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西警务室巡逻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海西警务室巡逻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三明市欣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西警务室巡逻车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询价公告
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三明市欣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海西警务室巡逻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下述货物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FJMQ2024-XJ077-1
2、招标项目名称:海西警务室巡逻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3、投标人资格标准:
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除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外)
(6)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24年08月27日起至2024年08月29 日,每天08:3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周末双休日除外,到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沙县金明路76号吉山红大厦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纸质谈判文件与电子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售后不退。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5、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标前集中答疑。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机构联系。其中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中疑点的,按招标文件第6.1条的规定进行。逾期或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8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收到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08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16楼开标室
招标人: 三明市欣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10楼1009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地 址:三明市沙县金明路76号吉山红大厦4楼
邮 编:365500 邮 箱:/
电 话:***
交易平台名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fycbid.com/#/home
联系电话:400 9183 302/ 0591-8370 8622
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三明市欣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海西警务室巡逻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下述货物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FJMQ2024-XJ077-1
2、招标项目名称:海西警务室巡逻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主要技术规格及配置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
一 | 海西警务室巡逻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 1项 | ***元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三明市欣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 |
3、投标人资格标准:
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除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外)
(6)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24年08月27日起至2024年08月29 日,每天08:3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周末双休日除外,到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沙县金明路76号吉山红大厦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纸质谈判文件与电子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售后不退。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5、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标前集中答疑。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机构联系。其中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中疑点的,按招标文件第6.1条的规定进行。逾期或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8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收到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08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16楼开标室
招标人: 三明市欣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10楼1009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地 址:三明市沙县金明路76号吉山红大厦4楼
邮 编:365500 邮 箱:/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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