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600KA电解槽产能置换升级项目-主控楼材料采购及室内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第1次公示
【招标结果】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600KA电解槽产能置换升级项目-主控楼材料采购及室内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第1次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西宁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铝(北京)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600KA电解槽产能置换升级项目-主控楼材料采购及室内安装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600KA电解槽产能置换升级项目-主控楼材料采购及室内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5-ZB10420)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8月21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8月24日
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600KA电解槽产能置换升级项目-主控楼材料采购及室内安装项目(招标编号:0125-ZB10420),评标委员会已完成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350690531@qq.com
(二)异议提出方式为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我的项目】-【工作台】菜单下的【异议】菜单,进入异议页面,点击【新增异议】按钮,进入异议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中铝(北京)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年。
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无线索依据,反复异议,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造成影响的。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纪委工作部,电话:0971- 2752650,邮箱:qh_jijian@126.com。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中铝股份法律合规部,电话:zlgf_compliance@chinalco.com.cn,邮箱:010-82298153。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公路76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qhgengkuiying6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北京)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35069053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编号:0125-ZB10420)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8月21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8月24日
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600KA电解槽产能置换升级项目-主控楼材料采购及室内安装项目(招标编号:0125-ZB10420),评标委员会已完成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交货期 |
1 | 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 | ***.22 | 合格 | 45天 |
2 | 青海起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585148.26 | 【所供产品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品牌(或厂家)的原装正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表面清洁、无破损、锈蚀。】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全部到货及安装完毕,供货期间按照招标人的进度要求按阶段供货,本合同材料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招标人工程建设进度和顺序的要求,保证及时和完整性,招标人有权提前5日通知乙方变更交货时间与交货数量。 |
3 | 青海妙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512296.55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全部到货及安装完毕,供货期间按照招标人的进度要求按阶段供货,本合同材料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招标人工程建设进度和顺序的要求,保证及时和完整性,招标人有权提前 5 日通知乙方变更交货时间与交货数量。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青海起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青海妙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350690531@qq.com
(二)异议提出方式为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我的项目】-【工作台】菜单下的【异议】菜单,进入异议页面,点击【新增异议】按钮,进入异议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中铝(北京)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年。
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无线索依据,反复异议,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造成影响的。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纪委工作部,电话:0971- 2752650,邮箱:qh_jijian@126.com。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中铝股份法律合规部,电话:zlgf_compliance@chinalco.com.cn,邮箱:010-82298153。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公路76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qhgengkuiying6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北京)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35069053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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