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宁市湟中区多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青海西宁市 发布日期: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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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青海 西宁市 采购单位 西宁市湟中区多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西宁市湟中区多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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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本单位设备采购招标工作,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风险,本单位(以下简称“委托方”)决定委托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方”),全权负责本单位设备采购招标采购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参与。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宁市湟中区多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采购预算费及招标代理服务控制价:项目采购预算费为217.5万元、招标代理服务控制价为1.9万元。
3.招标代理服务控制价:采用下浮报价,下浮比例为0-20%。  
二、委托内容
本次委托范围为委托方设备采购招标全流程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委托方梳理设备采购需求,完善招标项目技术参数、采购数量、预算金额等核心指标,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2.负责招标公告的发布、潜在投标人的咨询解答,组织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确保资格审查流程规范、结果公正;
     3.组织开标、评标工作,搭建规范的评标现场,邀请符合资质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开展评标工作,全程做好现场记录;
     4.协助委托方处理招标过程中的异议、投诉等相关事宜,配合完成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工作;
     5.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开标记录等,形成完整的招标档案,移交委托方存档;
     6.完成委托方交办的与本次设备采购招标相关的其他辅助工作。
  三、受托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条件要求
     1.参与本次委托报名的采购代理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要求,不满足任何一项者,均视为无效报名:
     2.主体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采购代理等相关业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资格条件:具有从事采购代理资格并已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督和信用监管平台、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备案(提供备案截图);
     4.人员要求:拥有不少于5名具备招标从业资格(如招标从业人员职业水平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其中至少2名人员具有3年及以上设备采购招标采购代理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提供人员培训证书、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业绩要求:近3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具有至少3个设备采购招标代理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原件备查),且项目无违法违规记录、无投诉纠纷;
     6.信用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加盖机构公章);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固定办公场所、专用开评标场所、专用档案室有配置、专用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健全的办公设备;
     8.提供2023年-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半年内的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9.其他要求: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的招标代理流程,能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保证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不与潜在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不泄露委托方及招标相关涉密信息。 
四、报名及递交材料要求
(一)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4日17点,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西宁市湟中区多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楼516办公室(详细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多巴镇新城维新路16号);
联系人:白老师 宋老师
联系电话:0971-2258382; 
(三)递交材料要求 报名时需现场递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需真实、完整、有效,复印件需加盖机构公章(鲜章),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递交材料或材料不全、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1.报名申请书:需载明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信息、申请参与本次委托的意愿,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授权委托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单;
     4.专业资格条件:具有从事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并已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督和信用监管平台、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备案(提供备案截图);
     5.人员相关材料:专职工作人员名单、招标采购从业培训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机构公章;
     6.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内设备采购招标代理项目业绩清单、合同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原件备查);
     7.信用证明材料: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加盖机构公章);
     8.内部管理制度:招标代理流程、保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9.无关联关系声明:需书面声明本机构与潜在投标人无关联关系,无泄露涉密信息的承诺,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固定办公场所、专用开评标场所、专用档案室有配置、专用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健全的办公设备;
     11.提供2023年-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半年内的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12.委托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补充材料(所有资料全部密封上交)。 
五、其他说明 
1.报名材料一经递交,不予退还,委托方对所有报名材料拥有审核权和使用权,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委托方有权拒收。
2.本次委托不收取报名费用,委托方将组织专人对报名的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及材料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总分100分。评审结果以委托方评定结果为准,择优确定受托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评审通过后,将发布入围结果,未入围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3.入围机构需配合委托方完成后续委托协议签订、工作对接等相关事宜,若入围后无故放弃委托,或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委托方将取消其入围资格,并列入委托方合作黑名单。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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