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水北调海西格尔木600MW风电风机塔筒设备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南水北调海西格尔木600MW风电风机塔筒设备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青海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南水北调(格尔木)水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南水北调集团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水北调海西格尔木600MW风电项目风机塔筒设备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水北调海西格尔木600MW风电项目风机塔筒设备采购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水北调(格尔木)水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南水北调集团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水北调海西格尔木600MW风电项目风机塔筒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南水北调海西格尔木600MW风电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风电场区位于格尔木市东北侧及大格勒乡西北侧,场区距格尔木市市区约48km,场址中心点坐标为东经95.3589°,北纬36.5995°,场区海拔在2680m-2720m之间,地形平坦开阔,场址西北侧有柳格高速和G3011国道通过,场址南侧有G6京藏高速通过,对外交通便利。本项目拟安装风电机组及塔筒,220m≤叶轮直径≤230m,风机叶片运行最低点距地距离不低于10米,总装机容量为600MW。
2.招标范围
(1)标段一:南水北调海西格尔木600MW风电项目风机和塔筒设备采购一标
招标内容:单机容量(7.5MW(含)——10MW(含))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其附属设备(含锚栓),包括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计、设备、材料、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装机容量为300MW。
(2)标段二:南水北调海西格尔木600MW风电项目风机和塔筒设备采购二标
招标内容:单机容量(7.5MW(含)——10MW(含))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其附属设备(含锚栓),包括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计、设备、材料、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装机容量为300MW。
注:详见招标人要求及技术文件。
3.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货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南水北调海西格尔木600MW风电项目指定机位点。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6.本项目允许同一投标人同时投2个标段,但仅能中一个标段。具体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1)应答机型均应取得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型式认证证书(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型式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全文),同时应承诺在本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风电机组)出厂前提供该合同约定所有机型完整的型式认证证书(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型式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全文);
(2)应答机型应取得设计评估符合证明(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设计评估符合证明,并提供认证报告全文),并承诺在本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风电机组)出厂前提供该合同约定所有机型完整的型式认证证书(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型式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全文)。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资质证书或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或其他形式第三方机构投标。
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总容量250MW及以上的风机塔筒供货业绩。
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事业单位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由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相关方须满足上述第2、3、4、5款所承担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及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6、7款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风机制造商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含牵头人)不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负责人;
(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如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由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以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特别说明的外,其他需要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登录“中国南水北调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平台(https://zc.csnwd.com.cn:8443)”购买招标文件。
2.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流程:登录“中国南水北调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平台(https://zc.csnwd.com.cn:8443)”(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点击“我要参与”查找本项目→点击“购买文件”→支付标书费→下载招标文件。
4.CA办理:本次采购全流程电子方式,供应商如参加,需登录平台,点击“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绑定”,点击CA申请按钮,进入“契约锁电子签章系统”办理契约锁CA移动数字证书(详细操作参见“帮助中心”→“投标指南”→"契约锁CA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办理后安装APP“契约锁电子签约”,即可使用,具有移动签章功能。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CA操作咨询电话(非业务):服务热线:4008056850。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1.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2025年12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中国南水北调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平台(https://zc.csnwd.com.cn:844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上传成功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2. 开启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全程在线评审,开启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为“中国南水北调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平台(https://zc.csnwd.com.cn:8443)开标大厅”。供应商需用电脑提前10分钟以上登录电招平台的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流程。
六、其他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南水北调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平台(https://zc.csnwd.com.cn:8443)上同时发布。
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3.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水北调(格尔木)水网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南水北调集团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9号楼
联 系 人:栾经理 张经理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nsbddlfw@163.com
八、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中国南水北调集团青海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老师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6144485
九、平台服务费收取说明
参与电招平台投标需支付平台服务费,标准如下:
收费方式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元)
按次(标段)收费
概算100万以下
200
概算100万及以上
300
按年收费
不限概算及次(标段)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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