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关于格尔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五级延伸项目(三期)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函
【招标信用】关于格尔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五级延伸项目(三期)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函: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青海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格尔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五级延伸项目(三期)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格尔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五级延伸项目(三期)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格尔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五级延伸项目(三期)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为依法规范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格尔木市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格尔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五级延伸项目(三期)由我局组织实施,项目依托青海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大格勒乡、昆仑路街道办事处、博爱巷社区、园艺社区等12个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适配,建成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能化的五级政务服务体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元(大写:贰佰肆拾万元整),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二、代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代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组织开标、评标(评审)活动;配合处理质疑、投诉相关事宜;协助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整理归档采购活动资料等全过程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法规和我局有关要求组织采购活动,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三、应答单位资格条件
应答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
(三)为2024年度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结果A级机构;
(四)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近三年内具有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类同类型项目代理业绩,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项目负责人和服务团队;
(六)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自有规范化开评标场地,具备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和标准化档案室,并具有长期保存档案的能力。
四、应答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应当由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构成:
(一)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登记证明,2024年度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A级证明(考核结果公示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人应答的),固定经营场所及自有规范化开评标场地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等),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配备及标准化档案室证明材料,档案长期保存能力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信用状况承诺函等。
(二)业绩证明文件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代理业绩,其中须包含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类同类型项目代理业绩,附委托代理合同或者采购公告、中标公告等证明材料,并注明项目名称、委托单位、代理时间等内容。
(三)报价文件
代理服务费报价(人民币),报价应当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代理服务所需的费用并注明报价有效期,且不得高于国家和青海省有关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应答文件应当加盖应答单位公章,转换为PDF格式(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后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统一标注“格尔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五级延伸项目(三期)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应答文件—应答单位名称”。
五、报价及费用说明
应答单位应当一次性报出代理服务费总额(包干价),报价文件递交后不得更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及时间,按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六、报名及应答文件递交
有意参与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通过“格尔木市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获取遴选信息,并于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3日18时止完成报名及应答文件递交,报名时应当一并提交固定经营场所、自有规范化开评标场地、档案管理制度及档案长期保存能力等印证资料。应答文件请于2026年10月23日18时前以PDF格式(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14701440@qq.com,逾期发送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答文件不予受理。联系人:付丽君;联系电话:0979-8413319。
七、评审及确定方式
我局将组建遴选评审小组对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在满足资格条件和遴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代理服务费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拟选用的招标代理机构;报价相同的,综合考量应答单位业绩等因素确定。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应答单位应当自行承担参与遴选活动发生的费用。
(二)本函仅作为公开遴选邀请,不构成政府采购合同或者委托代理合同,被确定单位应当与我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三)对本次遴选如有疑问,请于2026年10月23日18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四)遴选结果将在“格尔木市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函达,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踊跃报名参加。
格尔木市数据局
2026年10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格尔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五级延伸项目(三期)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为依法规范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格尔木市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格尔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五级延伸项目(三期)由我局组织实施,项目依托青海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大格勒乡、昆仑路街道办事处、博爱巷社区、园艺社区等12个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适配,建成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能化的五级政务服务体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元(大写:贰佰肆拾万元整),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二、代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代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组织开标、评标(评审)活动;配合处理质疑、投诉相关事宜;协助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整理归档采购活动资料等全过程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法规和我局有关要求组织采购活动,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三、应答单位资格条件
应答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
(三)为2024年度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结果A级机构;
(四)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近三年内具有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类同类型项目代理业绩,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项目负责人和服务团队;
(六)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自有规范化开评标场地,具备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和标准化档案室,并具有长期保存档案的能力。
四、应答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应当由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构成:
(一)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登记证明,2024年度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A级证明(考核结果公示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人应答的),固定经营场所及自有规范化开评标场地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等),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配备及标准化档案室证明材料,档案长期保存能力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信用状况承诺函等。
(二)业绩证明文件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代理业绩,其中须包含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类同类型项目代理业绩,附委托代理合同或者采购公告、中标公告等证明材料,并注明项目名称、委托单位、代理时间等内容。
(三)报价文件
代理服务费报价(人民币),报价应当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代理服务所需的费用并注明报价有效期,且不得高于国家和青海省有关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应答文件应当加盖应答单位公章,转换为PDF格式(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后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统一标注“格尔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五级延伸项目(三期)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应答文件—应答单位名称”。
五、报价及费用说明
应答单位应当一次性报出代理服务费总额(包干价),报价文件递交后不得更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及时间,按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六、报名及应答文件递交
有意参与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通过“格尔木市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获取遴选信息,并于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3日18时止完成报名及应答文件递交,报名时应当一并提交固定经营场所、自有规范化开评标场地、档案管理制度及档案长期保存能力等印证资料。应答文件请于2026年10月23日18时前以PDF格式(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14701440@qq.com,逾期发送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答文件不予受理。联系人:付丽君;联系电话:0979-8413319。
七、评审及确定方式
我局将组建遴选评审小组对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在满足资格条件和遴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代理服务费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拟选用的招标代理机构;报价相同的,综合考量应答单位业绩等因素确定。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应答单位应当自行承担参与遴选活动发生的费用。
(二)本函仅作为公开遴选邀请,不构成政府采购合同或者委托代理合同,被确定单位应当与我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三)对本次遴选如有疑问,请于2026年10月23日18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四)遴选结果将在“格尔木市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函达,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踊跃报名参加。
格尔木市数据局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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