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项目等宣传实物采购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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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青海 海东市 | 采购单位 | 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及结核病防治项目宣传实物采购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进一步规范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宣传品采购管理,为满足各项目工作需求,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中心拟对艾滋病防治项目等宣传实物采购进行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1.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及结核病防治项目宣传实物采购。
2.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宣传实物采购。
3.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等宣传实物采购。
4.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干预物品采购。
(二)参与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资料,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提供当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的征信证明。
3.采购项目2中供应商需入围海东市政务服务“印刷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司。其余采购项目宣传实物需经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供应商若入围海东市政务服务“印刷服务”框架协议,可优先考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附表要求,详细列明各项宣传品的单价、总价及相关费用(如设计费、运输费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需包含货物本身价、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框架协议报价需详细标明折扣前单价及折后单价。
2.报价文件应包括:
(1) 报价单(格式自拟、需明确报价明细、加盖公章),对所供应实物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详细说明,可附产品彩页等资料。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过往类似项目案例、产品质量证明等)(加盖公章)。
四、递交要求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18:00截止(不含双休日)。
2. 对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向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出书面报价、报价函及相关文件(相应资质)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3.递交相关资料时同时要提供相应宣传实物样品,以供询价小组评审时参考,对未提供宣传实物样品的不予受理。
4.密封递交,响应文件需密封在档案袋或文件袋中,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提交地点:海东市平安区互助南路68号,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综合办李女士)。
6.交货方式: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安装及相关费用,确保采购物品完好无损送达。
7.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并交付至指定地点(海东市平安区互助南路68号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评审与确定供应商
1.我单位将组织成立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在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商。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将综合考虑供应商的资质、质量、业绩等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需求进行调整,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3.采购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检,如发现货物质量与响应文件承诺不符,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退换货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按时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我单位有权另行选择供应商。货物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具体支付方式可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九、监督方式
1.联系人:李女士
2.联系电话:0972-8667599
十、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项目等宣传实物采购清单详见下方二维码
艾滋病及结核病防治项目宣传实物采购清单
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宣传实物采购清单
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等宣传实物采购清单
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干预物品采购清单
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监制 | 马迎旭
校审 | 马玫玲
排版 | 郭占霞
来源 | 区疾控中心
免责声明
我们尊重原创。本平台部分内容及图片来自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让更多人获取健康资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犯您的权益或版权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1.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及结核病防治项目宣传实物采购。
2.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宣传实物采购。
3.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等宣传实物采购。
4.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干预物品采购。
(二)参与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资料,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提供当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的征信证明。
3.采购项目2中供应商需入围海东市政务服务“印刷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司。其余采购项目宣传实物需经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供应商若入围海东市政务服务“印刷服务”框架协议,可优先考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附表要求,详细列明各项宣传品的单价、总价及相关费用(如设计费、运输费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需包含货物本身价、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框架协议报价需详细标明折扣前单价及折后单价。
2.报价文件应包括:
(1) 报价单(格式自拟、需明确报价明细、加盖公章),对所供应实物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详细说明,可附产品彩页等资料。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过往类似项目案例、产品质量证明等)(加盖公章)。
四、递交要求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18:00截止(不含双休日)。
2. 对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向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出书面报价、报价函及相关文件(相应资质)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3.递交相关资料时同时要提供相应宣传实物样品,以供询价小组评审时参考,对未提供宣传实物样品的不予受理。
4.密封递交,响应文件需密封在档案袋或文件袋中,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提交地点:海东市平安区互助南路68号,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综合办李女士)。
6.交货方式: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安装及相关费用,确保采购物品完好无损送达。
7.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并交付至指定地点(海东市平安区互助南路68号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评审与确定供应商
1.我单位将组织成立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在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商。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将综合考虑供应商的资质、质量、业绩等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需求进行调整,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3.采购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检,如发现货物质量与响应文件承诺不符,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退换货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按时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我单位有权另行选择供应商。货物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具体支付方式可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九、监督方式
1.联系人:李女士
2.联系电话:0972-8667599
十、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项目等宣传实物采购清单详见下方二维码
艾滋病及结核病防治项目宣传实物采购清单
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宣传实物采购清单
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等宣传实物采购清单
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干预物品采购清单
海东市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监制 | 马迎旭
校审 | 马玫玲
排版 | 郭占霞
来源 | 区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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