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05批单一来源服务项目谈判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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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西宁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05批单一来源服务项目谈判采购的公示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05批单一来源服务项目谈判采购的公示
项目编号:DYFW2025-03-05
根据青藏集团投资计划和项目要求,资金已落实,对以下物资设备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的内容及方式如下:
1.公示内容
包件号 | 拟服务项目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方式及理由 | 供应商 | 标书费(元) |
DYFW05-01 | 格尔木工务段管内断轨检测设备维护 | | 套 | 33 | 青藏线格拉段为非轨道电路,发生断轨后不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确保区间正线线路发生断轨时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并得到有效处置,断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是目前唯一有效的监测方式。2013年青藏铁路公司工务部与兰州铁山众龙机电有限公司共同研发了半自动闭塞断轨监测系统,并与2014年8月15号通过科学技术成果鉴定(青藏铁技鉴字[2014]第001号),目前格尔木工务段管内安装断轨监测设备33套,主要分布在格尔木站至唐古拉南站区间,每一区间安装1套断轨检测主机、每一公里安装一套检测终端设备,实现了对钢轨状态的24小时实时监测。鉴于设备专利及核心技术受限,目前仅能委托兰州铁山众龙机电有限公司进行维护,因此依据《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青藏铁企法〔2021〕265)文件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第(一)条之规定: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均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兰州铁山众龙机电有限公司 | 200 |
DYFW-GZ05-02 | 制动系统 | CAB-A 修复 | 个 | 15 | 根据和谐电力机车CAB-A型制动系统维修及业务外包审批表,填写“青藏集团公司采购项目申请表”,经过逐级审批后,由青藏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于2025年1月26日、2025年2月18日两次发布招标公告后,因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家(北京纵横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导致项目流标。 依据《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青藏铁企法〔2021〕265号)第二十五条(第六款)“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在资格条件等设定合理的情况下,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且重新招标后只有该供应商一家的,经履行采购单位内部审批程序,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经西宁机务段党政联席会会议决策通过后,申请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北京纵横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 北京纵横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0 |
制动系统 | CAB-A 修复 | 个 | 4 | ||||
DYFW-GZ05-03 | 制动系统 | CAB-B 修复 | 个 | 29 | 根据和谐电力机车CAB-B、DK-2型制动系统维修及业务外包审批表,填写“青藏集团公司采购项目申请表”,经过逐级审批后,由青藏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于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4日两次发布招标公告后,因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家(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导致项目流标。 依据《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青藏铁企法〔2021〕265号)第二十五条(第六款)“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在资格条件等设定合理的情况下,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且重新招标后只有该供应商一家的,经履行采购单位内部审批程序,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经西宁机务段党政联席会会议决策通过后,申请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200 |
制动系统 | DK-2修复 | 个 | 6 | ||||
DYFW05-04 | 货车轴承大修 | 197726 SKF型 | 套 | 350 | 取得货车轴承197726 SKF型大修资质的公司仅有一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委外维修。 | 北京南口斯凯孚铁路轴承有限公司 | 200 |
1.2.公示期自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8日。
1.3.在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书面形式反馈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2. 采购文件的获取
2.1公示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8日,每日17: 00 时至 次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凡在国铁采购平台以线上方式报名成功的报价人,请在招标公告要求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到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五楼511室)或以发送电子邮件、快递邮寄(提供资料包括: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转账凭证)的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发送电子邮件时请将上述资料扫描后以PDF格式(文件名称为“包件号+投标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qztlgswzzbcgs@163.com。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投标,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无论中标与否,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概不退还。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注册成功后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以线上方式进行报名,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2.2购买须知:在购买标书前将相对应的标书费以公对公转账的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内,不接受现金。
2.3缴费须知:投标厂家在转账汇款时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保证金逐笔逐项注明所参加项目的完整具体项目编号和包件编号,否则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开标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公告指定的账户,经财务核实未到账的,招标人有权不接受该投标文件。
2.4电子发票开具:请按照已上传附件中“电子发票开具流程”申请开票(申请发票须在采购结束后扫码申请)。
3. 报价文件的递交
3.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4月2日上午08时30分至9时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日上午9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七楼。
3.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铁路95306网站(https://cg.95306.cn)
5. 联系方式
5.1招 标 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七一路53号五楼
邮 编:81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财务电话:0971-7125303
电子邮件:qztlgswzzbcgs@163.com(资料接收邮箱,请将报名相关资料发送至此邮箱)、qhqztlsygs02@163.com(财务邮箱,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此邮箱)
6.其他
6.1报价人采用银行保函或公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6.1.1报价人采用银行保函:采购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一家支行及以上级银行开具。采购人不接受增加采购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采购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报价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报价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采购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对报价人实施处罚。
6.2凡参加青藏集团公司招(投)标业务的所有厂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以及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6.3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6.4银行信息:
6.4.1单位名称: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账 号:6305 0145 3637 0000 0541
开户行名称:建行西宁铁路支行
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qhqztlsygs02@163.com
6.5《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报名申请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6.6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
6.7 报名成功的报价人如需弃标,须在开标三个工作日之前将弃标函发送至邮箱:qztlgswzzbcgs@163.com,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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