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囊谦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10-12

【招标公告】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囊谦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青海 玉树藏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囊谦县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6年囊谦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2026年囊谦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1日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拓帆竞磋(货物)2026-076    
项目名称: 2026年囊谦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87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6年囊谦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70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附件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6)其他资质条件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医疗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医疗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6)其他资质条件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医疗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医疗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1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路17号3号楼11楼11111室(广电巷西宁天阙3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囊谦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囊谦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路17号3号楼11楼11111室(广电巷西宁天阙3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2026年囊谦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744.1K
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拓帆竞磋(货物)2026-076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囊谦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
采购项目
采购人:囊谦县卫生健康局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1.适用范围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4.磋商文件的构成
5.磋商文件的质疑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磋商保证金
9.磋商有效期
10.响应文件构成
11.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
四、网上投标
12.网上投标
13.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4.磋商小组
15.磋商程序
16.评审办法
1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9.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20.成交通知
21.签订合同
22.终止情形
23.处罚情形
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目录
附件2:磋商函
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5:供应商承诺函
附件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附件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8: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附件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附件10:磋商保证金
附件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12: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附件13:分项报价表
附件14:技术规格响应表
附件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附件16: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附件17: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附件18: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20: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附件21: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附件22:其他资料
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2.商务要求
(二)技术参数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囊谦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1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拓帆竞磋(货物)2026-076
项目名称:2026年囊谦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6年囊谦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00元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技术参数》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
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6)其他资质条件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
许可证和所投医疗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
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医疗产品
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天00:00时至23:59时
地点: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
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
件)
售价: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路17号3号楼11楼11111室(广电巷西宁天阙
3号楼)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路17号3号楼11楼11111室(广电巷西宁天阙
3号楼)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
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
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
天谷CA400-087-819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囊谦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囊谦县香达东街11号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路17号3号楼11楼11111室(广电巷西宁
天阙3号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1日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
1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拓帆竞磋(货物)2026-076
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囊谦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囊谦县卫生健康局
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7采购预算控制额度***.00元
8项目分包个数1个包
9采购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技术参数》
10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6)其他资质条件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医疗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医疗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
10供应商资格条件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11磋商保证金金额:/元(/元整)(本项目不要求提供保证金)户名: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账号:82010000000595913交纳时间:供应商在响应时间截止期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
12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及用途;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3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4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线上递交本项目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磋商活动。
15答疑澄清方式线上答疑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进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
16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15900.00元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17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18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90天
19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壹份原件备案和归档。
20监督部门囊谦县财政局0976-8871064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
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须知
(4)采购项目合同书
(5)响应文件格式
(6)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
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将视为无效响应)。
5.磋商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
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
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
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
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不足5日的,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
开启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
重要提示:潜在供应商自确认参加竞争性磋商起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政采云》平台的消息提醒,及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
查看该项目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
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
定计量单位。
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
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8.磋商保证金
8.1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开启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
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
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8.2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以转款方式直接缴入“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指定账户的。同时将缴款证明扫描(或复印)件盖章后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90天。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
明。编写的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具体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内容
):
(1)目录
(2)磋商函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供应商承诺函
(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8)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10)磋商保证金
(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2)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13)分项报价表
(14)技术规格响应表
(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6)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17)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18)中小企业声明函
(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0)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21)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22)其他资料
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
要求签字、盖章。
11.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
11.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
11.1.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格式为word系统签章保存后转换为pdf格式上传,格式
须按磋商响应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并按“政采云”平台要
求上传。
11.1.2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扫描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且要求正向放置。
11.1.3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
11.1.4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超过政采云平台规定的大小。
11.1.5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因目录格式
不准确、不能索引定位到内容、文件过大、未提交全部文件内容或文件内容错误
、上传效果差等原因导致无法评审的,有可能判定为无效投标。
11.1.6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按照供应商须知11.1项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及格式编制,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
11.1.7供应商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准确的联
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
四、网上投标
12.网上投标
12.1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报价并上传电子磋商
响应文件。
12.2供应商应按包报价。
12.3开标时的“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由各供应商网上报价生成。
12.4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
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并触发预警的,由此原因导致投标无效
的责任自负。
13.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3.1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和供应商受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
新的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
长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
商受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
日期。
五、磋商程序及方法
14.磋商小组
14.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
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4.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
(4)对非法干预评标进行举报或投诉。
14.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
小组成员责任;
(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4.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4.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15.磋商程序
15.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
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
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15.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
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5.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
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
(2)未按第10.1款(1)-(14)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3)投标总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的;
(4)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5)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
(6)项目交货期、磋商有效期等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磋商项目的采购内容、技术要求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8)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2.2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
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
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5.2.3在响应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
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
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15.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5.4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5.5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5.6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
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
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
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
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
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
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
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
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
)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
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
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
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
、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
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
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
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
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
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
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
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指导和监管,进一步压实评审
专家的责任。财政部门在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评审委员会未按规定对异
常低价开展审查的,依法予以纠正并追究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
16.评审办法
16.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
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1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7.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
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
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
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
的产品。)
17.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
的货物(产品),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详见附件18)
,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
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
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9),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统计数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
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7.3本项目是否为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符
合本国产品标准的,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
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提供符合要求的《声明函
》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投标人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
证明文件谋取中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
相应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对《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评审中发现《声明
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
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交换数据电文)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60分钟,投标
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补正,
视同默认原文相关内容。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
》规定要求的,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
一、本国产品标准
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
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
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
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
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
2.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
3.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
标记;
4.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
5.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
(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
规定比例
产品总成本
本项目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为:/%
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
,符合上述第一条第(一)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
(三)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
对特定产品,在符合上述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条件的基础上,应
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
产、完成等要求。
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内,在充分征求有关
内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类施策、稳妥推进,分产品
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
相关要求,并根据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在出台具体产品相关要求时,设置3—5
年过渡期,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
二、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
。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
,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
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
草原料,无形资产。
三、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
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
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
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
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四、政策执行要求
(一)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
件成本,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计算。
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
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
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
一、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
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
二、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
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
三、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
础进行计算。
四、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
部门另行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政府采购中本
国产品政策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条约、协定执行。
18.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磋商报价(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磋商报价(30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的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报价得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2技术水平(61分)1、技术参数(36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6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2、节能和环保(1分):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每提供一项得0.5分;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每提供一项得0.5分;满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该项得分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12分):投标人制定方案须体现科学合理性、条理性、可行性、完善性、针对性。包含:①项目管理机构②项目管理措施③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职责分工④实施方案等。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3分,满分12分;每项内容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质量保障方案(6分):提供能够针对产品特点制定①质量保障方案②详尽、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③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2分,满分6分;每项内容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供货及运输方案(6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货物供货及配送方案。包含:①完善的供货保证措施②完善的运输计划及运输配置③完善的安装调试方案等。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2分,满分6分;每项内容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履约能力(4分)类似业绩(4分):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的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扫描)件),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
4售后服务(5分)售后服务(5分):针对该项目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含:①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②售后服务内容、流程和服务质量;③售后服务中应包含的人员培训、定期回访等;④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等;⑤售后服务相关承诺。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1分,满分5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19.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
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
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0.成交通知
2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省
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0.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
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21.签订合同
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
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
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
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1.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
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八、磋商活动终止
22.终止情形
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
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3家的。
22.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九、处罚
23.处罚情形
23.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
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结果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5)未按照采购、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6)将采购合同转包的。
(7)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8)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9)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囊谦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
目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拓帆竞磋(货物)2026-076
采购合同编号:QHTF-2026-076
采购单位(甲方):(盖章)
中标供应商(乙方):(盖章)
采购日期: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XXXX年XX月XX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编号)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
包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
、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及不可
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
接受。
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
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
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
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
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
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
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8.在质保期内乙方无偿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支付40%,达到付款条件起7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00%
二、到货后支付40%,达到付款条件起7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三、竣工验收后17%,达到付款条件起7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
四、质保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
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
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
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
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天对方有权
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
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
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
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无情况亦视为不
可抗力。
八、知识产权:
九、其他约定: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
同通用条款》。
(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账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经办人:
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
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
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
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
付给乙方的价款。
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
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
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
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
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
为原厂商。
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要求
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
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
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
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3.合同范围
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
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
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
文件。
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
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
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
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
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4.合同文件和资料
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
、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
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
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
围。
5.知识产权
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
,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
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
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
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
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
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
、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
6.保密
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
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
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
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
、质量、数量、品牌等;
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
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
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7.质量保证
7.1货物质量保证
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
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
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
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
进或更换。
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
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
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
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
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
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
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
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
定除外。
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
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
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
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
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
提供上述支持服务。
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
、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
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8.包装要求
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
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
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
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
运中损坏或变质。
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
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
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
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
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9.价格
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
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
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
、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
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9.3检验费用
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
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
。
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
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
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
承担。
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交货期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
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
11.检验和验收
11.1开箱验收
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
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
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
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
,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
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
,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
11.2检验验收
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
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
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
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
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
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
、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
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
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
负担。
11.3使用过程检验
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
,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
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
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
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
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12.付款条件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中具体规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八授予合同”中第22.2项的
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
约定的除外):
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13.3.2支票或汇票。
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
14.索赔
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
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
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
部门承担的除外)。
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
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
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
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
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
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
格为准。
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
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
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
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
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
足差额部分。
15.迟延交货
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
除合同。
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
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
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6.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
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
17.不可抗力
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
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
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8.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9.合同争议的解决
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
决。
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
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违约解除合同
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
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
分货物的;
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
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
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
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
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
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
同的责任和义务。
23.合同修改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
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
做为合同的补充。
24.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
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6.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目录
附件1:目录.............................................................................................................
附件2:磋商函.........................................................................................................
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5:供应商承诺函.............................................................................................
附件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附件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8: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附件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附件10:磋商保证金...............................................................................................
附件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12: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附件13:分项报价表...............................................................................................
附件14:技术规格响应表.......................................................................................
附件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附件16: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附件17: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附件18: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20: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附件21: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附件22:其他资料...................................................................................................
附件2:磋商函
磋商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收到xxxx(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
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
2、磋商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
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
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年龄: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
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
、资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
(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职务: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附件5:供应商承诺函
供应商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方年月日xxxxxx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
购项目服务要求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
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
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
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完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
应的一切责任。
4、我方承诺,除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
,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5、针对本项目,我方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
罚,我方完全接受。
7、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
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
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
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
成的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
”产品、以次充好。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
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
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
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
(3)供应商简介及获得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如果是非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提供身份证明。
附件8: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完整
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2025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
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
本存款账户信息)。
2、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附件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者人员的职称证或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附件10: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证明
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
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企业账户
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
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
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
,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若采用银行保函,则格式自拟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二)技术参数
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
1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仪器类型:随机任选、分立式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分析速度:生化恒速≥800T/H3、最大可同时分析项目:≥185个(生化≥179个,ISE≥3个,血清指数≥3项)4、测试原理:比色法、比浊法5、分析方法:终点法、固定时间法、动力学法;6、样本位:≥192个样本位;7、样本量:≤1.5μL~35uL,0.1µl步进。8、加样技术:液面检测、随量跟踪、立体防撞、堵针检测、空吸检测、气泡检测、智能全针立体清洗,支持样本稀释测试9、试剂位:≥180个试剂位;可放置20ml,40ml试剂瓶10、试剂盘冷藏温度:2~8℃,24小时不间断冷藏11、试剂量:≤10μL~200uL,0.5µl步进。12、反应杯位:≥165个,光径5mm;13、最小反应体积:≤70ul14、温控方式:固体直热,升温快,不需要维护保养试剂及耗材,免维护反应温度37℃,波动度±0.1℃15、比色杯清洗:8阶清洗方式,自动温水/清洗剂清洗,去离子水预加热16.光学系统:全息凹面光栅后分光系统,双光阑、双焦点设计,有效控制光斑大小,光源为12V,20W,长寿命卤钨灯,使用寿命≥2000H17、波长:340~850nm,波长数≥16个18、吸光度线性范围:0~3.5Abs19、样品携带污染率:≤0.05%1台
1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0、支持HbA1c全血测试功能21、具有酶线性拓展功能22、支持在线试剂装载功能,无需停机就可以完成试剂更换装载、支持一个项目放置多套试剂23、支持定时休眠和手动休眠24、操作系统:全中文操作界面,报告打印中文报告,≥8种格式可选,支持用户自定义模式;数据处理功能自动校准、自动质控、自动重测、测试组合、试剂效期管理、血清指数、反应全过程监测、酶线性拓展、空白扣除、脏杯记忆回避、防交叉污染程序、病人信息记忆与联想输入、自动报告审核、数据模糊查询、报表统计与打印、参考范围分级、报警信息分级、用户操作权限分级管理、自动休眠与唤醒、自动定时开/关机功能25.质控功能:Westgard、累计和质控规则L-J图、Twinplot图、累计和图质控实时报警、质控靶值导入1台
2全自动白带分析仪大数据AI技术、全自动镜检和理化学分析一体式自动检测白带标本1.细胞识别算法:多层深度卷积神经网络技术、海量数据支撑的深度学习AI识别技术,单一细胞的海量数据大于5万以上,2.检测过程全自动化:一体化自动完成形态学和理化学项目检测;3.标本上机后自动完成混匀、加样、图像采集、自动分析并出具报告;4.人工智能AI识别软件,阳性筛查率100%,对有形成份自动分类计数,联检卡自动判读1台
2全自动白带分析仪;5.多达25层的细胞多层扫描技术,自动计算出清晰的目标细胞层;6.人工智能AI识别技术对念珠菌感染进行分型分类;7.经典的一次性载玻片计数板;8.图像采集软件具有实时的呈现细胞图像采集过程,可以动态的观察到结果的准确性;具有动态的图像录播功能;9.测试结果自动保存细胞的原始图像,结果具有溯源性;三、全自动送样与进样装置:1.5X10排管进样方式:放入试管架,自动移动试管架,自动判断有无标本,无标本自动跳过,试管架充满后提示报警;2.三维吸样机构,自动混匀标本,光电感应式进样;四、检验项目1.形态学检测:对标本中白细胞、红细胞、球菌、霉菌、上皮细胞、线索细胞、滴虫、杆菌、纤毛菌等有形成份进行自动分析,并可模拟人工视野判读清洁度,同时对念珠菌进行分型分类。2.理化学检测:阴道PH值、过氧化氢、白细胞酯酶、唾液酸苷酶、脯氨酸氨基肽酶、氨基葡萄糖苷酶(可根据不同要求使用不同项目规格联检卡)3.可根据检测结果对生殖道微生态健康状况进行评价五、形态学每种成份均可在显示器上单独和按种类显示其形态,并可任意选取可疑的成份进行人工复核;六、计数板一次性装载100块可做200份标本,联检卡槽可装载20块。七、样本量:最小2ml,最小吸入量0.8ml。八、标本处理:标本液化直接上机操作。九、项目选择:形态学与理化学项目可任意选择可单独检测也可合并检测。十、报告方式:形态学与理化学相结合综合报告,图文并茂。十一、检测速度:≥40个/小时十二、检测灵敏度:≤1个目标/µl,无漏检。十三、重复性测试:CV%≤5%。十四、携带污染率:分析仪的携带污染率≤0.1%。十五、图像采集:CCD数字图像成像系统。1台
3便携式听力筛查仪1.瞬态声诱发耳声发射1.1评估方法:噪音加权平均、信号峰值计算1.2刺激类型:click声1.3刺激强度:60-80dB1.4刺激速率:55-60Hz1.5频率范围:1.5kHz、2kHz、2.5kHz、3kHz、3.5kHz、4kHz1.6信噪比通过要求:≥4dB1.7频点通过要求:6个频率中的3个或以上1.8显示结果:柱状图、折线图1.9测试结果:PASS/REFER2.畸变产物耳声发射2.1评估方法:相位统计法2.2刺激类型:两个基本匹配的纯音,1台
3便携式听力筛查仪F2/F1=1.222.3刺激强度:50-65dB2.4测试协议:L1/L2=65/55dBSPL2.5频率范围:2kHz、3kHz、4kHz、5kHZ2.6信噪比通过要求:≥6dB2.7频点通过要求:4个频率中的3个或以上2.8显示结果:柱状图、折线图等2.9测试结果:PASS/REFER3.用户界面:LCD液晶显示屏,按键操作4.存储:当前左右耳测试数据或联机状态下依从PC内存5.充电底座:标配充电底座便于主机充电6.电池:标称电压DC3.7V;额定电压4.2V。容量≥2800mAH7.接口:内置TYPE-C接口用于充电;HDMI接口用于连接探头;基层蓝牙Class2+EDR带SPP协议,用于连接打印机8.打印机:打印方式-行式热敏打印;打印纸宽57mm;内容打印宽度48mm9.数据管理:PC端联机管理软件10.工作时长:连续工作≥20H11.测试时间:可选择12.适用人群:新生儿、学龄前儿童或成人耳发射听力筛查13.探头主体:内置发声及接收传感器14.探头接口:HDMI15.探头线缆:长度≥1.2m16.耳塞:多种尺寸硅胶耳塞1台
4紫外线妇科治疗仪1、柜式一体机型,推车设计带锁止万向轮;2、触摸屏操作3、双通道输出;4、辐射波峰值波长为253.7nm,误差为±3nm;5、体腔照射器:直光导最大有效辐照强度15mW/cm2,误差±20%;弯光导紫外辐射强度≥4mW/cm²,最高不超过18mW/cm2;体表照射器最大有效辐照强度15mW/cm2,误差±20%;6、最大有效照射区:2400mm2;7、紫外照射剂量:≤2J/cm2;8、设备用于辅助治疗术后伤口、创伤感染、褥疮、扁桃体炎,并提供证明文件;9、治疗结束时有音响提示;1台
4紫外线妇科治疗仪10、治疗时间:1s~100s可调,步长1s,误差±2%;11、可在输出状态下进行复位,复位后为待机状态,停止输出;12、自动散热:治疗状态下,体腔手柄(金属柄处)的温度达35℃±5℃时,自动通风散热;13、照射器类型:包含冷、热阴极灯管的两种照射器;14、紫外线辐射强度:开机紫外线强度≥17.8mw/cm2,连续使用1000小时后,紫外线输出的强度≥96%(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15、有效紫外辐射强度的稳定性:有效紫外辐照强度的稳定性应不大于5%;16、配备多种照射器:主机标配1个体表照射器、1个体腔照射器及3个体腔光导;1台
5产后康复综合治疗仪1、额定负载阻抗:500Ω误差≤±10%2、脉冲频率:800Hz误差≤±8%3、脉冲宽度:0.4ms误差≤±25%4、脉冲占空比:≤0.45、调制脉冲:梯形波0.5~10Hz、三角波1~20Hz、钟形波0.5~10Hz6、输入功率:100VA,误差±10%7、最大脉冲输出:≤300mJ8、时间设定:25分、50分、不定时,其误差<0.8秒/分9、产前催乳及产后泌乳不足、子宫复旧和慢性盆腔炎的低频脉冲理疗2台
6多功能复印打印扫描一体机1、类型:黑白激光数码复合机(打印/复印/扫描)2、打印速度:A4≥22页/分钟;A3≥12页/分钟3、分辨率:≥1200×1200dpi4、月负荷:≥50,000页5、进纸:100页多用途纸盒+250页纸盒;出纸250页2台
6多功能复印打印扫描一体机6、内存:≥512MB;处理器≥600MHz7、标配:USB2.0、以太网;无无线WiFi2台
7红外线治疗仪1、样式:立式2、计时方式:机械定时(0-60')及常通3、功率150VA,允差±10%4、使用年限:≥5年5、时间调节范围:0-60min6、仪器自带滑轮,方便移动。6台
8手术辅助照明灯1.输入功率:≥27VA。2.光源:LED灯珠。3.灯光照度≧12000LUX(距灯泡一米处)。4.色温≧5000±500K。5.温升≦10℃。6.灯头前后,左右调节≧75°。7.升降距离≧550mm。8.升降臂绕固定座旋转≧320°。9.脚踏开关安装在底座上。6台
9红外乳腺治疗仪1.推车柜式机型,带锁止万向轮。2.三个独立通道输出;电极片类型:圆形电极片、椭圆形电极片;3.一键飞梭的操作模式,所有调节均可通过一个键的旋转按压实现;4.基本脉冲为矩形波,输出频率:800Hz,误差≤±8%,周期为频率的倒数;治疗波形:矩形波、梯形波、三角形波、钟形波(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可有效避免患者产生机体耐受性,达到最佳治疗效果;5.治疗波形调制频率:0.5Hz~20Hz;6.输出脉冲宽度:0.4ms±25%;7.输出脉冲占空比≤0.4;8.输出能量:0~1.5mJ,0~255级可调;9.时间设定:25分钟、50分钟、不定时;10.在1000Ω的负载电阻下,仪器能够提供超过10mA或10V输出或每个输出脉冲能量超过10mJ,应设有正常状态下和单一故障状态下存在输出的指示;11.连续工作时间≥4h;1台
10理疗灯1、功率:≥400W1台
10理疗灯2、红外热辐射理疗灯俯角:≥60°3、红外热辐射理疗灯可调高度:50~135mm4、红外热辐射理疗灯灯头旋转角度:360°5、定时:0~60分钟(机械):0~95分钟(电子)6、红外线波长:6~10um1台
11电解质分析仪1、≥7英寸彩色高清触摸屏,人机交互式菜单,操作和维护导航功能,在线故障自动报警及排除。2、功能部件自动检测,传感部件自动判断、自动适应和自动校正。3、自动进样盘提供1个急诊测试位,3个质控测试位及25个样品测试位;进样盘配原始管加样、无需分装样品直接测量,液面检测及采样针防碰撞功能,内置条码扫描可选。4、清洗和分段式气液混合冲洗,配合清洗配方。5、一键式全方位维护操作6、检测和计算项目:K+、Na+、Cl—、Ca2+、pH、nCa、TCa等多种参数组合7、样品耗量:80μl~150μl,电解质项目从吸样到显示结果≤25秒8、断电后仍可储存质控和样品数据,超大存储量>5000并支持无限扩展。9、支持RS232串口网络联网,标配外置条码扫描10、自动一点及两点定标,附加人工定标功能,自动斜率和均差参数调整,支持原厂质控参数条码扫描输入11、一体化试剂包,降低生物污染风险12、试剂余量报警,条码耗材控制技术。13、测量范围和精度:1台
11电解质分析仪K+:测量范围:0.5—15.0mmol/L,精密度:≤1.0%Na+:测量范围:20.0—200.0mmol/L,精密度:≤1.0%Cl—:测量范围:20.0—200.0mmol/L,精密度:≤1.0%Ca2+:测量范围:0.1—5.0mmol/L,精密度:≤1.5%pH:测量范围:6.0—9.0,精密度:≤1.0%1台
12超声波生高体重一体机1、操作系统:采用专业健康体检操作系统,可选择单项测量,全部顺序测量等模式。2、通讯方式:提供RS232接口和WiFi接口,可与第三方系统数据通信;3、体重测量方式:变式压力传感器称重4、身高测量方式:采用超声波/毫米波传感器,高频毫米波信号测距,并通过球型天线对信号角度进行约束,约束角度小于10°,具有抗干扰能力强,并且不受光线、温度等影响。5、身高测量:20-210cm,鉴定精度:±0.5cm分度值:0.5cm或0.1cm可调6、体重测量:2.0-500KG,鉴定精度:±0.1kg分度值:0.1kg或0.01kg可调1台
13体质检测仪1、仪器具有0-6岁儿童七种中医体质辨识表(生机旺盛质、脾虚质、热滞质、积滞质、湿滞质、心火偏旺质、异禀质)。2、仪器具有辨识65岁以上老年人及正常人群九种体质(平和质、阳虚质、气虚质、痰湿质、湿热质、阴虚质、瘀血质、气郁质、特禀质)的功能。3、仪器具有高血压、糠尿病、孕产妇健康量表。4、仪器具有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5、仪器具有老年人健康体检表。6、具有五种及以上老年人健康评估量表(抑郁自评量表、焦虑自评量表、老年抑郁量表GDS1台
13体质检测仪、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简单智力状态检查量表MMSE)。7、仪器具有阿尔茨海默症检测量表。8、具有6-18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和24-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9、具有3-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10、具有自动语音报告报告播报功能。11、仪器检测分为33道题、36道题及66道题,等多种方式。可自由转换及仪器自动识别转换,通过信采集,自动给出体质辨识结果。12、仪器自动生成体质报告及模块化建议报告,可以打印简易报告或详细报告。简易打印全彩柱状图显示中医九种体质类型,并给出相应体质调理建议。详细报告给出检测者九种体质具体得分。13、仪器采集到的所有信息及检测数据可一键导出。14、根据测试结果给予全套治疗保健方案,包括:总体特征、情志调摄、起居调摄、饮食调养、穴位保健、运动保健及药物调养七项针对性指导。每种体质都有模块化报告可选择,并可以根据每人具体情况进行修改。15、仪器分为单机版和网络版两种。网络版本可以数据上传公共卫生服务平台,亦可单独组成局域网;也可以根据用户需求联机医院LIS或HIS系统。16、档案管理功能:可录入被测评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方便准确的查询。17、统计分析功能:指定时间段的辨识汇总信息、可按年龄或性别进行统计汇总。数据修改有密码机制,增加了数据的安全性。1台
14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1.仪器描述:供临床检验中作血液细胞计数、白细胞分类、血红蛋白浓度测量、C-反应蛋白及血清淀粉样蛋白A测量;仪器为血常规、CRP、SAA检测一体机。2.检测方法及原理:血液分析采用半导体激光法、鞘流电阻抗法、荧光染色法和流式细胞技术原理。3.血常规报告参数≥32个(不含直方图、散点图),散点图≥2个。单机检测速度:CBC+DIFF≥80个样本/小时4.末梢血进样方式及用血量:末梢血可实现自动批量进样或手动进样;末梢全血检测CD+CRP用血量≤37μl。5.标配自动进样器,自动进样器内轨标配回退功能6.仪器具备网织红细胞检测功能。7.全自动体液(含胸水、腹水、脑脊液和浆膜液等体液)细胞计数和对体液中的白细胞进行分类的功能。8.低值白细胞检测功能,如遇白细胞低值时可通过增加计数颗粒数量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9.仪器数据结果储存量≥13万条10.血液分析线性范围(静脉血):白细胞:(0-500)109/L,红细胞:(0-8.6)1012/L,血小板:(0-5000)109/L,血红蛋白:(0-260)g/L。11.CRP检测线性范围0.2mg/L~320mg/L12.SAA线性范围:5mg/L~300mg/L13.提供有溯源性的有证血液校准物,并有配套有证的高、中、低3个水平血液和体液质控物。同一管血液质控品可以覆盖全部报1台
14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告项目进行质控,满足各等级评审及ISO对质控的要求。14.低值血小板检测功能,如遇血小板低值时可通过增加计数颗粒数量来保证血小板检测精度。15.全血CRP检测时可校正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体积的干扰。16.对EDTA依赖性血小板聚集标本的“自解聚”功能,如遇血小板聚集时可自动加测光学血小板,光学血小板对聚集血小板的解聚率≥80%。17.仪器带有血沉检测功能,一管血可同时满足血常规、CRP、SAA的检测需求。18.仪器检测SAA项目可设置HOOK效应报警,触发报警仪器自动回退重新吸样检测。19.仪器带有彩色可触摸屏幕,屏幕显示界面设置有悬浮窗可实现不同检测模式下快速切换。1台
15妇科综合治疗仪1设备构成设备包含主机推车、核心电路板、开关电源、电源线、连接导线、盆底肌治疗探头、皮肤电极、生物反馈V3软件、电脑主机等构成。配备低频脉冲刺激、肌电信号采集/训练通道接口。2神经肌肉电刺激功能脉冲波形性能2.1低频脉冲频率833Hz(周期为1.2ms),允差≤±15%。2.2低频脉冲宽度0.4mS,允差≤±30%。2.3单脉冲能量最大输出能量不超过300mJ。2.4输出幅度(强度)2.4.1最大输出幅度(强度)的有效值在500Ω负载阻抗下,不超过40V。2.4.2开路输出电压:输出电压峰值不大于1台
15妇科综合治疗仪500V。2.4.3最小输出幅度(强度)不大于最大输出幅度(强度)实际值的2%。2.4.4输出幅度(强度)调节,步进式幅度调节,每一步进不大于1V,≥250档。3生物反馈系统功能与参数3.1肌电测量性能3.1.1生物反馈肌电测量范围为0-2000µV。3.1.2生物反馈肌电测量分辨率(测盘灵敏度)≤2µV。3.2辅助配置3.2.1肌电评估、训练过程中配备背景音乐及收缩、放松、吸气、呼气等语音引导,帮助患者保持放松状态。3.3盆底功能评估功能3.3.1自动完成五步评估并生成报告、计算检验分值,评估流程规范且数据精准,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前静息评估(初次静止状态下盆底肌与腹肌肌电值)第二步:快肌评估第三步:慢肌评估第四步:快慢肌协同能力评估第五步:后静息评估3.3.2疗程化治疗建议生成:评估完成后,系统可基于患者肌电信号采集分析结果,自动生成针对性治疗建议及疗程化治疗方案,支持患者按疗程开展治疗;单个疗程结束后,可再次进行肌电信号采集评估,直观查看本疗程治疗效果,为后续治疗方案调整提供数据支撑。3.4训练模块与等级设置软件内置多套训练模块,各模块均设梯度等级,适配不同康复阶段患者需求:3.4.1核心训练模块:包含KEGEL生物反馈训练、多媒体生物反馈训练、控尿反射训练、呼吸/放松训练四大模块。3.4.2KEGEL训练额外细分快肌、慢肌、快慢肌、高阶训练4个主模板,每个主模板下设初级、初级中、中级、中高级、高级子模板,支持循序渐进康复。3.5治疗控制与显示功能3.5.1配置宽屏电脑显示系统,通过鼠标交互操作,可完成治疗功能确认、治疗启停控制,以及治疗时间、强度等参数调整,界面直观、响应迅速。3.5.2时间设置:调节范围1~30min,步长1min,显示误差≤+10%。3.6数据管理与输出功能3.6.1病例管理:支持快速建立患者档案,可添加病例标签、实现患者快速搜索,同时具备治疗人数与治疗次数统计功能。3.6.2数据输出:支持打印评估报告与治疗记录,可回放治疗全过程,便于病情跟踪与诊疗复盘。3.6.3曲线采集:实时采集并同步显示盆底肌反射曲线、腹肌反射曲线,直观呈现肌肉活动状态。3.7适配功能3.7.1康复训练模板、神经肌肉电刺激模板均提供开放性端口,支持医生根据患者具体康复情况,自主设计个性化治疗方案,提升诊疗针对性。2.4硬件配套参数:CPU主频:≥2.92GHz。内存:≥16GB。硬盘:≥250GB。显示器:支持1920×1080及以上分辨率,14寸及以上。显卡:集成显卡或独立显卡。操作系统:MicrosoftWindows10及以上。1台
16妇科低频脉冲综合治疗仪1.仪器功能:1路生物反馈训练通道:盆底肌等肌肉的生物反馈训练。4路低频脉冲刺激治疗通道:用于低频脉冲刺激治疗。通道优势:各通道参数可独立设置,能为单一患者提供多点位、多体位协同治疗,也可同时服务多名患者。2.波形性能要求2.1低频脉冲频率833Hz,周期为1.2ms,允差≤±15%。2.2低频脉冲宽度0.4mS,允差≤±30%。2.3单脉冲能量最大输出能量不超过300mJ。2.4仪器提供多项治疗项目,选用不同的治疗项目时,其双向矩形基波(833Hz±15%)被调制成不同的梯形波、钟形波、三角波,且每一种调制波形都随输出强度的变化而变化。2.5输出幅度(强度)2.5.1最大输出幅度(强度)的有效值在500Ω负载阻抗下,不超过40V。2.5.2开路输出电压:输出电压峰值不大于500V。2.5.3最小输出幅度(强度)不大于最大输出幅度(强度)实际值的2%。2.5.4输出幅度(强度)调节,步进式幅度调节,每一步进不大于1V,共99档。1台
16妇科低频脉冲综合治疗仪3控制及显示功能:3.1≥8寸彩色触摸屏作为主操控界面,操作人员在屏幕上选择目标治疗功能后,通过触摸界面中的对应按键,即可实现治疗启动、治疗停止的控制,以及治疗时间、治疗强度等参数的精准调整。3.2时间设置:时间显示设置范围1~99min范围内可调,调节步长1min,显示误差<+10%。4生物反馈训练功能4.1生物反馈肌电测量范围为0-2000µV.4.2生物反馈肌电测量分辨率(测盘灵敏度)≤2µV。4.3生物反馈训练涵盖四大核心板块:KEGEL生物反馈训练、多媒体生物反馈训练、控尿反射训练及呼吸/放松训练,各模块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超级四个梯度训练等级,适配不同患者的训练基础与恢复需求。4.4生物反馈训练过程中配备背景音乐,并设有收缩、放松及吸气、呼气等语音引导功能,助力患者在训练治疗期间保持放松状态,提升训练体验。5仪器配备语音导航功能,操作人员可直接根据系统语音提示,完成仪器各项功能的参数设置与模式切换,无需反复查阅说明书,提升操作效率。6针对妇产科多元治疗需求,仪器配备大长方形、小长方形、椭圆形等多种规格与尺寸的专用电极,可精准匹配子宫复旧、腹直肌恢复、盆底肌治疗等不同临床场景,确保治疗针对性与适配性。1台
17多功能彩色打印机1、速度:黑白≥18页/分钟(A4);彩色≥4页/分钟(A4)2、分辨率≥600×600dpi3台
17多功能彩色打印机3、双面:手动双面4、月负荷≥20,000页;5、可连接USB2.0、以太网、WiFi802.11b/g/n6、支持HPSmart、AirPrint、Wi-FiDirect7、内存:128MB3台
18视力筛查仪1、适用对象:6个月-100岁。2、筛查内容:近视、远视、散光、屈光参差、眼位变化、瞳孔大小及间距、斜视及斜视角度等。对近视、弱视、斜视风险进行筛查评估。3、测量方式:双眼模式和单眼模式。双眼及单眼模式可以任意切换。4、筛查模式:具备个体筛查和批量筛查模式,具备专业模式和普通模式。5、测量范围:球镜度:-10D~+10D;柱镜度:-3D~+3D;轴位:1°~180°。瞳孔直径:3.2mm~9.0mm瞳距:35mm~80mm等效球镜度:-11.5D~+11.5D6、测量时间:≤1S;7、测量距离:970±30mm。8、被测者距离提示:有实时距离提示来确定测试距离的功能,系统能主动提示测距过远或过近。9、注视方式:卡通音乐音效,能吸引受测者注意力集中。10、数据接口:Wi-Fi、USB、蓝牙11、打印机接口:Wi-Fi/蓝牙12、打印报告形式:便签打印报告13、人体工程学设计:45°前倾操作屏幕,方便使用者以任何姿势操作。彩色触摸显示屏,1台
18视力筛查仪屏幕尺寸≥5.0英寸14、信息录入:主机触屏录入、扫码录入、批量导入。15、录入方式:可直接在主机上输入中文个人信息,也可从电脑批量导入、导出受测者信息,生成每位受测者对应二维码,数据统计及后台上传筛查结果。16、视力筛查仪端口开放性:支持端口开放,实现物联网连接,可对接第三方信息管理系统。17、机器带移动网络装置(移动信号接收-发送终端),没有网络的场所也能联网打印、处理数据。18、设备敏感度≥90%,特异性高于90%19、电池:锂电池组,配备两对,续航≥4小时。20、充电模式:线充(type-C接口)21、机器配备保护腕带,预防机器掉落1台
19梅毒旋转仪1、工作台转速:20~230rpm可调2、周转直径≥22mm3、工作面尺寸≥240×155mm(透明盖型)4、定时范围:0~999min可调5、运行方式定时/连续6、额定功率≥10w7、LED数字显示速度和时间8、选用直流电机进行驱动,运行安静、平稳,使用寿命长。1台
20尿液分析仪1、检测原理:反射光电比色法2、检测项目:10-14项可选,包括潜血(BLD)、白细胞(LEU)、比重(SG)、pH、蛋白1台
20尿液分析仪质(PRO)、尿胆原(URO)、胆红素(BIL)、酮体(KET)、葡萄糖(GLU)、亚硝酸盐(NIT)、抗坏血酸(VC)、微量白蛋白(ALB)、肌酐(CRE)、钙离子(Ca),可报告尿微量白蛋白/肌酐(ACR)3、进样方式:试纸条自动感应连续进样4、检测速度:514标本/小时5、重复性:检测结果的变异系数(CV,%)≤1%6、准确度:检测结果与参考溶液标示值相差同向不超过一个量级;阳性参考溶液不出现阴性结果,阴性参考溶液不出现阳性结果。7、稳定性:开机8h内,检测结果的变异系数(CV,%)≤1%。8、开机自检功能:具备开机自检功能,可识别并报告运行错误。9、故障提示:可自动提示无尿试纸条、尿试纸条位置不正确、电机失步及机械受阻等故障。10、异常报警:通过内置传感器提供报警功能,异常时自动报警。11、纸条回收:仪器自动回收已检试纸条,省去人工回收废料环节,保证标本检测的连续性,提高工作效率。12、质控功能:具备原厂配套的通过CFDA认证的阴、阳性质控品,可进行质控定值输入、质控测定和质控查询。13、显示屏:≥7寸触摸式液晶显示屏,方便操作及观察。14、报告功能:可选择报告半定量浓度或+/-系统,单位可选择常用单位制和国际单位制。15、存储功能:测试结果断电保护,可存储、查询和打印历史结果,可存储10万条测试记录。16、结果打印:检测结果可通过内置热敏打印机或外接打印机输出,可选择中英文打印报告。1台
21盆腔炎盆腔积液治疗仪1、腔内电极外表的剩磁感应强度≥80mT2、腔内电极电热温度:37℃~46℃可调。3、腔内电极振动:最大旋磁转速(振动频率):6500rpm~8000rp。4、电极间最大输出电压≤38V,电流≤25mA。5.电极电流密度≤2mA(r.m.s)/cm2,,开路输出电压峰值:≤500Vp-p。6.电极间基本脉冲波形为矩形波,单个脉冲的能量≤300mJ。7、定时范围:0~60min范围,步长1min,误差±1min。8、临床适应症:适应于慢性盆腔炎(包括子宫内膜炎、输卵管炎、输卵管卵巢脓肿、盆腔腹膜炎、慢性输卵管积液、子宫肌炎)、阴道炎的治疗,促进盆底肌、阴道痉挛康复。9、按防电击类型分类:属于Ⅰ类设备。10、按防电击程度分类:属于BF型应用部分。1台
21盆腔炎盆腔积液治疗仪11、运行模式:连续运行。12、额定输入功率250-300VA。13、连续工作时间: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4小时。1台
22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最大测试速度≥240T/H。2、试剂位≥25个,试剂盘温度2~8℃,24小时制冷。3、进样方式:插卡式进样,随时连续进样,支持自动重测和自动稀释4、样本容量:一次性放入70个样本,具有独立急诊通道,支持急诊优先5、样本针/试剂针:钢针加样,具备液面检测、堵针检测、空吸检测、随量跟踪、立体防撞、气泡检测等功能6、样本针采用钢针加样,样本针携带污染率<0.1PPM7、样本管规格:能支持微量样本杯、原始采血管、塑料试管8、反应杯:一次性反应杯,最多加载1200个,料斗式散装进样,随时添加,防静电设计9、反应温度:37℃±0.3℃,温度波动≤0.1℃10、混匀方式:非接触式偏心涡旋混匀11、生物防风险设置,可进行反应后物质固体和液体分离技术12、磁分离机构布局:单独磁分离盘,4重磁分离清洗,底物注入13、校准方式:内置主曲线,二维码识别,配套校准品校正14、质控规则:Westgard多规则质控、Twinplot15、溯源性:符合国际量值溯源体系要求16、测试申请模式:支持样本架号模式和条码模式1台
22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7、拓展功能:可以与同品牌全自动生化仪联机18、检测项目:具有甲状腺、性腺激素、肿瘤标志物、传染病、肝纤维、心脏标志物、降钙素原、骨代谢等检测19、全部检测项目≥82项20、校准和质控品:自带条码,无需分装,可放置在样本架任意位置,一键启动自动检测1台
23高压灭菌器1.容积≥50L2.提篮数≥1,提篮尺寸≥Φ365×3603.生产厂家须具备《特种设备压力生产许可证》4.额定工作压力0.23MPa,设计压力0.28MPa,安全阀整定压力0.28MPa。压力表量程:0-0.4MPa,精度等级1.6级。5.额定工作温度134℃,设计温度150℃6.使用温度40~136℃,灭菌时间0-999min;标配热烘干热烘干温度50-120℃,热烘干时间0-99min;保温温度45-60℃,保温时间0-99min。7.灭菌腔体、灭菌提篮为不锈钢304材质制成,内部抛光处理。8.手轮式平移门结构,并具有门安全联锁装置及门检测装置。9.安全防护:干烧报警、超压自泄、过流过压保护、超温保护、电力安全保护,所有报警具有声光警示。10.防干烧保护装置,水位检测报警功能。11.采用重力置换和正压脉动排气方式,脉动次数0-9次。12.蒸汽产生方式:主体内加热,直接产生饱和蒸汽,无需外接蒸汽源。13.门罩采用工程塑料高效隔热材料。14.自胀式硅橡胶密封圈。15.主体保温采用玻璃棉,硅胶加热膜,测试接口为G1/2A接口。16.LED数字显示灭菌腔内温度、时间和故障报警代码。温度显示精度0.1℃。17.微电脑控制,具有器械、包装器械、橡胶、敷料四项固定程序,一项自定义程序。1台
23高压灭菌器18.设备注水、升温、灭菌、排气、热烘干整个流程全自动运行,灭菌完成后声光提醒。19.灭菌腔体温度均匀性:≤2℃。20.全防护式门罩,铰链、转轴均不外露。21.具有快速排气和慢速排气功能,慢排采用316慢排螺钉耐腐蚀性能优良。22.防水型门检测开关,部件性能稳定。1台
24儿童身高体重测量一体机1、体重测量范围:2-300kg2、测量系统:高精度电阻应变式传感器3、身高测量范围:21-150cm(可定制)4、分度值:≤0.1cm5、误差范围:+0.56、测量系统:超声波非触碰式测量7、打印输出显示:日期及时间(年/月/日/小时/分钟(24小时制))、身高单位cm、体重单位kg、BMI体重(KG)/身高(m)*2、体型(偏瘦、正常、偏胖)8、分辨率:≥480*8009.无接触式超声波测量身高10.精密平衡压力传感器测量体重11.自动计算并显示国际通用体重指数(BMI)12.整机可以折叠并自带移动轮子13.静默时段(待机)自动显示时间、日期、环境温度14.多语种语音操作引导,测量结果即时播报15.中文或英文大屏幕液晶显示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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