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刚察县医疗保障局全覆盖检查及针对性培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刚察县医疗保障局全覆盖检查及针对性培训项目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青海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全县医保基金全覆盖检查及针对性培训工作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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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阳光人社 服务先锋
为严格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行为,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切实守护参保群众“看病钱”“救命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及省、州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部署,经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研究决定,拟通过向不少于三家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发出询价,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开展全县医保基金全覆盖检查及针对性培训工作,项目预算资金6万元。现面向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检查及培训目标
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技术支撑与专业服务,全面排查县域内医保基金使用全环节违法违规线索,精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及医保经办机构基金使用行为,堵塞基金监管漏洞;同时,针对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对县域内医药机构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全县参保群众切身利益。二、检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覆盖县域内10家定点医疗机构、7家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实现医保基金使用全领域覆盖检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一)定点医疗机构
覆盖县域内全部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排查拉拢、诱导参保人员虚假住院,收集医保凭证空刷盗刷,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记费用等欺诈骗保行为;严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过度诊疗、过度检查、串换诊疗项目、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突出违规问题。聚焦内科、外科、骨科、检查检验、口腔、神经内科等重点科室领域,同步检查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落实、医保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医保政策法规培训、既往违规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二)定点零售药店
覆盖县域内全部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核查药品“进销存”、参与倒卖与协助倒卖“回流药”、串换医保药品,超量售药,伪造、变造处方销售药品耗材,空刷、套刷医保凭证,将生活用品、非医保药品串换为医保目录内药品报销等行为;核查药品追溯码信息完整、上传及时、编码准确情况,同时检查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建设、政策培训、既往问题整改等工作落实情况。三、针对性培训要求
第三方机构须在完成现场检查后,针对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面向县域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培训(可根据需要增加场次),具体要求如下:
培训对象。县域内10家定点医疗机构、7家定点零售药店的负责人、医保经办人员及相关医务人员。
培训内容。结合本次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如重复收费、串换项目、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等),分析违规原因,讲解对应的医保政策法规,提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操作指引;同时开展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培训形式。现场集中授课,总时长不少于8学时(1天)。
培训产出。提供培训课件(PPT)、参训人员签到表、培训现场照片、培训效果评估报告(含参训人员测试或满意度反馈)。
配合事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参训人员、提供培训场地,第三方机构负责准备培训材料及授课。四、工作要求(一)检查实施要求
数据筛查分析。 第三方机构需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提取县域内医保结算、参保登记、诊疗购药等相关数据,运用大数据分析、专业核查等技术手段,开展数据比对、疑点筛查,形成专业数据筛查分析报告,为现场检查提供精准方向。
现场核查取证。 组建专职检查组,按照检查方案规范开展现场检查,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制作检查笔录、收集违规证据,确保检查程序合法、证据确凿、事实清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被检查对象沟通核实,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申诉处理反馈。 协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处理被检查对象提出的异议申诉,如实提供检查底稿及相关证据,确保检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二)检查组人员要求
第三方机构需组建不少于4人的专职检查组,人员配置需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名具备相关医学专业资质、熟悉临床诊疗规范及医保政策的医疗专家;1名具备财务、审计相关资质、熟悉医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财务专家;1名具备大数据分析、计算机信息专业能力、熟练操作医保信息系统的信息专家;其余人员须具备医保监管、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能熟练开展检查工作。所有检查人员须严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检查信息、被检查对象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签订合同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原件核验,若发现虚假,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三)检查时间要求
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合同义务。
专业能力。具备医保基金监管检查相关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团队及技术支撑体系,拥有医保基金检查、医保审计等相关从业经验,团队人员资质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第(二)款要求,且人员资质真实有效。
信用信誉要求。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医保领域违规操作处罚记录,商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财务合规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财务规范,规范使用项目资金,接受财政、审计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的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如实提供相关财务资料。
其他合规要求。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的监督管理,配合完成检查及培训相关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的资质、人员等相关资料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报价要求
报价原则。遵循“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信用”原则,结合项目工作量、专业难度、人员成本等因素,合理报价,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且不得低于成本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报价范围。报价包含完成本次医保基金全覆盖检查及针对性培训所需的人员薪酬、差旅费、办公费、数据处理费、报告编制费、培训费(含课件制作、授课等)、税费、耗材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报价要求。供应商需提交详细报价清单,明确各项费用构成(格式参见附件,也可自拟),报价清单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擅自更改,若因报价失误产生相关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财务规范。供应商需按照国家财务、税务相关规定,规范开具发票,项目资金使用需符合政府采购资金管理要求,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及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七、服务承诺要求
供应商需提交书面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明确以下内容: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保政策及本公告要求,秉持客观、公正、廉洁原则开展工作,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合规。
严格按照约定时间、质量标准完成检查及培训任务,按期提交数据筛查报告、现场检查报告、问题线索清单、培训课件及培训效果评估报告等全套资料,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做好问题整改、线索移交、申诉处理等后续工作。
加强检查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绝不泄露检查过程中获取的医保数据、被检查对象信息及商业秘密,检查结束后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要求彻底删除或移交所有数据,不得留存副本。若发生信息泄露,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检查组人员资质真实有效,不擅自更换人员;确需更换的,应提前书面报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经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更换人员资质不低于原标准。
严格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建立专项台账,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及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若存在资金违规使用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等相关工作,助力提升全县医保基金规范使用水平。八、违约责任
若第三方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剩余款项,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数据造假、伪造培训签到等);
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检查或培训任务,经催告后15日内仍未完成;
检查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漏查重大违规问题(单笔金额1万元以上或同类问题累计5万元以上)超过2处;
擅自转包、分包或将项目资金挪作他用;
泄露医保数据或商业秘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人员资质、报价单、检查及培训方案、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近一年纳税和社保证明、服务承诺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文件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资料须密封后加盖密封章。
提交地点: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每日受理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18:00(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结合报价、技术方案、团队实力、信用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正式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本次检查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第三方服务机构、被检查对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举报投诉。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及医保基金监管相关规定执行,由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撰 稿:刚察县医疗保障局
编 辑:杨格措
一审一校:李广盛
二审二校:措杰东智
三审三校:特曲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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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行为,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切实守护参保群众“看病钱”“救命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及省、州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部署,经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研究决定,拟通过向不少于三家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发出询价,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开展全县医保基金全覆盖检查及针对性培训工作,项目预算资金6万元。现面向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检查及培训目标
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技术支撑与专业服务,全面排查县域内医保基金使用全环节违法违规线索,精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及医保经办机构基金使用行为,堵塞基金监管漏洞;同时,针对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对县域内医药机构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全县参保群众切身利益。二、检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覆盖县域内10家定点医疗机构、7家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实现医保基金使用全领域覆盖检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一)定点医疗机构
覆盖县域内全部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排查拉拢、诱导参保人员虚假住院,收集医保凭证空刷盗刷,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记费用等欺诈骗保行为;严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过度诊疗、过度检查、串换诊疗项目、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突出违规问题。聚焦内科、外科、骨科、检查检验、口腔、神经内科等重点科室领域,同步检查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落实、医保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医保政策法规培训、既往违规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二)定点零售药店
覆盖县域内全部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核查药品“进销存”、参与倒卖与协助倒卖“回流药”、串换医保药品,超量售药,伪造、变造处方销售药品耗材,空刷、套刷医保凭证,将生活用品、非医保药品串换为医保目录内药品报销等行为;核查药品追溯码信息完整、上传及时、编码准确情况,同时检查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建设、政策培训、既往问题整改等工作落实情况。三、针对性培训要求
第三方机构须在完成现场检查后,针对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面向县域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培训(可根据需要增加场次),具体要求如下:
培训对象。县域内10家定点医疗机构、7家定点零售药店的负责人、医保经办人员及相关医务人员。
培训内容。结合本次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如重复收费、串换项目、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等),分析违规原因,讲解对应的医保政策法规,提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操作指引;同时开展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培训形式。现场集中授课,总时长不少于8学时(1天)。
培训产出。提供培训课件(PPT)、参训人员签到表、培训现场照片、培训效果评估报告(含参训人员测试或满意度反馈)。
配合事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参训人员、提供培训场地,第三方机构负责准备培训材料及授课。四、工作要求(一)检查实施要求
数据筛查分析。 第三方机构需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提取县域内医保结算、参保登记、诊疗购药等相关数据,运用大数据分析、专业核查等技术手段,开展数据比对、疑点筛查,形成专业数据筛查分析报告,为现场检查提供精准方向。
现场核查取证。 组建专职检查组,按照检查方案规范开展现场检查,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制作检查笔录、收集违规证据,确保检查程序合法、证据确凿、事实清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被检查对象沟通核实,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申诉处理反馈。 协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处理被检查对象提出的异议申诉,如实提供检查底稿及相关证据,确保检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二)检查组人员要求
第三方机构需组建不少于4人的专职检查组,人员配置需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名具备相关医学专业资质、熟悉临床诊疗规范及医保政策的医疗专家;1名具备财务、审计相关资质、熟悉医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财务专家;1名具备大数据分析、计算机信息专业能力、熟练操作医保信息系统的信息专家;其余人员须具备医保监管、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能熟练开展检查工作。所有检查人员须严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检查信息、被检查对象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签订合同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原件核验,若发现虚假,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三)检查时间要求
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合同义务。
专业能力。具备医保基金监管检查相关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团队及技术支撑体系,拥有医保基金检查、医保审计等相关从业经验,团队人员资质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第(二)款要求,且人员资质真实有效。
信用信誉要求。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医保领域违规操作处罚记录,商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财务合规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财务规范,规范使用项目资金,接受财政、审计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的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如实提供相关财务资料。
其他合规要求。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的监督管理,配合完成检查及培训相关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的资质、人员等相关资料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报价要求
报价原则。遵循“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信用”原则,结合项目工作量、专业难度、人员成本等因素,合理报价,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且不得低于成本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报价范围。报价包含完成本次医保基金全覆盖检查及针对性培训所需的人员薪酬、差旅费、办公费、数据处理费、报告编制费、培训费(含课件制作、授课等)、税费、耗材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报价要求。供应商需提交详细报价清单,明确各项费用构成(格式参见附件,也可自拟),报价清单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擅自更改,若因报价失误产生相关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财务规范。供应商需按照国家财务、税务相关规定,规范开具发票,项目资金使用需符合政府采购资金管理要求,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及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七、服务承诺要求
供应商需提交书面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明确以下内容: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保政策及本公告要求,秉持客观、公正、廉洁原则开展工作,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合规。
严格按照约定时间、质量标准完成检查及培训任务,按期提交数据筛查报告、现场检查报告、问题线索清单、培训课件及培训效果评估报告等全套资料,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做好问题整改、线索移交、申诉处理等后续工作。
加强检查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绝不泄露检查过程中获取的医保数据、被检查对象信息及商业秘密,检查结束后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要求彻底删除或移交所有数据,不得留存副本。若发生信息泄露,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检查组人员资质真实有效,不擅自更换人员;确需更换的,应提前书面报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经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更换人员资质不低于原标准。
严格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建立专项台账,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及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若存在资金违规使用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等相关工作,助力提升全县医保基金规范使用水平。八、违约责任
若第三方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剩余款项,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数据造假、伪造培训签到等);
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检查或培训任务,经催告后15日内仍未完成;
检查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漏查重大违规问题(单笔金额1万元以上或同类问题累计5万元以上)超过2处;
擅自转包、分包或将项目资金挪作他用;
泄露医保数据或商业秘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人员资质、报价单、检查及培训方案、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近一年纳税和社保证明、服务承诺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文件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资料须密封后加盖密封章。
提交地点: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每日受理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18:00(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结合报价、技术方案、团队实力、信用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正式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本次检查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第三方服务机构、被检查对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举报投诉。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及医保基金监管相关规定执行,由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撰 稿:刚察县医疗保障局
编 辑:杨格措
一审一校:李广盛
二审二校:措杰东智
三审三校:特曲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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