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40万吨氯化钾项目设计诊断、现状评价等业务直接采购方案公示
【招标公告】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40万吨氯化钾项目设计诊断、现状评价等业务直接采购方案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40万吨氯化钾项目设计诊断、现状评价等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r\n \n
\n\n采购编号:2024-040
\n\n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40万吨氯化钾项目设计诊断、现状评价等业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直接采购方案公示如下:
\n\n1.采购项目简介
\n\n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40万吨氯化钾项目设计诊断、现状评价等。
\n\n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n\n1.3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n\n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n\n1.5 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相关规定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青海省盐湖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现需对钾肥分公司(40万吨氯化钾项目、350万吨氯化钾项目)进行现状评价;(40万吨氯化钾项目、100万吨氯化钾项目)进行设计诊断。元通公司(20万吨氯化钾项目、40万吨氯化钾项目、20万吨粉钾项目、新增27.5万吨氯化钾项目)编制设计专篇;(新增27.5万吨氯化钾项目)进行预评价、验收评价;(67.5万吨氯化钾项目)进行现状评价。三元公司(4万吨氯化钾项目)进行设计诊断;(新增19万吨氯化钾项目)进行设计专篇、预评价、验收评价;(33万吨氯化钾项目)进行现状评价。晶达公司(4万吨氯化钾项目)进行设计诊断、现状评价;盐云公司(5.5万吨氯化钾项目)编制设计专篇、验收评价、现状评价,并出具相应报告。
\n\n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n\n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相关规定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青海省盐湖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具体要求,盐湖资源企业需对所属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根据目前具体梳理情况,由于钾肥分公司部分项目(含钾肥板块各单项目)建设时期较早,当时没有具体明确要求,导致之前项目“三同时”手续欠缺,后期补办存在极大困难,按照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5日《盐湖股份公司手续办理推进专题会会议纪要》要求,由于手续办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经与青海省应急管理厅沟通协调,青海省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盐湖长期合作,且前期已为钾肥板块办理相关业务,熟悉业务流程。
\n\n依据2023年12月25盐湖股份公司关于印发《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湖招[2023]415号),第五章直接采购第三十条,“(三)因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包括: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认定为紧急情况的)需要进行紧急来购的项目”的规定,拟就钾肥分公司40万吨氯化钾项目设计诊断、现状评价等业务与青海省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n\n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青海省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n\n1.8 公示期限:4日历天。
\n\n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n\n2.1 采购范围: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40万吨氯化钾项目设计诊断、现状评价等。
\n\n2.2履约期限:按甲方要求。
\n\n2.3 交货地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n\n2.4 质量目标:合格
\n\n2.5安全目标:零事故
\n\n3.供应商资格要求
\n\n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n\n(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n\n(2)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出询比采购文件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n\n(3)其他要求:
\n\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n\n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n\n(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n\n(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n\n(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n\n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n\n4.发布公告的媒介
\n\n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n\n5.其他
\n\n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n\n6.公示
\n\n6.1公示期: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5日
\n\n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n\n
\n\n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n\n联系电话:0979-8448333
\n\n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n\n
\n\n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n\n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n\n电 话:0979-844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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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采购编号:2024-040
\n\n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40万吨氯化钾项目设计诊断、现状评价等业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直接采购方案公示如下:
\n\n1.采购项目简介
\n\n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40万吨氯化钾项目设计诊断、现状评价等。
\n\n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n\n1.3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n\n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n\n1.5 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相关规定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青海省盐湖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现需对钾肥分公司(40万吨氯化钾项目、350万吨氯化钾项目)进行现状评价;(40万吨氯化钾项目、100万吨氯化钾项目)进行设计诊断。元通公司(20万吨氯化钾项目、40万吨氯化钾项目、20万吨粉钾项目、新增27.5万吨氯化钾项目)编制设计专篇;(新增27.5万吨氯化钾项目)进行预评价、验收评价;(67.5万吨氯化钾项目)进行现状评价。三元公司(4万吨氯化钾项目)进行设计诊断;(新增19万吨氯化钾项目)进行设计专篇、预评价、验收评价;(33万吨氯化钾项目)进行现状评价。晶达公司(4万吨氯化钾项目)进行设计诊断、现状评价;盐云公司(5.5万吨氯化钾项目)编制设计专篇、验收评价、现状评价,并出具相应报告。
\n\n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n\n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相关规定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青海省盐湖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具体要求,盐湖资源企业需对所属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根据目前具体梳理情况,由于钾肥分公司部分项目(含钾肥板块各单项目)建设时期较早,当时没有具体明确要求,导致之前项目“三同时”手续欠缺,后期补办存在极大困难,按照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5日《盐湖股份公司手续办理推进专题会会议纪要》要求,由于手续办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经与青海省应急管理厅沟通协调,青海省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盐湖长期合作,且前期已为钾肥板块办理相关业务,熟悉业务流程。
\n\n依据2023年12月25盐湖股份公司关于印发《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湖招[2023]415号),第五章直接采购第三十条,“(三)因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包括: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认定为紧急情况的)需要进行紧急来购的项目”的规定,拟就钾肥分公司40万吨氯化钾项目设计诊断、现状评价等业务与青海省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n\n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青海省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n\n1.8 公示期限:4日历天。
\n\n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n\n2.1 采购范围: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40万吨氯化钾项目设计诊断、现状评价等。
\n\n2.2履约期限:按甲方要求。
\n\n2.3 交货地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n\n2.4 质量目标:合格
\n\n2.5安全目标:零事故
\n\n3.供应商资格要求
\n\n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n\n(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n\n(2)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出询比采购文件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n\n(3)其他要求:
\n\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n\n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n\n(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n\n(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n\n(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n\n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n\n4.发布公告的媒介
\n\n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n\n5.其他
\n\n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n\n6.公示
\n\n6.1公示期: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5日
\n\n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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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n\n联系电话:0979-8448333
\n\n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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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联系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n\n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n\n电 话:0979-844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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