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玛多县花石峡镇吉日迈村穷果拉布勒曲中桥的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10-06

【招标结果】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玛多县花石峡镇吉日迈村穷果拉布勒曲中桥的更正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青海 果洛藏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玛多县交通运输和住房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玛多县花石峡镇吉日迈村穷果拉布勒曲中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凌星竞磋(工程)2026-2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玛多县花石峡镇吉日迈村穷果拉布勒曲中桥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磋商文件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无26项新增第26项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玛多县交通运输和住房城乡建设局                        
地    址:果洛州玛多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3号楼1单元2层102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09.24审定稿--玛多县花石峡镇吉日迈村穷果拉布勒曲中桥1.doc
613.6K
青海省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凌星竞磋(工程)2026-262
采购项目名称:玛多县花石峡镇吉日迈村穷果拉布勒曲中桥
采购人:玛多县交通运输和住房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
目录
第一部分供应商邀请1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0
一、说明10
二、磋商文件说明11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2
四、网上供应商15
五、开启响应文件16
六、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16
七、磋商程序及方法16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24
八、授予合同24
九、磋商活动终止25
十、处罚25
十一、其他25
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27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27
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27
1.工程量清单说明44
2.工程量清单规范用词说明44
第六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57
一、磋商内容57
二、磋商报价说明57
三、技术标准和要求57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9
附件1:磋商函60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61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2
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63
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63
附件6:资格审查资料65
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67
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8
附件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69
附件10:磋商保证金证明70
附件1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72
附件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格式73
附件13:施工组织设计74
附件14:项目管理机构79
附件15: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80
附件16: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81
16.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81
1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2
16.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83
附件17: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83
附件18:磋商最终报价表(线上单独提交)85
第1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玛多县花石峡镇吉日迈村穷果拉布勒曲中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玛多县花石峡镇吉日迈村穷果拉布勒曲中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凌星竞磋(工程)2026-262
项目名称:玛多县花石峡镇吉日迈村穷果拉布勒曲中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8.8600万元
最高限价:378.8600万元
采购需求:建设1-32m钢箱梁中桥一座,桥梁全长32.00m,桥宽7m(净6.5m行车道+2×0.25m钢护栏);桥台采用柱式台、桩基础,摩擦桩;荷载等级公路-II级;桥头引道长405m(含桥梁长度),路基宽6.5m,20cm厚级配砂砾路面;钢管示警桩46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年(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质量目标:合格
安全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死亡;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国家及青海省有关规定范围内。
本项目所属行业属性: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b、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项目总工资格:公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供应商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公布青海省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青交函[2025]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磋商供应商领域信用评价应用工作的通知》(青交函(2024)10号)确定;不再限制C级、D级信用等级企业参与我省公路建设项目供应商。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供应商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人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人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供应商资格;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3号楼1单元2层102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磋商供应商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2、本次项目采用线上方式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供应商,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4、线上CA: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
5、磋商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须在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磋商最终报价。
6、若开启响应文件时政采云系统提示"供应商供应商设备信息有异常","IP地址、Mac地址、硬件号字段"出现异常,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报请财政部门依法调查处理,不直接以此为由认定无效供应商。
7、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
8、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60分钟,未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玛多县交通运输和住房城乡建设局
地址:果洛州玛多县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3号楼1单元2层1023室
联系人:***
电话:***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玛多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0975-8345102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
1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凌星竞磋(工程)2026-262
2采购项目名称玛多县花石峡镇吉日迈村穷果拉布勒曲中桥
3采 购 人玛多县交通运输和住房城乡建设局
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7最高限价378.8600万元
8项目分包个数无分包
9采购要求建设建设1-32m钢箱梁中桥一座,桥梁全长32.00m,桥宽7m(净6.5m行车道+2×0.25m钢护栏);桥台采用柱式台、桩基础,摩擦桩;荷载等级公路-II级;桥头引道长405m(含桥梁长度),路基宽6.5m,20cm厚级配砂砾路面;钢管示警桩46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0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b、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项目总工资格:公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供应商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公布青海省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青交函[2025]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磋商供应商领域信用评价应用工作的通知》(青交函(2024)10号)确定;不再限制C级、D级信用等级企业参与我省公路建设项目供应商。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供应商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人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人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供应商资格;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11工期1年(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12质量合格
13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大写)柒万伍仟元整 (小写)75000.00元 收款人: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款单位: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路支行行号:313851016107银行账号:1016201000209333缴费时间: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采购项目变更磋商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
14提交方式(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企业账户汇(转)入上述规定的账户。(2)磋商保证金保函: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附清晰的保函复印件或扫描件。
15磋商保证金退还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所退还保证金不含利息。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所退还保证金不含利息。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递交磋商文件方式线上递交本项目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供应商活动。
17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点30分
1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点30分
19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20答疑澄清方式线上答疑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进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启响应文件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
21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采购人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22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3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壹份原件备案。
24磋商有效期本次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60个日历日
25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磋商供应商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2、本次项目采用线上方式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供应商,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4、线上CA: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5、磋商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须在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磋商最终报价。6、若开启响应文件时政采云系统提示"供应商供应商设备信息有异常","IP地址、Mac地址、硬件号字段"出现异常,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报请财政部门依法调查处理,不直接以此为由认定无效供应商。7、线上CA 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8、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60分钟,未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
26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分包单位应具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分包应满足交通运输部、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专业分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批准。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次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及规定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需求制定本文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项目磋商。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磋商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磋商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磋商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磋商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的。
3.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采购项目要求
(7)响应文件格式
(8)工程量清单部分
(9)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磋商将被拒绝(视为无效磋商)。
5.磋商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
重要提示:潜在供应商自确认参加竞争性磋商起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政采云》平台的消息提醒,及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查看该项目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8.磋商报价及币种
8.l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必须包括:施工总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费用)、保险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8.2磋商函中应注明磋商有效期。
8.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8.4磋商最后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8.5磋商币种为人民币。
9.磋商保证金
9.1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做为响应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用于因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磋商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在本次磋商活动中未成交且供应商未发生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9.2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前将磋商保证金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9.3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从其企业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9.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提交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将被拒绝。
9.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
9.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3)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4)成交供应商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以保函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如果出现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采购代理
机构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其向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或其他机构进行索赔。
10.磋商有效期
为本次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60个日历日。
11.响应文件构成
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部分内容):
11.1.1资格审查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供应商承诺函
(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6)资格审查资料
(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0)磋商保证金证明
11.1.2符合性审查部分
(1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格式
(13)施工组织设计
(14)项目管理机构
(15)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6)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17)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18)磋商最终报价表(线上提交)
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第11项“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
12.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
12.1.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格式为word系统签章保存后转换为pdf格式上传,格式须按磋商响应文件第八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
12.1.2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扫描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
12.1.3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
12.1.4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超过政采云系统要求的最大容量。
12.1.5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因目录格式不准确、不能索引定位到内容、文件过大、未提交全部文件内容或文件内容错误、上传效果差等原因导致无法评审的,有可能判定为无效供应商。
12.2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按照供应商须知11.1项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编制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
12.3供应商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
四、网上投标
13.网上投标
13.1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报价并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13.2供应商应按包报价。
13.3开启响应文件时的“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由各供应商网上报价生成。
14.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4.1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受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5.响应文件的撤回
允许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声明撤回响应文件,但提交最后报价之后不得撤回其磋商,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启响应文件
16.开启响应文件
1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组织磋商活动,时间和地点以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为准。
16.2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报价与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网上报价为准。若拒绝接受,其供应商无效。
16.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并对开启响应文件过程签字确认。
16.4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文件;因供应商输入密码错误、未及时更新系统、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因填写,盖章不规范等导致无法解密、或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损坏无法正常打开的,将会被视为无效供应商。
六、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
17.资格审查程序
17.1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17.2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相关规定的,不得评审。
18.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供应商处理:
(1)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2)未按第11.1.1款(1)-11.1.1款(10)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3)资格审查部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4)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的;
(5)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
(6)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七、磋商程序及方法
19.磋商小组
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9.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
(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9.4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19.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9.6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0.磋商程序
20.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20.2符合性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供应商处理:
(1)未按第11.1.2款(11)-11.1.2款(14)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2)符合性审查部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3)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
(4)响应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5)磋商报价超过预算控制额度或最高供应商限价的或出现20.3的情形;
(6)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
(7)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不符或不可竞争费用未按相关规定计取的;
(8)串通磋商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9)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0)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0.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供应商处理。
20.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以“评审问题澄清函”形式发布。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按规定时间作出响应。
20.5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供应商(响应)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65%的,即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65%;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
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供应商(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不少于30分钟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处理。
21.答疑的方式和情形
21.1答疑方式: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答疑方式”。
21.2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答疑期间,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况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将不予接受,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资料做出评审意见:
(1)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
(4)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
21.4答疑结束后,磋商小组确定满足相关规定数量的合格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按规定的时间(30分钟)填写最后报价。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放弃最终报价,报价符合性审查时按无效处理,系统不再对其进行评审。
22.评审办法
22.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磋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企业业绩等。
2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2.2.1节能环保
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
22.2.2中小企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注:关于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相关规定。
(2)适用范围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a.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b.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c.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需提供资料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属中小企业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出台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属监狱企业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22.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2.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2.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供应商处理。
22.6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供应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或推荐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项目不适用)
22.7比较与评价:经磋商小组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后,由确定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2.8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
1供应商报价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0×3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磋商报价给予3%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2项目管理班子6分每提供1名路基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每提供1名路面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每提供1名专职安全员(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C2证)得1分;每提供1名档案资料员(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每提供1名持有效焊工证书的焊工得1分,最多得2分。本项满分6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须提供职称证、岗位证、焊工证等证书扫描件及劳动合同证明,不提供或证书无效不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3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②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③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④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⑤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⑥资源配备计划;⑦应急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理措施及方案;⑧突发情况应急管理预案;⑨重难点分析及措施;⑩组织协调及措施。以上10项内容完整全面、与项目实施要求匹配,有具体详细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0分;上述10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未提供的每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4钢箱梁专项施工方案2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钢箱梁中桥编制钢箱梁吊装、焊接、检测、除锈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①钢箱梁吊装方案:吊装机械选型、站位、地基承载力验算、吊点设置、吊装顺序、临时支撑、分段运输与现场拼装、交通组织、高原高寒大风天气安全措施等;②钢箱梁焊接方案:焊接工艺评定、焊材管理、焊接方法、坡口处理、焊接顺序、预热及层间温度控制、后热、焊缝质量保证及变形控制措施等;③焊缝检测方案:外观检查、UT/RT/MT/PT等无损检测方法、检测比例、执行标准、缺陷返修程序、检测人员资格等;④除锈防腐涂装方案:表面处理等级、除锈方法、涂料配套、施工环境温湿度控制、涂层厚度、附着力检测及质量保证措施等。以上4项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得25分;每缺一项扣6.25分;每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处扣2.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5企业业绩9分提供近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业绩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向社会公开的企业主包或分包已建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为准。每提供1项得3分,满分9分;不提供或资料不完整不得分。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23.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4.成交通知
2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授予合同
25.签订合同
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5.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十、磋商活动终止
26.终止情形
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6.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十一、处罚
27.处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磋商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向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十二、其他
28.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取对象:采购人。
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名称:玛多县花石峡镇吉日迈村穷果拉布勒曲中桥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凌星竞磋(工程)2026-262
采购合同编号:QHLX-GC-2026-262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单位(甲方):(盖章)
成交人(乙方):(盖章)
采购日期: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玛多县花石峡镇吉日迈村穷果拉布勒曲中桥(项目编号:青海凌星竞磋(工程)2026-262)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建设内容:。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成交通知书;
(3)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
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安全目标:。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
本协议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本协议书正本份、副本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____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注:表中序号15争议解决方式明确为“仲裁”或“诉讼”二选一,不可同时存在;序号22质量保证金减免条件改为“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消除地域歧视。)
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
11.1.2.2发 包 人:玛多县交通运输和住房城乡建设局 地 址:果洛州玛多县 邮政编码:
21.1.2.6监 理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3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
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7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5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 / %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 / %
64.1.2本项目增值税税金按 计算,增值税税率为 。
74.2履约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是,利息的计算方式: □否
85.2.1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 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9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10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按合同约定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
1111.5(3)逾期交工违约金: / 元/天
1211.5(3)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签约合同价
1311.6提前交工的奖金: / 元/天
1411.6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签约合同价
1515.5.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 %或增加收益的 / %给予奖励
1616.1□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 第16.1.1项或第16.1.2项 约定的原则处理 若按第16.1.1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半年或一年 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合同期内不调价
1717.2.1(1)开工预付款金额: 30 %签约合同价
1817.2.1(2)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 %
19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份
2017.3.3(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签约合同价或 / 万元
21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天
2217.4.1质量保证金金额: 3 %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是,利息的计算方式: ☑否
2317.5.1(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份
2417.6.1(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份
2518.2(2)竣工资料的份数: 份
2618.5.1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 是或否 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需要进行施工期运行,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规定如下:
2718.6.1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 是或否 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2819.7(1)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按国家规定 年(基础设施工程主体结构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9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3.0‰
30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50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 3.5 ‰
31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仲裁(或诉讼,二选一) 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磋商人编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不限于本部分所列内容。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其他义务
(4)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4.11不利物质条件
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10.1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1(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3.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时间: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金额: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扣留条件: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返还时间: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6)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22.1承包人违约
22.1.2当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
22.2发包人违约
22.2.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如下:
………
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

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内容参照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执行)
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另册)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编制。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磋商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和第七部分中的约定及本章的有关规定。
1.4供应商在计价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参照国家和青海省颁布的有关规定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计算报价。
1.5规费和税金的取费标准:按照国家和青海省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1.6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照国家和青海省颁布的有关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报价时单列。
1.7材料价参考市场价确定;合同期内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超过±5%时,按合同约定的调价方法调整。
1.8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按实调整,变更单价按合同约定的变更估价原则确定。
1.9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生增减,按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调整。
1.10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内。
1.11磋商总价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费(包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材料涨价风险)、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磋商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第六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磋商内容
玛多县花石峡镇吉日迈村穷果拉布勒曲中桥
二、磋商报价说明
磋商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
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4.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全部磋商,不能拆分、少报或改变工程量清单编码、名称和数量。暂估价严格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列入,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5.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为采购控制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此价格,否则,磋商无效。
三、技术标准和要求
1、现场施工条件: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基本要求
2.1质量:合格;
2.2施工工期:1年(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2.3施工地点:玛多县;
2.4付款要求:人员机械进场后支付30%预付款,按工程进度支付,验收前资金支付不超过合同价的97%,质量保证金留3%(不高于合同价的3%)。
2.5质保期: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基础设施工程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6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3、技术要求
3.1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组织施工。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承包人主体行为规范和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确保施工质量。
3.2本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调剂材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符合国家标准,并征得建设单位确认。加工订货成品、半成品及构件的供应方式,由承包人按进度、设计要求和标准,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确认后,负责加工订货,建设单位有权对质量进行监督。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修)书、出厂合格证,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质量缺陷,由订货单位负责。
3.3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和抽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
3.4突出抓好施工过程控制,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施工节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现场管理控制;加强每道工序的质量管理,对各工序间的交接检验及专业工种之间交接环节的工程质量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自检和复检,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应健全满足施工图设计和建筑物功能要求的抽验检查和检测制度。
3.5承包人必须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以保证施工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6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减少施工噪音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争创“施工现场文明工地”。
3.7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和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8工程建设应执行的技术规范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现行有关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验收统一标准。
3.9钢箱梁焊接人员必须持有效焊工证书上岗,焊接工艺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焊缝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无损检测,除锈防腐涂装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
响应文件
(资格审查部分)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凌星竞磋(工程)2026-262
采购项目名称:玛多县花石峡镇吉日迈村穷果拉布勒曲中桥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磋商函
磋商函
致: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名称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
2、磋商有效期日历日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供应商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
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年龄: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职务: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
供应商承诺函
致: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2026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供应商,提供工程量清单中要求的所有内容,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4、我方承诺,除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5、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
6、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6: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
2、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等。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企业资质材料
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完整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特此声明。
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磋商,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我单位承诺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清单、人员证书等,不限于购置发票)
附件10:磋商保证金证明
磋商保证金证明
致: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企业账户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
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若采用银行保函,则格式自拟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响应文件封面
响应文件
(符合性审查部分)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凌星竞磋(工程)2026-262
采购项目名称:玛多县花石峡镇吉日迈村穷果拉布勒曲中桥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磋商日期:年月日
序号项目名称工程质量工期磋商报价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
1
报价合计
磋商报价(大写)(小写)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
2.竞争性磋商报价必须包括:施工总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费用)、保险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3.“工期”是指本项目具体实施期间。
4.竞争性磋商最初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格式
附件13: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
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施工总平面图、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
针对本项目钢箱梁中桥,供应商还应编制钢箱梁吊装、焊接、焊缝检测、除锈防腐涂装等专项内容,并整合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具体包括:
(1)钢箱梁吊装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吊装机械选型、站位及地基承载力验算、吊点设置、吊装顺序、临时支撑、分段运输与现场拼装、交通组织、高原高寒及大风天气安全措施等。
(2)钢箱梁焊接专项施工方案:包括焊接工艺评定、焊材管理、焊接方法、坡口处理、焊接顺序、预热及层间温度控制、后热、焊缝质量保证及变形控制措施等。
(3)钢箱梁焊缝检测专项方案:包括外观检查、UT/RT/MT/PT等无损检测方法、检测比例、执行标准、缺陷返修程序、检测人员资格等。
(4)钢箱梁除锈防腐涂装专项方案:包括表面处理等级、除锈方法、涂料配套、施工环境温湿度控制、涂层厚度、附着力检测及质量保证措施等。
(5)持证焊工及焊接人员配置表:列明焊工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焊接方法、持证项目、拟投入岗位,并附焊工证书扫描件;焊工须持有效焊工证书上岗。
(6)吊装、焊接、检测、除锈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包括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技术交底、高空作业、临边防护、起重吊装安全、动火作业、焊接防火、无损检测安全、涂装职业健康、质量检查验收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2.图表及格式要求
(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二)劳动力计划表(三)进度计划(四)施工总平面图(五)钢箱梁吊装、焊接、检测、除锈专项方案及持证焊工配置表
(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设 备 名 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定额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

(二)劳动力计划表
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三)进度计划
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谈判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四)施工总平面图
附件14: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成交(成交)通知书或生效的合同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焊工简历要求:附有效焊工证书扫描件,包括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证》或按GB50661取得的焊工合格证等。。
姓名年龄学历
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件15: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附件16: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16.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致: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单位名称)的(玛多县花石峡镇吉日迈村穷果拉布勒曲中桥)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不享受优惠,但不影响供应商供应商文件的有效性。③供应商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④供应商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如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协会、服务中心、农村承包经营户、学会等非工商(市场监管)登记注册的组织均不适用此声明函,不得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所属行业:建筑业
1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供应商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
16.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供应商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附件17: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18:磋商最终报价表(线上单独提交)
磋商最终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单位:元
项目名称磋商首次报价磋商最终报价工程质量工期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
合计
优惠承诺及其他:

注: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可按所投包增加行)、不需要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事先须盖章、签字。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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