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青海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海晏县林场 |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3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中政竞磋(货物)2026-004
项目名称: 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821000
最高限价(元): 356802.16,4637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二)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64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项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查询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包一: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6号科技孵化器大厦14层A1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评审,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
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4.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30分钟,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
5.在开、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供应商 IP 地址、mac地址、硬件号等存在异常预警情形,对预警的投标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若由此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自负。
6.答疑方式: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如在政采云平台上未回复的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晏县林场
地 址:海晏县三角城大街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6号科技孵化器大厦14层A14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包一).doc
619.8K
采购文件(包二).docx
195.4K
2-清单-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一.PDF
4.4M
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中政竞磋(货物)2026-004
采购项目名称: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一)
包号:包一
采购人:海晏县林场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部分采购邀请2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8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21
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39
第六部分图纸41
第七部分采购项目要求42
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4
第一部分采购邀请
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晏县林场(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一)”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1日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10)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3.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磋商文件包括:
(1)采购邀请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采购项目要求
(8)响应文件格式
(9)工程量清单部分
(10)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5.磋商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止日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
6.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8.磋商报价及币种
8.l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必须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招标代理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8.2磋商函中应注明投标有效期。
8.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8.4磋商最后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8.5磋商币种为人民币。
9.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缴
10.投标有效期
本次投标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60个日历日。
11.响应文件构成
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内容):
(1)响应文件封面
(2)响应文件目录
(3)磋商函及磋商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施工组织设计
(9)项目管理机构
(10)资格审查资料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3)中小企业声明函
(14)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6)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
1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2.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线上响应文件,并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12.2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和盖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在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3.2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13.3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并触发预警的,由此原因导致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
14.递送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
14.1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与磋商地点相同。
14.2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送至磋商地点。
14.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5.响应文件的撤回
允许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声明撤回响应文件,但提交最后报价之后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磋商过程
16.磋商过程
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16.2磋商时,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
16.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17.磋商小组
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
(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7.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7.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18.磋商程序
18.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18.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8.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资格性审查评审办法(初步评审)的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2)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
(3)符合第2.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4)未按第11.1款(3)-(13)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5)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6)供应商擅自改动采购人提供的工程图纸内容的;
(7)不可竞争费用未按相关规定计取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时间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9)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
(10)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1)不按磋商小组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2)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3)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
(14)参与同一个包的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相同的;
(15)参与同一个包的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
(16)参与同一个包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17)磋商专家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2.2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8.2.3在响应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1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8.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8.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答疑方式: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上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如在政采云平台上未回复的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19.评审办法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磋商报价(最后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企业业绩、绿色环保组成(满分100分)。19.2资格性审查评审办法(初步评审)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青备案登记(指外地进青企业)企业资质等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建造师资格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其他资格符合《磋商文件》规定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工程量清单符合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的19.3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54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2分)针对该项目包含:①施工部署;②施工顺序及方案;③施工方案;④技术措施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要求。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最高得3分,满分12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针对该项目包含:①质量管理体系;②管理人员责任;③管理制度;④各项技术措施、主要工程、作业指导书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最高得2分,满分8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针对该项目包含:①安全管理体系;②安全教育制度;③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最高得2分,满分8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 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8分)针对该项目包含:①施工流程;②施工进度计划;③流水作业;④管理措施。方案能保证施工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能有效保证磋商工期计划的顺利完成,满足工程质量要求。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最高得2分,满分8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施工总平面设计(8分)针对该项目包含:①临时设施布置方案;②建设安全文明工地方案。③环境管理方案;④污物处理措施。施工场利用符合现场实际,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布置合理、紧凑,短运输、少搬运,利于生产、生活、安全、消防、环保、市容、卫生劳动保护。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最高得2分,满分8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资源配备计划(4分)针对该项目包含:①施工设备;②机具配置。资源配备满足施工进度,满足工程质量要求。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最高得2分,满分4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6分)针对该项目包含:①专项方案内容;②专项方案的编制;③安全施工的措施。专项方案的编制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安全施工的措施须满足现场实际情况。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最高得2 分,满分6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2项目管理机构(5分)项目班子的组成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依据《青海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的得5分。每缺少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和社保证明,其中安全员须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绩(10分)投标人承建一个类似工程项目得2分,最高得10分。以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3节能和环保(1分)所用材料为节能材料,每提供1份得0.5分,满分0.5分;所用材料为环保材料,每提供1份得0.5分,满分0.5分;未提供不得分。该项得分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4磋商报价(30分)报价分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终报价的最低价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评审标准中的有缺陷或不足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实际内容不符、施工方案等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情况等情形。七、确定成交供应商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0.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0.3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成交通知2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成交通知2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2.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九、磋商活动终止23.终止情形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处罚24.处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4.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4.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24.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4.6未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24.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24.8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2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十一、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注:具体通用合同条款应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其中,付款方式为:1.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后续进度款中分期扣回。2.进度款:按月进行工程量计量,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已完工程量后,采购人累计支付工程价款的67%。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成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编号:QHHC-2026-279号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六部分图纸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提供第七部分采购项目要求一、磋商内容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一)。二、技术标准和要求1、现场施工条件: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2、基本要求2.1本工程项目管理目标:2.1.1质量:合格;2.1.2施工工期:本项目工期为12个月,即2026年9月—2027年9月。具体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中政竞磋(货物)2026-004采购项目名称: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一)供应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响应文件目录(1)响应文件封面……………………………………………………所在页码(2)响应文件目录……………………………………………………所在页码(3)磋商函及磋商报价表……………………………………………所在页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在页码(8)施工组织设计……………………………………………………所在页码(9)项目管理机构……………………………………………………所在页码(10)资格审查资料……………………………………………………所在页码(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3)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14)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所在页码(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16)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附件3:磋商函及磋商报价表磋商函及磋商报价表(一)磋商函致: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施工工期日历日,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交验合格。我方的上述谈判报价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人工费:元;暂列金额:元;暂估价:元。2.投标有效期自谈判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报价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盖章):投标日期:2026年月日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项目经理工程质量施工工期质量保修期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投标报价必须包括:施工总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费用)、保险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工期”是指供应商工程施工总日历天。4.竞争性磋商响应最初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施工总平面图、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2.图表及格式要求:(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二)劳动力计划表(三)进度计划(四)施工总平面图(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 备 名 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定额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二)劳动力计划表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三)进度计划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谈判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四)施工总平面图附件9: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生效的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附件10: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二)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附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近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同时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企业时间不满足上述时间要求的,按成立时限提供,如还没有经营无法提供已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作出说明和承诺(格式自拟);当月或新成立企业,未有缴纳社保和税收证明材料的作出说明和承诺(格式自拟)。(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承建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承建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附件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附件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特此声明。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必须提供此函。附件14: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公司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公司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公司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6: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情最终磋商报价表此表不需要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二轮报价开启时进行线上填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填报。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中政竞磋(货物)2026-004采购项目名称: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二)包 号:包二采 购 人:海晏县林场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 2 页 共 79 页第 3 页 共 79 页第 4 页 共 79 页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晏县林场(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二)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中政竞磋(货物)2026-004采购项目名称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二)包号包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额度463700.00元最高限价463700.00元项目分包个数无磋商内容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二)的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页 共 79 页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1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2026年10月12 日至2026年10月19日,每天0:00时至23:59时 (节假日除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 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 ”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及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6号科技孵化器大厦14层(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联系人采购人:海晏县林场地址:海晏县林场联系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hzbzz@126.com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6号科技孵化器大厦14层6 页 共 79 页其他事项(1)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2)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3)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4)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联系电话(人工): 400-087-8198。(6)磋商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磋商供应商须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超时,则视为无效投标。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单位名称:海晏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0-8630150第 7 页 共 79 页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中政竞磋(货物)2026-004采购项目名称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二)采购人海晏县林场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采购预算控制额度463700.00元项目分包个数无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第 8 页 共 79 页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退还(不适用)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缴费方式(不适用)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磋商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磋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退还(不适用)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递交响应文件方式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后 30 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1、供应商须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2、按照线上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编制线上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并进行签到。第 9 页 共 79 页答疑澄清方式线上答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澄清,视同放弃答疑。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备案。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第 10 页 共 79 页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磋商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 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 响应人资格要求”。3.磋商费用响应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响应文件说明4.响应文件的构成4.1 响应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供应商须知(4)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5)响应文件格式(6)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7)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第 ll 页 共 79 页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参与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磋商供应商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并在发布本次磋商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7.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响应人负责。第 12 页 共 79 页8.磋商报价及币种8.1 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包括招标代理费)。8.2 磋商报价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8.3 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4 磋商币种是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不适用)9.1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须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9.2 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9.3 磋商保证金退还: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响应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9.4 磋商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 退还磋商保证金。第 13 页 共 79 页10.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磋商保证金。11.响应文件构成响应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磋商供应商承诺函(5)磋商供应商诚信承诺书(6)磋商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的承诺(11 )磋商保证金证明(包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2)评分对照表(13)响应报价表(14)分项报价表(15)技术规格响应表(16)磋商产品相关资料(17)磋商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8)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表(19)中小企业声明函(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1)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第 14 页 共 79 页(22)磋商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磋商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 自愿承担相应责任。12.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2.1 磋商供应商须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传响应文件。12.2 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12.3 所有上传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在评标结束后将政采云平台上传一致且完整的响应文件的纸质版(PDF 格式)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存档。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 磋商供应商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3.2 磋商供应商应按包报价,填写服务期等信息。13.3 开标时的“报价表 ”由各供应商网上报价生成。14.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4. 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磋商供应商应当在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青海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1 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上传的响应文件撤回后补充、修改文件内容。五、磋商过程16.磋商16.磋商过程16.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组织开标活动,时间和地点以本响应文件中确定的为准。16.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第 15 页 共 79 页16.3开标后,磋商供应商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报价与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网上报价为准。若拒绝接受,其投标无效。16.4 开标后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文件,因供应商输入密码错误(10次输入机会)、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其《数据文件》填写、盖章不规范等原因导致系统无法解析、或上传的响应文件损坏无法正常打开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16.5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6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7.磋商小组17.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第 16 页 共 79 页(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磋商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7.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7.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8.磋商程序18. 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8.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8.2. 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人的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时,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 不具备第一部分“磋商邀请 ”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2)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或未从基本户转出的;(3) 未按第11(1)-(1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 资格性审查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 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 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8.2.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法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第 l7 页 共 79 页(2)未按11(12)-(16)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产品交货时间及质保期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磋商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6)存在串通投标行为;(7)磋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又不按16.2及18.3.2进行确认的;(8)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9)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8.3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8.3. 1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响应人 ”之规定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3)未按第11款(1)-(16)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磋商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6)磋商有效期、法定代表人授权期限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磋商项目的货物内容、货物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8)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3.2非实质性偏离是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 磋商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第 18 页 共 79 页(5) 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不在场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响应人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磋商资料做出评审意见。磋商小组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18.3.3 在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8.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货物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8.5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初审阶段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货物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管理能力与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8.5. 1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 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磋商供应商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第 l9 页 共 79 页《从业人员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20),并由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8.6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8.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磋商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磋商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磋商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磋商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磋商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磋商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磋商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9.评审办法第 20 页 共 79 页19.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货物招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货物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磋商报价(最后报价)、技术水平、履约能力及售后服务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19.2评审方法: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说明磋商报价30 分报价(30 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0×3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技术部分54 分技术参数(20 分)技术参数: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20 分;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2 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项目管理及供货实施方案(24 分)项目管理及供货实施方案:供应商根据本次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供货方案及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②项目实施计划及措施、③采购运输配送方案及进度措施、④质量控制措施及安全保障措施等。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 6 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得 3 分,满分 24 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产品质量保障措施(10 分)产品质量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①内部控制管理与风险控制管理;②产品质量保障措施等。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 5 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得 2.5 分,满分 10 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 16 分类似业绩(6 分)类似业绩情况:提供 2023 年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合同为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每提供 1 项得 3 分,满分 6 分;不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10 分)售后服务:针对该项目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含:①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②售后服务内容和流程③售后服务中应包含的人员培训、定期回访等④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等。⑤售后服务相关承诺。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得 2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得 1 分,满分 10 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注:存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该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该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该项内容描述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等情况的任意一种情形。第 21 页 共 79 页19.3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19.4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磋商供应商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 22 页 共 79 页八、中标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0.2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人。20.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21.成交通知21.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21.2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1.3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第 23 页 共 79 页21.4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投标无效的磋商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投标无效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成交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1.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1.6 成交后由甲方现场踏勘,如发现现场踏勘地与投标时提供的地点不符,取消成交资格。九、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22.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2.2 签订合同时,成交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3%履约保证金。22.3 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4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2.5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2.6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2.7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22.8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磋商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2.9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第 24 页 共 79 页十、其他23. 串通投标的情形23. 1磋商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4. 废标24.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24.2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25. 成交服务费25.1 收取对象:采购人25.2 收费金额: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第 25 页 共 79 页[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按合同约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 26 页 共 79 页第四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货物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 (盖章)成交人(乙方): (盖章)采购日期:第 27 页 共 79 页采 购 人(以下简称甲方):成 交 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 2026 年 XX 月 XX 日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二)-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中政竞磋(货物)2026-004)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成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包括招标代理费)。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期: ;交货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清单、检验合格证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第 28 页 共 79 页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尽快组织验收,无故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中标价的 3%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乙方按要求完成交货和安装调试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予以退还;2、签订合同后,由甲方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70%,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3、乙方按要求完成交货和安装调试使用,甲方对全部产品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由甲方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7%,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4、剩余合同总价款的 3%,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约定的免费质保期满且产品无质量问题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予以支付。4、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税务发票。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第 29 页 共 79 页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 八 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第 30 页 共 79 页账号:地址: 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时间: 年 月 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时间: 年 月 日第 31 页 共 79 页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 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 “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 “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 “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 “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 “ 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 “ 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 “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 “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 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 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 “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 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第 32 页 共 79 页2.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 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 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 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 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 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 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 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 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第 33 页 共 79 页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 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 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 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 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 、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 质量保证7.1 货物质量保证7.1.1 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 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第 34 页 共 79 页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 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 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 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 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 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 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 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第 35 页 共 79 页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 检验费用9.3.1 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 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 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 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期:合同约定。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 开箱验收11.1.1 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 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 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 检验验收11.2.1 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 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第 36 页 共 79 页11.2.3 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 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 使用过程检验11.3.1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 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方法和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八 授予合同” 中第22.2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 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 支票或汇票。13.4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 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第 37 页 共 79 页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 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 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第
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3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中政竞磋(货物)2026-004
项目名称: 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821000
最高限价(元): 356802.16,4637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二)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64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项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查询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包一: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6号科技孵化器大厦14层A1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评审,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
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4.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30分钟,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
5.在开、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供应商 IP 地址、mac地址、硬件号等存在异常预警情形,对预警的投标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若由此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自负。
6.答疑方式: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如在政采云平台上未回复的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晏县林场
地 址:海晏县三角城大街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6号科技孵化器大厦14层A14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包一).doc
619.8K
采购文件(包二).docx
195.4K
2-清单-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一.PDF
4.4M
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中政竞磋(货物)2026-004
采购项目名称: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一)
包号:包一
采购人:海晏县林场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部分采购邀请2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8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21
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39
第六部分图纸41
第七部分采购项目要求42
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4
第一部分采购邀请
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晏县林场(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一)”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中政竞磋(货物)2026-004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一)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额度 | 356802.16元 |
| 最高限价 | 356802.16元 |
| 项目分包个数 | 不分包 |
| 各包要求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7)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本项目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10)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年10月11日 |
|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19日 |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政采云线上报名(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磋商文件。(提示:请潜在供应商报名前务必完成网上企业注册及CA锁办理等手续) |
| 磋商文件售价 | 0元/份 |
|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 |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3日 上午09:30注:投标供应商务必在开标之前进入电子开标系统完成电子签到。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0月23日 上午09:30 |
|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6号科技孵化器大厦14层。政采云线上平台(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海晏县林场联系人:***联系电话:***地 址:海晏县林场 |
| 采购代理机构机联系人电话 | 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hzbzz@126.com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6号科技孵化器大厦14层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
| 收款人 | 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银行账号 | 105080627464 |
| 其他事项 | 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3、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4、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并触发预警的,由此原因导致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5、公示网址:青海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qinghai.gov.cn/home.html)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zbdt.chinabidding.cn/)6、答疑方式: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上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如在政采云平台上未回复的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海晏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0-8630150 |
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1日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 | |
| 1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中政竞磋(货物)2026-004 |
| 2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一) |
| 3 | 采购人 | 海晏县林场 |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6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7 | 采购预算额度 | 356802.16元 |
| 8 | 最高限价 | 356802.16元 |
| 9 | 项目分包个数 | 不分包 |
| 10 | 采购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 1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7)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本项目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10)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12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免缴磋商保证金 |
| 13 | 缴费方式 | / |
| 14 | 磋商保证金退还 | / |
| 15 | 磋商文件编制要求 | 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线上响应文件,并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957632、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和盖章。 |
| 16 |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 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在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
| 17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3日 上午09:30 |
| 18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10月23日 上午09:30 |
| 19 |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20 | 答疑澄清方式 | 采用网上答疑。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就有关问题需要向供应商进行澄清时,将通过电子评标系统进行线上询问,供应商接到澄清通知登录评标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线上答复,超时视为认可评审专家所提出的所有问题。 |
| 21 | 代理服务费收取 | 收取对象:招标人招标代理服务费:/元收款单位: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经济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105080627464 |
| 22 | 合同签订有效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 23 |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壹份原件备案。 |
| 24 | 投标有效期 | 本次投标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60个日历日 |
| 25 | 其他事项 | 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3、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4、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并触发预警的,由此原因导致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5、公示网址:青海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qinghai.gov.cn/home.html.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zbdt.chinabidding.cn/6、答疑方式: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上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如在政采云平台上未回复的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 |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10)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3.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磋商文件包括:
(1)采购邀请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采购项目要求
(8)响应文件格式
(9)工程量清单部分
(10)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5.磋商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止日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
6.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8.磋商报价及币种
8.l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必须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招标代理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8.2磋商函中应注明投标有效期。
8.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8.4磋商最后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8.5磋商币种为人民币。
9.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缴
10.投标有效期
本次投标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60个日历日。
11.响应文件构成
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内容):
(1)响应文件封面
(2)响应文件目录
(3)磋商函及磋商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施工组织设计
(9)项目管理机构
(10)资格审查资料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3)中小企业声明函
(14)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6)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
1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2.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线上响应文件,并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12.2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和盖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在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3.2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13.3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并触发预警的,由此原因导致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
14.递送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
14.1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与磋商地点相同。
14.2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送至磋商地点。
14.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5.响应文件的撤回
允许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声明撤回响应文件,但提交最后报价之后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磋商过程
16.磋商过程
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16.2磋商时,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
16.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17.磋商小组
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
(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7.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7.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18.磋商程序
18.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18.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8.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资格性审查评审办法(初步评审)的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2)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
(3)符合第2.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4)未按第11.1款(3)-(13)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5)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6)供应商擅自改动采购人提供的工程图纸内容的;
(7)不可竞争费用未按相关规定计取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时间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9)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
(10)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1)不按磋商小组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2)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3)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
(14)参与同一个包的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相同的;
(15)参与同一个包的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
(16)参与同一个包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17)磋商专家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2.2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8.2.3在响应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1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8.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8.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答疑方式: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上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如在政采云平台上未回复的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19.评审办法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磋商报价(最后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企业业绩、绿色环保组成(满分100分)。19.2资格性审查评审办法(初步评审)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青备案登记(指外地进青企业)企业资质等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建造师资格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其他资格符合《磋商文件》规定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工程量清单符合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的19.3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54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2分)针对该项目包含:①施工部署;②施工顺序及方案;③施工方案;④技术措施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要求。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最高得3分,满分12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针对该项目包含:①质量管理体系;②管理人员责任;③管理制度;④各项技术措施、主要工程、作业指导书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最高得2分,满分8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针对该项目包含:①安全管理体系;②安全教育制度;③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最高得2分,满分8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 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8分)针对该项目包含:①施工流程;②施工进度计划;③流水作业;④管理措施。方案能保证施工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能有效保证磋商工期计划的顺利完成,满足工程质量要求。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最高得2分,满分8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施工总平面设计(8分)针对该项目包含:①临时设施布置方案;②建设安全文明工地方案。③环境管理方案;④污物处理措施。施工场利用符合现场实际,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布置合理、紧凑,短运输、少搬运,利于生产、生活、安全、消防、环保、市容、卫生劳动保护。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最高得2分,满分8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资源配备计划(4分)针对该项目包含:①施工设备;②机具配置。资源配备满足施工进度,满足工程质量要求。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最高得2分,满分4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6分)针对该项目包含:①专项方案内容;②专项方案的编制;③安全施工的措施。专项方案的编制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安全施工的措施须满足现场实际情况。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最高得2 分,满分6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2项目管理机构(5分)项目班子的组成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依据《青海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的得5分。每缺少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和社保证明,其中安全员须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绩(10分)投标人承建一个类似工程项目得2分,最高得10分。以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3节能和环保(1分)所用材料为节能材料,每提供1份得0.5分,满分0.5分;所用材料为环保材料,每提供1份得0.5分,满分0.5分;未提供不得分。该项得分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4磋商报价(30分)报价分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终报价的最低价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评审标准中的有缺陷或不足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实际内容不符、施工方案等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情况等情形。七、确定成交供应商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0.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0.3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成交通知2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成交通知2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2.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九、磋商活动终止23.终止情形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处罚24.处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4.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4.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24.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4.6未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24.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24.8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2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十一、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注:具体通用合同条款应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其中,付款方式为:1.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后续进度款中分期扣回。2.进度款:按月进行工程量计量,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已完工程量后,采购人累计支付工程价款的67%。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成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编号:QHHC-2026-279号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六部分图纸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提供第七部分采购项目要求一、磋商内容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一)。二、技术标准和要求1、现场施工条件: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2、基本要求2.1本工程项目管理目标:2.1.1质量:合格;2.1.2施工工期:本项目工期为12个月,即2026年9月—2027年9月。具体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中政竞磋(货物)2026-004采购项目名称: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一)供应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响应文件目录(1)响应文件封面……………………………………………………所在页码(2)响应文件目录……………………………………………………所在页码(3)磋商函及磋商报价表……………………………………………所在页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在页码(8)施工组织设计……………………………………………………所在页码(9)项目管理机构……………………………………………………所在页码(10)资格审查资料……………………………………………………所在页码(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3)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14)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所在页码(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16)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附件3:磋商函及磋商报价表磋商函及磋商报价表(一)磋商函致: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施工工期日历日,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交验合格。我方的上述谈判报价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人工费:元;暂列金额:元;暂估价:元。2.投标有效期自谈判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报价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盖章):投标日期:2026年月日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项目经理工程质量施工工期质量保修期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投标报价必须包括:施工总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费用)、保险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工期”是指供应商工程施工总日历天。4.竞争性磋商响应最初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施工总平面图、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2.图表及格式要求:(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二)劳动力计划表(三)进度计划(四)施工总平面图(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 备 名 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定额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二)劳动力计划表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三)进度计划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谈判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四)施工总平面图附件9: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生效的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附件10: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二)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附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近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同时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企业时间不满足上述时间要求的,按成立时限提供,如还没有经营无法提供已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作出说明和承诺(格式自拟);当月或新成立企业,未有缴纳社保和税收证明材料的作出说明和承诺(格式自拟)。(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承建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承建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附件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附件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特此声明。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必须提供此函。附件14: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公司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公司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公司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6: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情最终磋商报价表此表不需要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二轮报价开启时进行线上填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填报。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中政竞磋(货物)2026-004采购项目名称: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二)包 号:包二采 购 人:海晏县林场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 2 页 共 79 页第 3 页 共 79 页第 4 页 共 79 页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晏县林场(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二)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中政竞磋(货物)2026-004采购项目名称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二)包号包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额度463700.00元最高限价463700.00元项目分包个数无磋商内容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二)的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页 共 79 页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1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2026年10月12 日至2026年10月19日,每天0:00时至23:59时 (节假日除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 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 ”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及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6号科技孵化器大厦14层(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联系人采购人:海晏县林场地址:海晏县林场联系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hzbzz@126.com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6号科技孵化器大厦14层6 页 共 79 页其他事项(1)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2)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3)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4)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联系电话(人工): 400-087-8198。(6)磋商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磋商供应商须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超时,则视为无效投标。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单位名称:海晏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0-8630150第 7 页 共 79 页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中政竞磋(货物)2026-004采购项目名称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二)采购人海晏县林场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采购预算控制额度463700.00元项目分包个数无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第 8 页 共 79 页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退还(不适用)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缴费方式(不适用)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磋商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磋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退还(不适用)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递交响应文件方式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后 30 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1、供应商须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2、按照线上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编制线上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并进行签到。第 9 页 共 79 页答疑澄清方式线上答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澄清,视同放弃答疑。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备案。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第 10 页 共 79 页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磋商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 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 响应人资格要求”。3.磋商费用响应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响应文件说明4.响应文件的构成4.1 响应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供应商须知(4)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5)响应文件格式(6)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7)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第 ll 页 共 79 页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参与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磋商供应商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并在发布本次磋商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7.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响应人负责。第 12 页 共 79 页8.磋商报价及币种8.1 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包括招标代理费)。8.2 磋商报价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8.3 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4 磋商币种是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不适用)9.1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须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9.2 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9.3 磋商保证金退还: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响应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9.4 磋商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 退还磋商保证金。第 13 页 共 79 页10.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磋商保证金。11.响应文件构成响应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磋商供应商承诺函(5)磋商供应商诚信承诺书(6)磋商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的承诺(11 )磋商保证金证明(包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2)评分对照表(13)响应报价表(14)分项报价表(15)技术规格响应表(16)磋商产品相关资料(17)磋商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8)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表(19)中小企业声明函(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1)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第 14 页 共 79 页(22)磋商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磋商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 自愿承担相应责任。12.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2.1 磋商供应商须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传响应文件。12.2 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12.3 所有上传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在评标结束后将政采云平台上传一致且完整的响应文件的纸质版(PDF 格式)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存档。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 磋商供应商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3.2 磋商供应商应按包报价,填写服务期等信息。13.3 开标时的“报价表 ”由各供应商网上报价生成。14.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4. 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磋商供应商应当在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青海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1 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上传的响应文件撤回后补充、修改文件内容。五、磋商过程16.磋商16.磋商过程16.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组织开标活动,时间和地点以本响应文件中确定的为准。16.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第 15 页 共 79 页16.3开标后,磋商供应商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报价与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网上报价为准。若拒绝接受,其投标无效。16.4 开标后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文件,因供应商输入密码错误(10次输入机会)、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其《数据文件》填写、盖章不规范等原因导致系统无法解析、或上传的响应文件损坏无法正常打开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16.5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6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7.磋商小组17.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第 16 页 共 79 页(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磋商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7.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7.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8.磋商程序18. 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8.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8.2. 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人的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时,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 不具备第一部分“磋商邀请 ”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2)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或未从基本户转出的;(3) 未按第11(1)-(1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 资格性审查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 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 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8.2.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法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第 l7 页 共 79 页(2)未按11(12)-(16)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产品交货时间及质保期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磋商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6)存在串通投标行为;(7)磋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又不按16.2及18.3.2进行确认的;(8)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9)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8.3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8.3. 1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响应人 ”之规定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3)未按第11款(1)-(16)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磋商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6)磋商有效期、法定代表人授权期限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磋商项目的货物内容、货物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8)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3.2非实质性偏离是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 磋商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第 18 页 共 79 页(5) 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不在场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响应人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磋商资料做出评审意见。磋商小组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18.3.3 在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8.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货物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8.5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初审阶段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货物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管理能力与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8.5. 1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 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磋商供应商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第 l9 页 共 79 页《从业人员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20),并由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8.6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8.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磋商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磋商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磋商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磋商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磋商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磋商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磋商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9.评审办法第 20 页 共 79 页19.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货物招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货物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磋商报价(最后报价)、技术水平、履约能力及售后服务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19.2评审方法: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说明磋商报价30 分报价(30 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0×3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技术部分54 分技术参数(20 分)技术参数: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20 分;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2 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项目管理及供货实施方案(24 分)项目管理及供货实施方案:供应商根据本次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供货方案及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②项目实施计划及措施、③采购运输配送方案及进度措施、④质量控制措施及安全保障措施等。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 6 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得 3 分,满分 24 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产品质量保障措施(10 分)产品质量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①内部控制管理与风险控制管理;②产品质量保障措施等。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 5 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得 2.5 分,满分 10 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 16 分类似业绩(6 分)类似业绩情况:提供 2023 年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合同为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每提供 1 项得 3 分,满分 6 分;不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10 分)售后服务:针对该项目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含:①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②售后服务内容和流程③售后服务中应包含的人员培训、定期回访等④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等。⑤售后服务相关承诺。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得 2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得 1 分,满分 10 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注:存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该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该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该项内容描述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等情况的任意一种情形。第 21 页 共 79 页19.3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19.4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磋商供应商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 22 页 共 79 页八、中标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0.2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人。20.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21.成交通知21.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21.2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1.3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第 23 页 共 79 页21.4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投标无效的磋商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投标无效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成交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1.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1.6 成交后由甲方现场踏勘,如发现现场踏勘地与投标时提供的地点不符,取消成交资格。九、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22.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2.2 签订合同时,成交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3%履约保证金。22.3 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4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2.5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2.6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2.7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22.8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磋商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2.9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第 24 页 共 79 页十、其他23. 串通投标的情形23. 1磋商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4. 废标24.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24.2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25. 成交服务费25.1 收取对象:采购人25.2 收费金额: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第 25 页 共 79 页[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按合同约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 26 页 共 79 页第四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货物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 (盖章)成交人(乙方): (盖章)采购日期:第 27 页 共 79 页采 购 人(以下简称甲方):成 交 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 2026 年 XX 月 XX 日海晏县2024年度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支出森林管护能力提升项目(包二)-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中政竞磋(货物)2026-004)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成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包括招标代理费)。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期: ;交货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清单、检验合格证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第 28 页 共 79 页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尽快组织验收,无故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中标价的 3%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乙方按要求完成交货和安装调试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予以退还;2、签订合同后,由甲方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70%,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3、乙方按要求完成交货和安装调试使用,甲方对全部产品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由甲方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7%,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4、剩余合同总价款的 3%,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约定的免费质保期满且产品无质量问题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予以支付。4、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税务发票。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第 29 页 共 79 页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 八 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第 30 页 共 79 页账号:地址: 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时间: 年 月 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中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时间: 年 月 日第 31 页 共 79 页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 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 “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 “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 “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 “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 “ 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 “ 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 “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 “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 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 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 “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 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第 32 页 共 79 页2.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 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 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 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 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 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 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 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 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第 33 页 共 79 页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 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 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 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 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 、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 质量保证7.1 货物质量保证7.1.1 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 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第 34 页 共 79 页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 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 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 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 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 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 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 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第 35 页 共 79 页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 检验费用9.3.1 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 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 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 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期:合同约定。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 开箱验收11.1.1 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 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 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 检验验收11.2.1 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 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第 36 页 共 79 页11.2.3 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 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 使用过程检验11.3.1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 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方法和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八 授予合同” 中第22.2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 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 支票或汇票。13.4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 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第 37 页 共 79 页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 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 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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