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三江源入黄支流吉迈曲流域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工程标段九
【招标公告】三江源入黄支流吉迈曲流域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工程标段九: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达日县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海麦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三江源入黄支流吉迈曲流域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三江源入黄支流吉迈曲流域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工程货物(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江源入黄支流吉迈曲流域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工程招标人为达日县生态环境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拟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三江源入黄支流吉迈曲流域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工程货物(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达日县吉迈曲流域
(2)规模及招标范围:共修复生态退化和受损的生态缓冲带32535.6亩,包括4项子工程,其中:(1)吉迈曲流域河滨缓冲带退化区生态恢复工程,通过植物群落构建等措施,修复河岸生态缓冲带31881亩;(2)生态缓冲带内临河圈窝整治及植被修复工程,通过临河圈窝搬迁、圈窝粪污清除、植物群落修复等措施,修复河岸生态缓冲带21.6;(3)牧民聚居区河岸缓冲带退化区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基底修复、植物群落构建等措施,修复河岸生态缓冲带370亩;(4)河岸生态缓冲带破坏区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微地形调整、基底修复、植物群落修复等措施,修复河岸生态缓冲带263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4097001009
标段名称:三江源入黄支流吉迈曲流域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工程标段九
招标货物(技术服务)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交货地点:达日县吉迈曲流域
交货期:392.0天 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服务事项:共修复生态退化和受损的生态缓冲带32535.6亩,包括4项子工程,其中:(1)吉迈曲流域河滨缓冲带退化区生态恢复工程,通过植物群落构建等措施,修复河岸生态缓冲带31881亩;(2)生态缓冲带内临河圈窝整治及植被修复工程,通过临河圈窝搬迁、圈窝粪污清除、植物群落修复等措施,修复河岸生态缓冲带21.6亩,(3)牧民聚居区河岸缓冲带退化区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基底修复、植物群落构建等措施,修复河岸生态缓冲带370亩;(4)河岸生态缓冲带破坏区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微地形调整、基底修复、植物群落修复等措施,修复河岸生态缓冲带263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有效期内的《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草种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商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有效期内的《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草种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供货的能力。业绩。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该项目共26(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4097001001至E6301000076054097001026。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11月05日0:00时至2024年11月09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果洛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地址:果洛州玛沁县)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达日县发展和改革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张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5-8313741
8 、联系方式
2024年11月04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江源入黄支流吉迈曲流域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工程招标人为达日县生态环境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拟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三江源入黄支流吉迈曲流域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工程货物(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达日县吉迈曲流域
(2)规模及招标范围:共修复生态退化和受损的生态缓冲带32535.6亩,包括4项子工程,其中:(1)吉迈曲流域河滨缓冲带退化区生态恢复工程,通过植物群落构建等措施,修复河岸生态缓冲带31881亩;(2)生态缓冲带内临河圈窝整治及植被修复工程,通过临河圈窝搬迁、圈窝粪污清除、植物群落修复等措施,修复河岸生态缓冲带21.6;(3)牧民聚居区河岸缓冲带退化区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基底修复、植物群落构建等措施,修复河岸生态缓冲带370亩;(4)河岸生态缓冲带破坏区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微地形调整、基底修复、植物群落修复等措施,修复河岸生态缓冲带263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4097001009
标段名称:三江源入黄支流吉迈曲流域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工程标段九
招标货物(技术服务)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交货地点:达日县吉迈曲流域
交货期:392.0天 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服务事项:共修复生态退化和受损的生态缓冲带32535.6亩,包括4项子工程,其中:(1)吉迈曲流域河滨缓冲带退化区生态恢复工程,通过植物群落构建等措施,修复河岸生态缓冲带31881亩;(2)生态缓冲带内临河圈窝整治及植被修复工程,通过临河圈窝搬迁、圈窝粪污清除、植物群落修复等措施,修复河岸生态缓冲带21.6亩,(3)牧民聚居区河岸缓冲带退化区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基底修复、植物群落构建等措施,修复河岸生态缓冲带370亩;(4)河岸生态缓冲带破坏区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微地形调整、基底修复、植物群落修复等措施,修复河岸生态缓冲带263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有效期内的《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草种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商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有效期内的《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草种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供货的能力。业绩。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该项目共26(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4097001001至E6301000076054097001026。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11月05日0:00时至2024年11月09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果洛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地址:果洛州玛沁县)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达日县发展和改革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张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5-8313741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达日县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麦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吉迈镇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号副1号45号楼59-413号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11月04日
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