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二车间四万吨系统关于除尘系统排烟及成品下料口排烟改造直接采购方案公示
【招标公告】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二车间四万吨系统关于除尘系统排烟及成品下料口排烟改造直接采购方案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除尘系统排烟及成品下料口排烟改造直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n采购编号:2024-114
\n\n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二车间四万吨系统关于除尘系统排烟及成品下料口排烟改造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直接采购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n\n1.采购项目简介
\n\n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二车间四万吨系统关于除尘系统排烟及成品下料口排烟改造
\n\n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n\n1.3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n\n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n\n1.5 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根据钾肥分公司HSE部对生产二车间四万吨系统环保设施现场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现需对除尘系统排烟及成品下料口进行改造。
\n\n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n\n1.6.1该项目前期与青海盐湖机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沟通,因施工队伍不足,无法承接此项目;由于该项目为紧急项目,经钾肥分公司审批,青海旭源建设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为钾肥分公司承包商库单位,该单位在人员、资金及机械设施配备方面比较齐全,且前期在生产二车间施工,对现场较为熟悉,服务质量良好,可以尽快入场施工。
\n \n\n1.6.2依据2023年12月25盐湖股份公司关于印发《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湖招〔2023〕415号),第五章直接采购第三十条(九)“采购金额小(20 万及以下),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可以直接比较和判断选择的”之规定,拟就钾肥分公司生产二车间四万吨系统关于除尘系统排烟及成品下料口排烟改造与青海旭源建设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非招标直接采购。
\n \n\n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青海旭源建设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n \n\n1.8 公示期限:5日历天。
\n \n\n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n \n\n2.1 采购范围: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二车间四万吨系统关于除尘系统排烟及成品下料口排烟改造
\n \n\n2.2履约期限:20日历天。
\n \n\n2.3 交货地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n \n\n2.4 质量目标:合格
\n \n\n2.5安全目标:零事故
\n \n\n3.供应商资格要求
\n \n\n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n \n\n(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施工能力。
\n \n\n(2)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出询比采购文件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n \n\n(3)其他要求:
\n \n\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n \n\n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n \n\n(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n \n\n(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n \n\n(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n \n\n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n \n\n4.发布公告的媒介
\n \n\n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n \n\n5.其他
\n \n\n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n \n\n6.公示
\n \n\n6.1公示期: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3日
\n \n\n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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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n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n \n\n联系电话:0979-8448333
\n \n\n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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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n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n \n\n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n \n\n电 话:0979-844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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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二车间四万吨系统关于除尘系统排烟及成品下料口排烟改造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直接采购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n\n1.采购项目简介
\n\n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二车间四万吨系统关于除尘系统排烟及成品下料口排烟改造
\n\n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n\n1.3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n\n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n\n1.5 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根据钾肥分公司HSE部对生产二车间四万吨系统环保设施现场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现需对除尘系统排烟及成品下料口进行改造。
\n\n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n\n1.6.1该项目前期与青海盐湖机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沟通,因施工队伍不足,无法承接此项目;由于该项目为紧急项目,经钾肥分公司审批,青海旭源建设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为钾肥分公司承包商库单位,该单位在人员、资金及机械设施配备方面比较齐全,且前期在生产二车间施工,对现场较为熟悉,服务质量良好,可以尽快入场施工。
\n \n\n1.6.2依据2023年12月25盐湖股份公司关于印发《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湖招〔2023〕415号),第五章直接采购第三十条(九)“采购金额小(20 万及以下),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可以直接比较和判断选择的”之规定,拟就钾肥分公司生产二车间四万吨系统关于除尘系统排烟及成品下料口排烟改造与青海旭源建设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非招标直接采购。
\n \n\n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青海旭源建设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n \n\n1.8 公示期限:5日历天。
\n \n\n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n \n\n2.1 采购范围: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二车间四万吨系统关于除尘系统排烟及成品下料口排烟改造
\n \n\n2.2履约期限:20日历天。
\n \n\n2.3 交货地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n \n\n2.4 质量目标:合格
\n \n\n2.5安全目标:零事故
\n \n\n3.供应商资格要求
\n \n\n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n \n\n(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施工能力。
\n \n\n(2)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出询比采购文件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n \n\n(3)其他要求:
\n \n\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n \n\n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n \n\n(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n \n\n(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n \n\n(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n \n\n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n \n\n4.发布公告的媒介
\n \n\n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n \n\n5.其他
\n \n\n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n \n\n6.公示
\n \n\n6.1公示期: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3日
\n \n\n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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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n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n \n\n联系电话:0979-8448333
\n \n\n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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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n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n \n\n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n \n\n电 话:0979-844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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