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民和县米拉沟流域坝系河西沟2#中型坝等2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民和县米拉沟流域坝系河西沟2#中型坝等2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海东市 | 采购单位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民和县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民和县米拉沟流域坝系河西沟2#中型坝等2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民和县米拉沟流域坝系河西沟 2#中型坝等 2 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招标编号:民和民瑞询比(工程)2025-004)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民和县米拉沟流域坝系河西沟 2#中型坝等 2 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23.973865 万元,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 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民和县米拉沟流域坝系河西沟 2#中型坝:增设溢洪道,总长 96.5m;新建坝面排 水渠 120m;坝面冲沟回填 4 处;拆除重建放水明渠改为双壁波纹管 19m,拆除重建放水明渠末 端消力池 1 座,新建放水明渠尾水渠 17m;卧管检修 16m;民和县米拉沟流域坝系单家沟 1# 中型坝:增设溢洪道 1 座长 89m; 新建坝面排水渠 90m; 坝面冲沟回填 2 处;拆除重建放水明 渠改为双壁波纹管 24m,拆除重建放水明渠末端消力池 1 座,新建放水明渠尾水渠 7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民和县米拉沟流域坝系河西沟 2#中型坝等 2 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民和县米拉沟流域坝系河西沟 2#中型坝等 2 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3 年或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 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 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若供应商为新注册成立 的公司不到一年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本公司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 证明;
(3)信誉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等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 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生 成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 程贰级>(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 2016 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3 号相关 规定);
5)其他要求:
1)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并附截图 。
2)技术负责人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保证工期、对本项目拟投入的劳动力及质 量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供应商须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民和县政务服务大楼 14 层(西侧)民和县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民和县政务服务大楼 14 层(西侧)民和县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供应商需凭报名资料,在询比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段内前往民和县民瑞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民和县政务服务中心 14 楼(西侧)进行登记并获取询比采购文件。(2)线上获取:供应商在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3)售价:500 元(人民币)。
(4)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须手持(供应商的三证 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站
地 址:民和县公园路 5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民和县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民和县政务服务大楼 14 层(西侧)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mrgs12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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