交 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成交通知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据青海省投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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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询价采购文件(2024
第二章 供货要求
一、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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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
应急报警器、干粉灭火器、推车干粉灭火器等的供应单位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
三、材料需求一览表
3.1 产品名称、数量、供货时间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量要求 |
1 | 应急报警器 | 工业用声光大 音量,220v, 无线遥控,距 离>2000 米 停电可用,一 个遥控可控制 4 台同时报警,配置遥控器 2 个,底座式遥 控 2 个。 | 台 | 4 | 合同签订生 效后 10 日(日 历日)内到货 | 青海省西 宁市大通县宁 张公路 70 号青 海桥电实业有 限公司厂区内 | 合格证、检测报 告 |
2 | 干粉灭火器 | FM/ABC8,8kg 执行标准: GB4351.1-200 5 | 具 | 20 | 合同签订生 效后 10 日(日 历日)内到货 | 青海省西 宁市大通县宁 张公路 70 号青 海桥电实业有 限公司厂区内 | 合格证、检测报 告 |
3 | 推车干粉灭 火器 | FMTZ/ABC35,3 5kg 执行标准:GB4351.1-200 5 | 具 | 2 | 合同签订生 效后 10 日(日 历日)内到货 | 青海省西 宁市大通县宁 张公路 70 号青 海桥电实业有 限公司厂区内 | 合格证、检测报 告 |
4 | 正压式呼吸器 面罩(包含呼 吸器压力表) | / | 次 | 2 | 合同签订生 效后 10 日(日 历日)内检测 完成 | 青海省西 宁市大通县宁 张公路 70 号青 海桥电实业有 限公司厂区内 | 含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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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量标准
五、验收标准
第三章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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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确定
需 方(甲方):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
供 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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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签订日期: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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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单
需方: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212267815162
法定代表人:张斌
住所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联系人:牛斌
联系方式:13519776646
供方(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一、合同标的
1.1 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见下表:
序号 | 用料部门 | 名称 | 规格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金额(元) | 备注 |
1 | 铸业公司 | 应急报警器 | 工业用声光大音 量,220v,无线遥 控,距离>2000 米 停电可用,一个遥 控可控制 4 台同时 报警,配置遥控器 2 个,底座式遥控 2 个。 | 台 | 4 | | | |
2 | 铸业公司 | 干粉灭火器 | FM/ABC8,8kg 执行 标准: GB4351.1-2005 | 具 | 20 | | | |
3 | 铸业公司 | 推车干粉灭 火器 | FMTZ/ABC35,35kg 执行标准: GB4351.1-2005 | 具 | 2 | | | |
4 | 再生资源 | 正压式呼吸 器面罩(包 含呼吸器压 力表) | 出具检测报告 | 次 | 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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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价格为含税价(含 %增值税),包含税金、运费、包装费以及送到现场之前发 生的各项费用。除非在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2.供方按本合同约定以包税金、包供货、包运输、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方 式向需方提供产品。本合同价格为前述内容的固定价格,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价格 不因任何原因调整。
二、质量要求和验收技术标准:
2.1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用标准或双方确定的技术协议要求执行,质保期为自 供方完成货物交付并经需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6 个月。
2.2 交货时供方向需方提供相关货物检验合格证明。
2.3 需方组织进行外观、数量、规格等检查,可以进行拆包检测质量。
2.4 供需双方进行检验时若发现供方货物在数量、规格和质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 而造成的任何损坏、短缺或差异,应做好检验记录(签收单)并由供需双方书面授权代表 签名。一式二份,签收单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该记录将作为需方向供方要求补缺,更换或 索赔的依据。
三、交货地点与期限:
3.1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10 日(日历日)内到货;
3.2 交货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 70 号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点和费用负担:
4.1 运输方式:汽车发运
4.2 送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 70 号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4.3 供方应合理安排货物的装运时间及方式,以保证货物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运抵本 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4.4 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发运货物,发货时应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需方货物 运抵交货地点的日期,以便需方安排验收及收货等工作。
4.5 费用负担:供方承担本合同约定标的物运输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 费、装卸费等)。
五、风险转移与责任承担:
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在需方验收合格并签收前,所产生的毁损、丢失、灭失等风险及 相应责任均由供方承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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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产品包装: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 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供方的产品包装应有供方名 称(或标志),供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 以保证产品安全运抵现场并满足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供方同时必须 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原件。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需方不 再另行支付包装费。
6.2 出厂标准包装(内含安装配件、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 书)。如为进口产品,供方须向需方提交产品原产地证明、原厂质量合格证书、进口海 关关单及税票之正本(由需方查实后交还供方,复印件由需方备案)、商检局颁发的商 检合格证书、完整的原厂资料、中文安装资料及安装图纸等。
6.3 合同标的包装物供方不进行回收,但应当按照需方的要求进行整理、处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7.1 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用标准或双方确定的 技术协议要求由双方共同指定第三方进行检验,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若发现货物与本合 同约定不符,需方有权利要求供方换货或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包括但不 限于因退货或者换货产生的运输费、仓储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
7.2 验收方法:供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将产品运到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货物 运抵前两小时通知需方准备接收;货物到达交货点后,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清点和检查 验收;供方委派的送货人(须持有供方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代表供方负责货物的 交付、验收、结算工作,供方应同时提供产地证明、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 证书等交需方确认,需方按本合同约定对产品的外观、数量、型号进行初验,双方代表 在签收单上予以签收确认。
7.3 异议期限:经过需方验收,需方发现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或不符合需方要求时应 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后的 3 日(日历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供方 认可需方的异议,且供方需要在验收后按需方要求,由供方将符合约定的货物在需方规定 时间内重新运输至交货地点,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 运输费、仓储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8.1 先货后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按货物总额开具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 收到发票审核通过挂账后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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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供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方有 权不予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3 质量保证金:本合同无质保金;
九、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供方的权利和义务
9.1.1 供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交货。
9.1.2 供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9.1.3 供方应当明确告知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9.2 需方的权利和义务
9.2.1 需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9.2.2 需方应当按照供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
十、违约责任:
10.1 供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交货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每逾期 一日(日历日),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 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日历 日)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供方应当补足需方的损失。
10.2 供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要求向需方供货的,供方应按 需方要求更换直至通过验收。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供方应按前款约定向需方承担违约责 任,质保期内未按需方要求时间更换、维修的,承担逾期交货同等违约责任。
10.3 需方验收产品后接受供方的供货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瑕疵担保责任。
10.4 需方接受供方交货后,若发现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与合同约定及需方要求的产品 不符的,需方可要求供方退换,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三日内(日历日)完成退、换货服 务,如未按约定退、换的,供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20%向需方支付质量违约金。供方拒 绝退、换货的,需方有权拒绝支付该部分货物价款,且供方应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 30%向 需方支付质量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继续向供方进行追偿。
10.5 在需方场所,供方履行合同义务应当遵守需方对于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造成需 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供方负责全额赔偿,需方可直接在供方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应 由供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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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擅自分包、转包或者转让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需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30%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供方承担 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
10.7 供方违约,应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包含直接损失 及间接损失,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因供方违约,需方为寻求救济而承担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需方应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需方 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而遭受的损失等。
10.8 因供方原因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应当向需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需方有权直 接在向供方应支付的合同款中优先扣除,不足部分可继续向供方追偿。
10.9 供方应向需方支付的违约金,需方有权从任何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若供方支 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继续向供方追偿。
十一、合同终止
11.1.1 由于供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需方认为本合同已无 必要继续履行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则需方 有权向供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供方时生效,供方除应向需方承担 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10%】向需方支付解约违约金,需方有权直接在任何应向供方应付而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需方 可继续向供方追偿。
11.1.2 由于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如果需方在收到供方要 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则供方有权向需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 通知,该通知自送达需方时生效,需方应向供方支付需供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
11.1.3 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解除。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1.1.4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通知与送达条款 等继续有效。
1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1.2.1 本合同已按约定全部履行完毕;
11.2.2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11.2.3 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11.2.4 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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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就本合同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终止各事项发生争议的,应首先由供需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供需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需方住 所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期间,除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无争议的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十三、不可抗力
13.1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 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立即书面 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五日(日历日)内,向合同另一方提供 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的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 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 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3.2 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在迟延履行期间内 遭遇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十四、通知与送达
14.1 供需双方确认签名盖章页所列通讯方式为合同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 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双方的送达地址适用范围 包括双方非诉时的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 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等 司法送达程序。
14.2 以信函、快递方式或专人递送的,以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若被送达方拒绝签 收或无法送达的,交邮后第 3 日为送达之日。按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送达的,视为本人 签收。如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应提前 3 日(日历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照 变更前的地址进行的送达视为有效送达。
十五、合同生效及合同期限:
15.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义务 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15.2 本合同自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双方各自单位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书面授权代表签署的,必须向对方出具代表其代理权限及代理期 限的书面授权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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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约定事项:
16.1 供方必须提供满足需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国家规范、标准的合格产品、并保证为 需方提供货物使用技术指导,在非使用者人为破坏情况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造成产品不 能使用时,在质保期内由供方免费维修、更换,以确保产品正常使用。
16.2 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16.3 本合同一式叁份,供方执一份、需方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16.4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以 下 无 正 文 , 为 青 海 桥 电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与 签 订 的 《 采 购 合 同 》QHST-QDSY-CG-2024-××× 签名、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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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与 签订的《采购合同》
QHST-QDSY-CG-2024-××× 签名、盖章页。)
需 方 单位名称: 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 (盖章) 统一信用代码:916301212267815162 单位地址:青海省大通县宁张公路 70 号 法定代表人 或书面授权代表(签名): 合同经办人: 电 话:0971-2737517 开户银行:建青海铝厂支行 收款账号:63001393605050000317 | 供 方 单位名称: (盖章) 统一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书面授权代表(签名): 合同经办人: 电 话: 开 户 行: 收款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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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编注:响应文件按要求编制上传】
重要提示:
1.请各报价人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包括封面、目录、章节),未按响应文件格 式编制的响应文件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2.请各响应人务必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编写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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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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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投标报价书
二、投标报价表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四、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五、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九、制造商授权书(如有)
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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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报价书
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名称)
1、鉴于你方对( 项目名称 )进行询价,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仔细研究了询 价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的含税投标总报价(分项报价见分项报价表)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 写 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 90 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 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除询价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
3、若我方中标:
(1)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报价书提交的投标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及时进行供货,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4、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5、投标文件中的平台报价和盖章纸质报价不一致的,以平台报价为准。
响应人:(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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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报价表
一般要求
1.1 响应人应按照下列表格格式进行响应报价。
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
1.3 价格表中报价为含税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也应以人民币报价。
1.4 响应报价为闭口价。即在响应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政策调整,不含增值税 金额不变,含增值税金额根据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1.5 报价表应注明日期、有效期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报价表(格式)
2.1 投标报价表
序号 | 用料部门 | 名称 | 规格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金额(元) | 备注 |
1 | 铸业公司 | 应急报警器 | 工业用声光大音 量,220v,无线遥 控,距离>2000 米 停电可用,一个遥 控可控制 4 台同时 报警,配置遥控器 2 个,底座式遥控 2 个。 | 台 | 4 | | | |
2 | 铸业公司 | 干粉灭火器 | FM/ABC8,8kg 执行 标准: GB4351.1-2005 | 具 | 20 | | | |
3 | 铸业公司 | 推车干粉灭 火器 | FMTZ/ABC35,35kg 执行标准: GB4351.1-2005 | 具 | 2 | | | |
4 | 再生资源 | 正压式呼吸 器面罩(包 含呼吸器压 力表) | 出具检测报告 | 次 | 2 | | | |
合计(小写) | ¥元(人民币大写:) |
报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报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有效期:自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后 9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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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响应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
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响应人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人:(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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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授权委托书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项目名称:
日 期:
致: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授权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报价、谈判、签约等 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 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授权人签名:职 务:职 务:
联系电话(手机):
联系电话(手机):.
响应人:(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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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0 要求中不接受联合体的无需提供)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项目报价。现就联合体报价事宜订立如下协议。(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报价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
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
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
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
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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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响应人:(盖单位章)
偏差 | 序号 | 询价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商务 | 1 | | | |
2 | | | |
…… | | | |
技术 | 1 | | | |
2 | | | |
…… | | | |
注:1.响应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响应人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2.响应人要按所提供的表格填写响应文件和询价文件之间的偏差,并将商务和技术偏差分别列出;
3.响应人在上表中未提出偏差,视为完全响应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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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格审查资料
(注:响应人根据前附表资质要求在此处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响应人营业执照
(二)制造商营业执照(如有)
(三)应答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四)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 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五)响应人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
(六)响应人提供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的承诺或证明材料
(七)响应人经营状况良好,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或证明材 料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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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0 要求时提供,不要求无需提供)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材料名称 | 买方名称 | 买方联系 人及电话 | 合同价格 | 交货期 | 供货范围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 响应人应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的业绩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提供业绩数量以满足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数量为准。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提交 能证明响应人满足业绩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供货
范围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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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制造商授权书(如有)
制造商授权书(格式)
(注:如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9 要求时提供,不要求无需提供)
致:(采购人)
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
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
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响应人的单位地址)的(响应人名称)以我
单位制造的(材料名称)进行(项目名称)响应活动。我单位同意按
照成交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响应人名称:(盖单位章)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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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请响应人对供应材料质量标准进行详细描述和响应。
【编注:编制人根据采购材料实际供货要求对以下内容进行调整】一、供货范围
1.1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量要求 |
1 | 应急报警器 | 工业用声光大 音量,220v, 无线遥控,距 离>2000 米 停电可用,一 个遥控可控制 4 台同时报警,配置遥控器 2 个,底座式遥 控 2 个。 | 台 | 4 | 合同签订生 效后 10 日(日 历日)内到货 | 青海省西 宁市大通县宁 张公路 70 号青 海桥电实业有 限公司厂区内 | 合格证、检测报 告 |
2 | 干粉灭火器 | FM/ABC8,8kg 执行标准: GB4351.1-200 5 | 具 | 20 | 合同签订生 效后 10 日(日 历日)内到货 | 青海省西 宁市大通县宁 张公路 70 号青 海桥电实业有 限公司厂区内 | 合格证、检测报 告 |
3 | 推车干粉灭 火器 | FMTZ/ABC35,3 5kg 执行标准:GB4351.1-200 5 | 具 | 2 | 合同签订生 效后 10 日(日 历日)内到货 | 青海省西 宁市大通县宁 张公路 70 号青 海桥电实业有 限公司厂区内 | 合格证、检测报 告 |
4 | 正压式呼吸器 面罩(包含呼 吸器压力表) | / | 次 | 2 | 合同签订生 效后 10 日(日 历日)内检测 完成 | 青海省西 宁市大通县宁 张公路 70 号青 海桥电实业有 限公司厂区内 | 含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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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质量保证
三、产品性能保证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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