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门源县第二寄宿制初级中学关于资产处置公开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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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青海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门源县第二寄宿制初级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门源县第二寄宿制初级中学关于资产处置公开竞价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门源县第二寄宿制初级中学关于资产处置公开竞价公告
根据《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青财资〔2025〕37号)、《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4号)等规定,我校现对一批报废资产进行公开竞价处置,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概况
经教育主管部门及县财政局批复,我校本批次报废资产共计203台(件、套、本),账面原值合计***.00元,因数量较多具体资产明细请来函索要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潜在竞买人可通过微盘、邮箱等方式自行下载/查阅。成交单位须完成全部资产的清运、回收及处置,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及安全、环保责任。
二、处置要求
(一)具体完成时间按协议(合同)约定。若因公示或学校审批延迟,时限顺延。
(二)须按学校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现场清点、签署确认单),不得挑选或拒收资产。
(三)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回收、要求降价或变更合同内容。
三、违约责任
成交单位逾期完成(原则上不得超过批复后3个月)、违反安全环保规定或擅自拒收资产的,学校有权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资质要求
(一)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含再生资源回收、废旧物资处置等内容。
(二)近3年(截至报价截止之日)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诚实守信,信誉良好(提供“信用中国”截图及《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承诺书》)。
(三)处置资产中包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特殊类别,成交单位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处置资质,并按照国家及青海省有关环保规定进行合规处置,相关证明文件须在签约前提交学校审核。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及评审
(一)提交地点:门源县第二寄宿制初级中学总务处(启明楼一楼)
联系人:*** 电话:***
(二)截止时间:2026年6月13日(逾期无效)
(三)评审办法: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总报价最高者成交。相同最高价由学校组织二次报价。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经学校会议确认后签约。学校会议有权对竞价程序、报价有效性及成交单位的资质合规性进行最终审查确认;如发现程序瑕疵或违规情形(如资质虚假、存在利益关联、报价显失公允、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等),学校有权依法依规不予签约,并按规定顺延或重新组织竞价。
六、成交价款支付
成交总价款(含税及所有费用)根据《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全额上缴门源回族自治县国库。
七、现场踏勘
2026年6月3日至6月13日(工作日9:00-16:00)可入校查看,提前联系联系人。现场不集中讲解,提供基本指引。
八、报价文件要求
密封提交,包含:
(一)公开竞价询价函(来函索要);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四)《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承诺书》;
(五)《响应承诺函》(完全响应竞价公告各项要求、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在履约过程中保持廉洁自律);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另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所有材料加盖公章,正本副本各一份。
九、报价无效及竞价取消
(一)未密封、超时、材料不全或资质不符的,报价无效。
(二)有效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本次竞价取消
(三)本次竞价不收取任何费用,提交资料不予退还,学校不对未成交原因作解释。
十、异议处理
对本公告或竞价过程的异议,须在报价截止前书面提出;对成交结果的异议,须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学校将在收到后3个(结果异议7个)工作日内答复。
十一、其他
(一)提交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公告所有要求。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门源县第二寄宿制初级中学
2026年6月2日
编 辑|李得霞
责任编辑|沙国龙
监 制|刘汉明
总 监 制|马生雄
根据《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青财资〔2025〕37号)、《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4号)等规定,我校现对一批报废资产进行公开竞价处置,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概况
经教育主管部门及县财政局批复,我校本批次报废资产共计203台(件、套、本),账面原值合计***.00元,因数量较多具体资产明细请来函索要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潜在竞买人可通过微盘、邮箱等方式自行下载/查阅。成交单位须完成全部资产的清运、回收及处置,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及安全、环保责任。
二、处置要求
(一)具体完成时间按协议(合同)约定。若因公示或学校审批延迟,时限顺延。
(二)须按学校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现场清点、签署确认单),不得挑选或拒收资产。
(三)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回收、要求降价或变更合同内容。
三、违约责任
成交单位逾期完成(原则上不得超过批复后3个月)、违反安全环保规定或擅自拒收资产的,学校有权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资质要求
(一)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含再生资源回收、废旧物资处置等内容。
(二)近3年(截至报价截止之日)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诚实守信,信誉良好(提供“信用中国”截图及《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承诺书》)。
(三)处置资产中包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特殊类别,成交单位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处置资质,并按照国家及青海省有关环保规定进行合规处置,相关证明文件须在签约前提交学校审核。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及评审
(一)提交地点:门源县第二寄宿制初级中学总务处(启明楼一楼)
联系人:*** 电话:***
(二)截止时间:2026年6月13日(逾期无效)
(三)评审办法: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总报价最高者成交。相同最高价由学校组织二次报价。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经学校会议确认后签约。学校会议有权对竞价程序、报价有效性及成交单位的资质合规性进行最终审查确认;如发现程序瑕疵或违规情形(如资质虚假、存在利益关联、报价显失公允、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等),学校有权依法依规不予签约,并按规定顺延或重新组织竞价。
六、成交价款支付
成交总价款(含税及所有费用)根据《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全额上缴门源回族自治县国库。
七、现场踏勘
2026年6月3日至6月13日(工作日9:00-16:00)可入校查看,提前联系联系人。现场不集中讲解,提供基本指引。
八、报价文件要求
密封提交,包含:
(一)公开竞价询价函(来函索要);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四)《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承诺书》;
(五)《响应承诺函》(完全响应竞价公告各项要求、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在履约过程中保持廉洁自律);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另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所有材料加盖公章,正本副本各一份。
九、报价无效及竞价取消
(一)未密封、超时、材料不全或资质不符的,报价无效。
(二)有效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本次竞价取消
(三)本次竞价不收取任何费用,提交资料不予退还,学校不对未成交原因作解释。
十、异议处理
对本公告或竞价过程的异议,须在报价截止前书面提出;对成交结果的异议,须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学校将在收到后3个(结果异议7个)工作日内答复。
十一、其他
(一)提交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公告所有要求。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门源县第二寄宿制初级中学
2026年6月2日
编 辑|李得霞
责任编辑|沙国龙
监 制|刘汉明
总 监 制|马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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