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制作平安青海“三微”作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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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西宁市 | 采购单位 |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制作平安青海"三微"作品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制作平安青海“三微”作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14.58万元(壹拾肆万伍仟捌佰元整)
采购内容:
1.微电影1部: 具有完整故事情节的电影类视频短片,时间控制在10至20分钟以内,横版16:9画幅,分辨率1920*1080,mp4格式。
2.微视频2部: 主要以纪实类视频短片为主(含在新媒体平台播出的短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内,分辨率1920*1080,mp4格式。
3.微动漫1部: 主要以动画形式创作的视频短片,时长控制在10分钟之内,横版16:9画幅,分辨率1920*1080,mp4格式。
采购需求:作品必须坚持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契合国家方针政策,以“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为主题,能深入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重点任务,聚焦省广电局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展现平安青海建设工作中涌现的感人故事、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作品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青海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并为迎接新中国成立 75 周年营造良好氛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2.其他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29日18: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48号青海省广播电视局规划财务处(509室)
报名时需由法人或委托人员携带法人受权委托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部认可的测评服务单位资质认证原件或复印件,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西路48号青海省广播电视局规划财务处进行资格预审。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7: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48号青海省广播电视局规划财务处(509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48号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议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联 系 人:李 峰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联 系 人:吴晓明
联系电话:0971-6329963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9月27日
项目名称:制作平安青海“三微”作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14.58万元(壹拾肆万伍仟捌佰元整)
采购内容:
1.微电影1部: 具有完整故事情节的电影类视频短片,时间控制在10至20分钟以内,横版16:9画幅,分辨率1920*1080,mp4格式。
2.微视频2部: 主要以纪实类视频短片为主(含在新媒体平台播出的短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内,分辨率1920*1080,mp4格式。
3.微动漫1部: 主要以动画形式创作的视频短片,时长控制在10分钟之内,横版16:9画幅,分辨率1920*1080,mp4格式。
采购需求:作品必须坚持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契合国家方针政策,以“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为主题,能深入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重点任务,聚焦省广电局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展现平安青海建设工作中涌现的感人故事、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作品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青海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并为迎接新中国成立 75 周年营造良好氛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2.其他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29日18: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48号青海省广播电视局规划财务处(509室)
报名时需由法人或委托人员携带法人受权委托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部认可的测评服务单位资质认证原件或复印件,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西路48号青海省广播电视局规划财务处进行资格预审。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7: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48号青海省广播电视局规划财务处(509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48号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议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联 系 人:李 峰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联 系 人:吴晓明
联系电话:0971-6329963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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