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询比采购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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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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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n采购编号:2025-025
\n \n\n各供应商:
\n \n\n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n \n\n1.采购项目简介
\n \n\n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
\n \n\n1.2 采购人: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 \n\n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n \n\n1.4 采购项目概况: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即将到期,结合公司现有车辆实际,为了满足项目建设现场用车需求,需租赁车辆。
\n \n\n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n \n\n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n \n\n2.1 采购范围:租赁3台5座燃油动力自动挡乘用车(轿车/SUV车型)及1台7座商务乘用车,要求车辆符合国家现行排放标准且发动机排量≥1.8L,须标配车载GPS定位系统及行车记录仪基础设备,且均为企业自有产权车辆非挂靠车辆资源。
\n \n\n2.2 服务期限:365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n\n2.3 服务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区及格尔木察尔汗盐湖。
\n\n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n\n3.供应商资格要求
\n\n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n\n(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包含汽车租赁等相关服务类目,并在车辆、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n\n(2)车辆要求:1)3台5座燃油动力自动挡乘用车(轿车/SUV车型)及1台7座商务乘用车;2)发动机排量≥1.8L;3)配车载GPS定位系统及行车记录仪;4)均为企业自有产权车辆非挂靠车辆资源;
\n\n5)车辆年检合格,覆盖周期不低于1个月;6)供应商须在车辆首次交付时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含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20万元、驾乘人员意外险每座≥20万元),保险覆盖周期不低于1个月;保险责任期满后,由采购人按需自主续购为期1年的足额保险并移交供应商。
\n\n(3)财务要求:响应文件中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均无亏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年份:已完成2024年审计的,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完成2024年审计的,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n\n(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目查询结果)。
\n\n(5)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企业有效的2024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供应商工作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工作以来的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n\n(6)其他要求: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具备本企业有效的2024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供应商工作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工作以来的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n\n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n\n(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n\n(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n\n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n\n4.采购文件的获取
\n\n4.1如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3月28日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等资料)发至邮箱qhjsjzb@sina.com(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邮箱)(备注报名项目名称“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发银行汇(转)帐记录至qhjsjzb@sina.com后,发电子版询比采购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n\n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从供应商公司帐户汇(转)至如下指定账号(备注报名项目名称“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
\n\n户名: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n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格尔木分行
\n\n账号:105011878987
\n\n4.3供应商发电子版银行汇(转)账凭证至邮箱qhjsjzb@sina.com后,在邮箱获取询比采购文件,供应商工本费发票为数电发票,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全量发票查询——选择取得发票自行下载。
\n\n5.响应文件的递交
\n\n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1日14时30分,请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PDF格式)注明“**单位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加密发送至邮箱qhjsjzb@sina.com。
\n\n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n\n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n\n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25年04月01日14时30分,地点为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代理人现场参加开启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加开启会议,具体事宜将在开启会议前一天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的报名邮箱。
\n\n7.发布公告的媒介
\n\n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n\n8.其他
\n\n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n\n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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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n\n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号
\n\n 邮 编:816099
\n\n 联系人:李吉霞 陈银花
\n\n 电 话:0979—8448240 / 0979-844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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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n采购编号:2025-025
\n \n\n各供应商:
\n \n\n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n \n\n1.采购项目简介
\n \n\n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
\n \n\n1.2 采购人: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 \n\n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n \n\n1.4 采购项目概况: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即将到期,结合公司现有车辆实际,为了满足项目建设现场用车需求,需租赁车辆。
\n \n\n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n \n\n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n \n\n2.1 采购范围:租赁3台5座燃油动力自动挡乘用车(轿车/SUV车型)及1台7座商务乘用车,要求车辆符合国家现行排放标准且发动机排量≥1.8L,须标配车载GPS定位系统及行车记录仪基础设备,且均为企业自有产权车辆非挂靠车辆资源。
\n \n\n2.2 服务期限:365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n\n2.3 服务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区及格尔木察尔汗盐湖。
\n\n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n\n3.供应商资格要求
\n\n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n\n(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包含汽车租赁等相关服务类目,并在车辆、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n\n(2)车辆要求:1)3台5座燃油动力自动挡乘用车(轿车/SUV车型)及1台7座商务乘用车;2)发动机排量≥1.8L;3)配车载GPS定位系统及行车记录仪;4)均为企业自有产权车辆非挂靠车辆资源;
\n\n5)车辆年检合格,覆盖周期不低于1个月;6)供应商须在车辆首次交付时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含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20万元、驾乘人员意外险每座≥20万元),保险覆盖周期不低于1个月;保险责任期满后,由采购人按需自主续购为期1年的足额保险并移交供应商。
\n\n(3)财务要求:响应文件中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均无亏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年份:已完成2024年审计的,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完成2024年审计的,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n\n(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目查询结果)。
\n\n(5)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企业有效的2024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供应商工作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工作以来的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n\n(6)其他要求: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具备本企业有效的2024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供应商工作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工作以来的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n\n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n\n(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n\n(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n\n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n\n4.采购文件的获取
\n\n4.1如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3月28日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等资料)发至邮箱qhjsjzb@sina.com(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邮箱)(备注报名项目名称“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发银行汇(转)帐记录至qhjsjzb@sina.com后,发电子版询比采购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n\n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从供应商公司帐户汇(转)至如下指定账号(备注报名项目名称“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
\n\n户名: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n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格尔木分行
\n\n账号:105011878987
\n\n4.3供应商发电子版银行汇(转)账凭证至邮箱qhjsjzb@sina.com后,在邮箱获取询比采购文件,供应商工本费发票为数电发票,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全量发票查询——选择取得发票自行下载。
\n\n5.响应文件的递交
\n\n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1日14时30分,请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PDF格式)注明“**单位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加密发送至邮箱qhjsjzb@sina.com。
\n\n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n\n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n\n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25年04月01日14时30分,地点为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代理人现场参加开启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加开启会议,具体事宜将在开启会议前一天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的报名邮箱。
\n\n7.发布公告的媒介
\n\n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n\n8.其他
\n\n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n\n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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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n\n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号
\n\n 邮 编:816099
\n\n 联系人:李吉霞 陈银花
\n\n 电 话:0979—8448240 / 0979-844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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