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道109线2024年专项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咨询审查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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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青海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西藏自治区青藏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道109线2024年专项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咨询审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国道 109 线 2024 年专项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咨询审查询比公告(招标编号:HDCXZ-2024003)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 109 线 2024 年专项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50 万元,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青藏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 障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投资约 55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全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全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2020-2022 年度)经具 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新公司按成立时间提供相应 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连续近 3 个月缴纳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 违法黑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2.2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本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询比活动。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2.4 供应商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业务含公路),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勘察设计咨询审查能力。 2.5 供应商拟委任本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 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独 立完成过 1 项类似项目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审查业绩且海拔在 2000 米以上;须提供近 半年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 供应商拟委任技术负责人 1 名,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独立完成过 1 项类似项目公路工程的勘 察设计咨询审查业绩且海拔在 2000 米以上;须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2.6 供应商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类 似项目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审查业绩且海拔在 2000 米以上。 2.7 供应商(2020 年-至今)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公路建设市 场信用评价中评定为 D 级,且(2021 年-至今)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行政主 管部门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评定为 C 级。 2.8 接受和履行保密承诺书相关内容,方可进行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以下资料(含潜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至拉萨市金珠西路格桑 林卡商铺 128 号获取询比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8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拉萨市金珠西路格桑林卡商铺 128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8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拉萨市金珠西路格桑林卡商铺 128 号贵州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道 109 线 2024 年专项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咨询审查; 项目编号:HDCXZ-2024003; 采购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 550 万元,对国道 109 线 K3850+300~K3857+000 段内公路路 面病害整治进行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咨询审查。 预算金额:以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中心出具的预算审查为准;最高限价:以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中心出具的预算审查为准;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全部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服务期限:自收到勘察设计文件后 10 日历天,后续服务:项目开始实施至竣工验收完成后 一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2020-2022 年度)经具 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新公司按成立时间提供相应 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连续近 3 个月缴纳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 违法黑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2.2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本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询比活动。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2.4 供应商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业务含公路),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勘察设计咨询审查能力。 2.5 供应商拟委任本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 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独 立完成过 1 项类似项目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审查业绩且海拔在 2000 米以上;须提供近 半年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 供应商拟委任技术负责人 1 名,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独立完成过 1 项类似项目公路工程的勘 察设计咨询审查业绩且海拔在 2000 米以上;须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2.6 供应商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类 似项目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审查业绩且海拔在 2000 米以上。 2.7 供应商(2020 年-至今)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公路建设市 场信用评价中评定为 D 级,且(2021 年-至今)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行政主 管部门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评定为 C 级。 2.8 接受和履行保密承诺书相关内容,方可进行投标。 三、获取询比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至 2024 年 4 月 1 日,每日上午 10 时 00 分 至 13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含潜在供应商基 本情况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至拉萨市金珠西路格桑林卡商铺 128 号获取询比文件。 3.2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采购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8 日 10 时 30 分,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前将密封后的响应文件递交至拉萨市金珠西路格桑林卡商铺 128 号贵州弘典建设咨询有限 公司开标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o δ2011500152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 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采购对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评审办法: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藏自治区青藏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青藏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盐桥北路 40 号 联 系 人:*** 电 话:***(工作时间)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金珠西路格桑林卡商铺 128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工作时间) 电子邮件: 56398297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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