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东市平安区民和路平安坊南段路面维修改造项目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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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青海 海东市 | 采购单位 | 海东市平安区民和路平安坊南段路面维修改造项目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海东市平安区民和路平安坊南段路面维修改造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顺利推进海东市平安区民和路平安坊南段路面维修改造项目建设,规范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保证项目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东市平安区民和路平安坊南段路面维修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海东市平安区民和路平安坊南段
3.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对民和路平安坊南段破损路面进行维修改造,包含路面铣刨重铺、病害路基处理、道路平整修复、交通标线恢复、附属设施修缮及相关配套工程,彻底改善路段通行条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质量与市容环境。
4.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
5.服务内容:本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招标方案拟定、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答疑补遗、组织开评标、结果公示、资料整理归档、招投标备案及后续相关配套服务。
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元。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能力,熟悉招投标相关政策及流程,具备丰富的市政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经验。
3.参选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行政处罚、无行业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健全的管理制度和专业服务团队,能够高效、保质完成本项目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全部加盖公章、密封装订)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需提供);
3.近三年市政工程招标代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4.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官网查询记录)及无不良信用、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5.招标代理服务实施方案、人员配置清单、服务承诺及代理服务费报价资料。
所有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装订成册、密封盖章,逾期、缺项、未密封或资料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接收报名资料。
2.报名方式:现场递交密封资料,不接受线上、邮件、邮寄报名。
3.报名地点:海东市平安区新平大道185号(海东市平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项目办)
五、选聘评审办法
本次选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由建设单位组建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的资质条件、企业业绩、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服务信誉、报价合理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招标代理机构。选聘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服务单位并签订服务合同。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东市平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七、其他事宜
1.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本次报名、资料编制、现场参选等所有费用,无论选聘结果如何,招选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2.一经发现参选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选单位负责解释。
海东市平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13日
监制 | 王胜平
审核 | 严小东
编辑 | 韩京彤
来源 | 区城管局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东市平安区民和路平安坊南段路面维修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海东市平安区民和路平安坊南段
3.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对民和路平安坊南段破损路面进行维修改造,包含路面铣刨重铺、病害路基处理、道路平整修复、交通标线恢复、附属设施修缮及相关配套工程,彻底改善路段通行条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质量与市容环境。
4.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
5.服务内容:本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招标方案拟定、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答疑补遗、组织开评标、结果公示、资料整理归档、招投标备案及后续相关配套服务。
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元。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能力,熟悉招投标相关政策及流程,具备丰富的市政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经验。
3.参选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行政处罚、无行业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健全的管理制度和专业服务团队,能够高效、保质完成本项目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全部加盖公章、密封装订)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需提供);
3.近三年市政工程招标代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4.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官网查询记录)及无不良信用、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5.招标代理服务实施方案、人员配置清单、服务承诺及代理服务费报价资料。
所有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装订成册、密封盖章,逾期、缺项、未密封或资料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接收报名资料。
2.报名方式:现场递交密封资料,不接受线上、邮件、邮寄报名。
3.报名地点:海东市平安区新平大道185号(海东市平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项目办)
五、选聘评审办法
本次选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由建设单位组建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的资质条件、企业业绩、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服务信誉、报价合理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招标代理机构。选聘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服务单位并签订服务合同。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东市平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七、其他事宜
1.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本次报名、资料编制、现场参选等所有费用,无论选聘结果如何,招选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2.一经发现参选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选单位负责解释。
海东市平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13日
监制 | 王胜平
审核 | 严小东
编辑 | 韩京彤
来源 | 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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