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宁市人民来访接待分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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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西宁市 | 采购单位 | 西宁市城中区信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西宁市人民来访接待分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西宁市人民来访接待分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青海聚帛竞磋(工程) 2024-029)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宁市人民来访接待分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2.72703 万元,招标人为西宁市城中区信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宁市人民来访接待分中心维修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宁市人民来访接待分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宁市人民来访接待分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 备《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所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 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6、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2022 年或 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 业证书(如有成立不满一年无法提供近一年完整的财务报告的新公司,需提供银行近半年内 任意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7.其他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 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 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信息登记情况)。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9 楼 1091 室)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jubo@163.com),在邮件成交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 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联系人:***,联系电话:***)、网上购买或者 现场购买、售价: ¥500.00 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采购文 件时应提供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复印件。3、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jubo@163.com ),在 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 认(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9 楼 1091 室(青海聚帛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9 楼 1091 室(青海聚帛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宁市城中区信访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西宁市人民来访接待分中心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国内竞争 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聚帛竞磋(工程) 2024-029
项目名称:西宁市人民来访接待分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小写:¥227,270.30 元 大写:贰拾贰万柒仟贰佰柒拾元叁角整;采购控制价:小写:¥227,270.30 元 大写:贰拾贰万柒仟贰佰柒拾元叁角整;采购(建设)需求:西宁市人民来访接待分中心维修改造
标段名称:西宁市人民来访接待分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建设(计划)工期:30 个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所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 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6、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2022 年或 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 业证书(如有成立不满一年无法提供近一年完整的财务报告的新公司,需提供银行近半年内 任意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7.其他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 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 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信息登记情况)。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 年 03 月 28 日至 2024 年 04 月 03 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9 楼 1091 室)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jubo@163.com),在邮件成交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 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联系人:***,联系电话:***)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网上购买或者现场购买
售价: ¥500.00 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jubo@163.com ),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 确认(联系电话:***)。
标书购买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账号:qhjubo@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9 楼 1091 室(青海聚帛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9 楼 1091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 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9 楼 1091 室)
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及邮寄形式响应的,采购代理机 构概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文件第七部分的内 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文件要求准备响应文件(1 份正本、2 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1 份)每份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统一使用 A4 幅面 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图纸除外)一概不予接受。3、响应文件的密封: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 名称、年月日以及“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等字样。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西宁市城中区信访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110958019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新城大道 166 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9 楼 1091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03 月 2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宁市城中区财政局 0971-8248537。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宁市城中区信访局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新城大道 166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9 楼 1091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qhjub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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