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青海湖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码头维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青海湖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码头维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青海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青海湖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码头维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青海湖
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码头维修)(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青海湖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码头维修)(二次),已由青海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青海湖渔场码头电力维修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
2.3服务地点:青海湖渔场码头
2.4 招标内容:青海湖渔场码头电力维修服务
2.5招标控制价:1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等。公司成立时间短于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年限的提供已有年度财务报表即可、新成立公司且年限不足一年的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三楼319室(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邮编:810001
电话:***
邮箱:781324561@qq.com
开户银行:青海省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
账号:63001373637050019785
2024年9月12日
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码头维修)(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青海湖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码头维修)(二次),已由青海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青海湖渔场码头电力维修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
2.3服务地点:青海湖渔场码头
2.4 招标内容:青海湖渔场码头电力维修服务
2.5招标控制价:1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等。公司成立时间短于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年限的提供已有年度财务报表即可、新成立公司且年限不足一年的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三楼319室(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邮编:810001
电话:***
邮箱:781324561@qq.com
开户银行:青海省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
账号:63001373637050019785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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