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G227贵德至大武公路贵德至尕巴松多段代建招标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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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青海省公路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G227贵德至大武公路贵德至尕巴松多段代建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 招标条件
G227贵德至大武公路贵德至尕巴松多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24]44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2024]130号批复,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和黄南藏族自治州境内。
2.2 规模:本项目建设总里程174.187公里,路线起点位于贵德县东侧阿什贡村黄河大桥南岸附近,起点桩号K2+120,经贵德县城、过马营镇、森多镇、王家乡、尕强村,止于同德县尕巴松多镇南侧顺接既有G227公路,终点桩号K176+434。分段采用原位拼宽、新建整幅、新建半幅等方式进行整体扩建,将原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扩建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度分段采用21.0米、18.5米,设计速度分段采用80公里/小时、60公里/小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G227贵德至大武公路贵德至尕巴松多段代建GGDJ-1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办理完成相关资产移交、资料移交工作止。
招标范围:G227贵德至大武公路贵德至尕巴松多段的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含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代建管理工作,代建单位依据合同在服务期内代行项目法人职责,开展代建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代建服务期内相关审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批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开工,行业审批、迁改等)并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
(2)代建人代表招标人组建本项目指挥部,建立本项目中心试验室,并设置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进行施工图设计管理、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交工验收、项目移交、配合竣工验收、交(竣)工结(决)算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合同、信息、BIM等管理和控制;
(3)组织编制项目实施阶段所需的招标文件,完成本项目服务类(如有)、材料设备供应等与该工程有关的招标工作;
(4)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技术咨询等单位进行合同管理,根据合同约定,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目标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5)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审核、签发项目建设管理有关文件;
(6)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前期相关手续办理;
(7)按合同约定的代建管理工作目标,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建设项目管理计划,并报经招标人同意;按招标人要求定期更新项目管理计划;
(8)变更管理,在项目开工前应对设计方案、造价进行核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设计变更方案进行审查,审定一般设计变更,审查较大设计变更及重大设计变更并报招标人审定,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按季度将设计变更汇总报招标人备查;设计变更及风险划分原则严格按照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9)环保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遵照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国家、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执行批复的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服从环水保监理的指令,落实环保工作“一岗双责”和体现“痕迹化管理”;
(10)按照青人社厅发〔2022〕10号(关于印发《青海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协调处理好与相关单位及沿线群众的关系,维护公众利益;
(11)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信用考核评价工作;
(12)组织中间验收,协助项目法人组织交工验收;
(13)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工程决算文件等。负责完成环水保验收、档案专项验收、交工和竣工阶段的安全性评价;
(14)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完成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5)自觉接受纪检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和措施;要与第三方逐一签订廉政合同,形成代建人与第三方相互监督机制;
(16)接受招标人的考核及管理;
(17)起草和编制EPC项目管理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流程,内容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17)的相关要求,并在代建过程中逐步总结、完善工作规范,并在项目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供系统的、完整的EPC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及改革试点总结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参与共同编制的,代建人应予以支持和帮助;
(18)根据咨询单位、委托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完成相关专项评价(估)工作,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专项评价(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标段范围内隧道工程现状检测评估(如有)、公路安全性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如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如有)、压覆矿产评估(如有)、水源地评估及生态敏感区影响评价(如有)、湿地公园影响评价(如有)、土地复垦方案(如有)、公路桥梁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如有)、公路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如有)、行洪(防洪)论证评估(如有)、岸坡稳定专项评估(如有)、文物勘察及论证评估(如有)、防雷专项研究(如有)、项目风险评估(如有)、节能评估(如有)、社会风险评估(如有)、放射性影响评估(如有)、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制(如有)、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如有)、用地预审报告编制(如有)、专项技术(评估)报告及评审(如有)、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所有专项评价(估)工作及相应的变更报告编制及报批。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已完成的专项评价(估)工作除外;
(19)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代建相关工作。
3. 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含补充)3.5.3项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含补充)3.5.5项要求。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若职称证中不能体现专业的,需投标人对该职称证专业属于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进行承诺,否则该职称不予认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3、以上业绩应为已完项目的业绩,交工验收时间应满足近8年的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要求(信誉最低要求)
注:信誉证明材料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含补充)3.5.4项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联系方式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正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G227贵德至大武公路贵德至尕巴松多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24]44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2024]130号批复,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和黄南藏族自治州境内。
2.2 规模:本项目建设总里程174.187公里,路线起点位于贵德县东侧阿什贡村黄河大桥南岸附近,起点桩号K2+120,经贵德县城、过马营镇、森多镇、王家乡、尕强村,止于同德县尕巴松多镇南侧顺接既有G227公路,终点桩号K176+434。分段采用原位拼宽、新建整幅、新建半幅等方式进行整体扩建,将原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扩建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度分段采用21.0米、18.5米,设计速度分段采用80公里/小时、60公里/小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G227贵德至大武公路贵德至尕巴松多段代建GGDJ-1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办理完成相关资产移交、资料移交工作止。
招标范围:G227贵德至大武公路贵德至尕巴松多段的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含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代建管理工作,代建单位依据合同在服务期内代行项目法人职责,开展代建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代建服务期内相关审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批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开工,行业审批、迁改等)并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
(2)代建人代表招标人组建本项目指挥部,建立本项目中心试验室,并设置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进行施工图设计管理、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交工验收、项目移交、配合竣工验收、交(竣)工结(决)算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合同、信息、BIM等管理和控制;
(3)组织编制项目实施阶段所需的招标文件,完成本项目服务类(如有)、材料设备供应等与该工程有关的招标工作;
(4)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技术咨询等单位进行合同管理,根据合同约定,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目标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5)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审核、签发项目建设管理有关文件;
(6)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前期相关手续办理;
(7)按合同约定的代建管理工作目标,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建设项目管理计划,并报经招标人同意;按招标人要求定期更新项目管理计划;
(8)变更管理,在项目开工前应对设计方案、造价进行核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设计变更方案进行审查,审定一般设计变更,审查较大设计变更及重大设计变更并报招标人审定,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按季度将设计变更汇总报招标人备查;设计变更及风险划分原则严格按照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9)环保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遵照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国家、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执行批复的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服从环水保监理的指令,落实环保工作“一岗双责”和体现“痕迹化管理”;
(10)按照青人社厅发〔2022〕10号(关于印发《青海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协调处理好与相关单位及沿线群众的关系,维护公众利益;
(11)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信用考核评价工作;
(12)组织中间验收,协助项目法人组织交工验收;
(13)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工程决算文件等。负责完成环水保验收、档案专项验收、交工和竣工阶段的安全性评价;
(14)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完成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5)自觉接受纪检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和措施;要与第三方逐一签订廉政合同,形成代建人与第三方相互监督机制;
(16)接受招标人的考核及管理;
(17)起草和编制EPC项目管理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流程,内容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17)的相关要求,并在代建过程中逐步总结、完善工作规范,并在项目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供系统的、完整的EPC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及改革试点总结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参与共同编制的,代建人应予以支持和帮助;
(18)根据咨询单位、委托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完成相关专项评价(估)工作,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专项评价(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标段范围内隧道工程现状检测评估(如有)、公路安全性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如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如有)、压覆矿产评估(如有)、水源地评估及生态敏感区影响评价(如有)、湿地公园影响评价(如有)、土地复垦方案(如有)、公路桥梁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如有)、公路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如有)、行洪(防洪)论证评估(如有)、岸坡稳定专项评估(如有)、文物勘察及论证评估(如有)、防雷专项研究(如有)、项目风险评估(如有)、节能评估(如有)、社会风险评估(如有)、放射性影响评估(如有)、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制(如有)、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如有)、用地预审报告编制(如有)、专项技术(评估)报告及评审(如有)、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所有专项评价(估)工作及相应的变更报告编制及报批。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已完成的专项评价(估)工作除外;
(19)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代建相关工作。
3. 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 资质等级要求 |
GGDJ-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能力。 |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 业 绩 要 求 |
GGDJ-1 | 满足下列(1)、(2)、(3)业绩条件之一: (1)近8年内(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15km的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的代建或建设管理工作; (2)近8年内(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15km的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的施工监理(监理范围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工作; (3)近8年内(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在国内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15km的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作。 注:(1)“完成过”均指已完项目,以通过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上述项目业绩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文件,以及交工验收证书,能明确体现投标人名称及职责。 |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含补充)3.5.3项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GGDJ-1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以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中填报的“从事工作年限”为准),近8年内(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满足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①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代建或建设管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办主任); ②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路基(或路面)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③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项目负责人。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以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中填报的“从事工作年限”为准),近8年内(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满足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①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代建或建设管理项目负责人(项目办主任或代建技术负责人)。 ②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路基(或路面)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③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技术负责人。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注:1、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含补充)3.5.5项要求。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若职称证中不能体现专业的,需投标人对该职称证专业属于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进行承诺,否则该职称不予认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3、以上业绩应为已完项目的业绩,交工验收时间应满足近8年的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要求(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要求 |
GGDJ-1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由投标人自行填报);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注:信誉证明材料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含补充)3.5.4项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公路局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 |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 |
邮政编码:810001 | 邮政编码:100101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010-59273266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 |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 |||
诚信承诺书 | 投标人填写的“诚信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甲方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40.0分 技术部分:50.0分 投标报价:10.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投标报价(大写金额)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所有通过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直接做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示例0.00%。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详 细 评 审 下表由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编制并应就“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赋分”四项完整填写后才能使用。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赋分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信誉、业绩等) (40分)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企业业绩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25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文件,以及交工验收证书,能明确体现投标人名称及职责。 | 25分 |
主要人员任职资格与业绩 | 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15分。 | 15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方案、人员等) (50分) | 代建方案和措施 | 代建大纲(或代建方案)和措施较可行,质量保证措施和管理制度具有较强针对性,能满足现场代建要求,得基本分12分; 代建大纲(或代建方案)和措施科学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和管理制度针对性强,保障有力的酌情加分,本项最多加8分。 | 20分 |
本工程代建管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全面,得基本分12分;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把握准确,具有较强针对性的酌情加分,本项最多加8分。 | 20分 | ||
工期进度及节点目标 | 对工期进度及节点目标安排合理的得基本分3分,对工期进度及节点目标安排较合理的酌情加分,本项最多加2分。 | 5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对本工程的建议可行,得基本分3分;对本工程的建议分析全面,可操作性强的酌情加分,本项最多加2分。 | 5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0分)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Di>P:每高一个百分点从10分中扣0.6分; Di﹦P:得10分; Di<P:每低一个百分点从10分中扣0.5分; 扣完为止,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P表示评标基准价;Di:投标函报价 | 10分 |
评标办法正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