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采购无人机机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青海西宁市 发布日期: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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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青海 西宁市 采购单位 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采购无人机机场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采购无人机机场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采购无人机机场项目
采购采购编号
青海百鑫竞磋(货物)2025-050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46.00万元
采购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技术参数
供应商资格
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2025年07月17日起,至2025年07月2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售价
现场获取,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
发售地点
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楼31楼13107室招标代理部)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磋商时间
2025年07月28日09:30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楼31楼13116室)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57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楼31楼13107室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收款单位: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西宁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972900102910001    
提交时间: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方式: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格式由金融机构提供。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其他事项
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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