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省道306线官亭至塔加段、省道306线塔加至巴燕段道路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信息公开

所属地区:青海海东市 发布日期:2025-03-06

【招标公告】省道306线官亭至塔加段、省道306线塔加至巴燕段道路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信息公开: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青海 海东市 采购单位 海东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省道306线官亭至塔加段公路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工程概况
  省道306线官亭至塔加段:全线里程20.528公里,全线采用三级、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30公里/小时、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4.5米。全线桥梁267.3米/7座,其余均为路基。全线维修利用中桥172.1米/3座、维修利用小桥43.6米/2座、拆除新建小桥51.6米/2座。 省道306线塔加至巴燕段:全线里程74.42公里,全线采用三级、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30公里/小时、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4.5米。全线桥梁529.8米/13座,其余均为路基。全线维修利用中桥66.6米/2座、维修利用小桥48.3米/2座、拆除新建小桥125.7米/6座、拆除新建中桥30.1米/1座、新建大桥218米/1座、新建中桥41米/1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近8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须同时包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业绩。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主要人员要求
人员
数量/标段
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近8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国内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总监理工程师。
备选总监理工程师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4.公开时间
  2025年3月6日(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海东市平安区新平大道199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26号
邮  编:81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2025年 3月5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注:“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1.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盖电子公章、电子签字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书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或担保书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开具担保书的担保机构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机构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且电子公章、电子签字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电子公章、电子签字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盖电子公章、电子签字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注: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 《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 2011) 114 号) 要求, 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入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00分
主要人员:25.00分
技术能力:25.0分
(注:“技术能力” 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 ,包括 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 (包括勘察设计 、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 ) 有关的专利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 利)、 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
业绩:5.0分
履约信誉:0分
(注: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如下 :技术建议书25~35分;主要人员 25~40 分;技术能力 0~5分;业绩10~25 分; 履约信誉 5~1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00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宜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基准价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方法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注: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 ,选择或制定适合项目 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或 评标价得分计算相关的所有系数 (如有),其具体数值或随机抽取的数值区间均应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系数抽取范围:/步长:/
□方法四:/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注: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 、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 100 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 外) 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 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00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15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视质量与合理程度一般的得 9-10分,较合理的得 11-13 分,合理的得14-15 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5分
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对本工程重点、难点进行分析,视质量与合理程度一般的得 9-10分,较合理的得 11-13 分,合理的得14-15 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对本工程提出建议的,视合理程度一般的得3-3.5 分,较合理的得3.6-4.5 分,合理的得4.6-5 分。
2.2.4(2)
主要人员
25.00分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最低要求)的,得 25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4(3)
评标价
10分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10,
E1=0.5,E2=0.3。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2.2.4(4)
其它因素
业绩
20分
业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2分。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业绩的加4分,最多加8分。
履约信誉
10分
履约信誉
10分
投标人信用等级为 AA 级的得 10分, A级的得 8 分, B 级的得 6分, C 级的得4, 为D级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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