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黄河源头区一级支流湟水(海东市乐都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二期工程(二次)标段二
【招标公告】黄河源头区一级支流湟水(海东市乐都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二期工程(二次)标段二: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海东市 | 采购单位 | 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海万事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黄河源头区一级支流湟水(海东市乐都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二期工程(二次)标段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黄河源头区一级支流湟水(海东市乐都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二期工程(二次)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源头区一级支流湟水(海东市乐都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二期工程(二次)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局、青海省海东市林业和草原局以乐发改【2023】36号、东林草【2024】3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地方财政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
(2)招标范围:(一)建设潜流湿地单元总计41000m2,其中潜流湿地预处理单元3800m2,复合流潜流人工湿地37200m2; (二)新建输水干管 3430m,加压泵站一座; (三)新建3.5m宽沥青混凝土管护道路676m; (四)工程项目范围内潜流湿地单元格内栽植水生植物37200m2,潜流湿地周边生态修复面积22340m2,其中,栽植乔木、大灌木 1021株,小灌木、地被植物 21721m2。建设生态浮岛 750m2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3963001002
标段名称:黄河源头区一级支流湟水(海东市乐都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二期工程(二次)标段二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完工日期:
建设内容:(一)建设复合流潜流人工湿地25200m2; (二)新建输水干管约2000m,加压泵站一座; (三)新建3.5m宽沥青混凝土管护道路676m; (四)工程项目范围内潜流湿地单元格内栽植水生植物25950m2,潜流湿地周边生态修复面积8022m2,其中,栽植乔木、大灌木560株,小灌木、地被植物8022m2。建设生态浮岛750m2。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地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申请人应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建立信用档案。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本项目共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3963001002。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地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本资格预审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自2024年10月29日 00:00 时至2024年11月02日 24:00 时止,潜在申请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我要申请”使用CA数字证书自行免费下载。
5.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5.4 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8日 10:00。
6.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都区)(机位1)(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申请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解密等事项。投标申请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6.4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9 、联系方式
2024年10月28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源头区一级支流湟水(海东市乐都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二期工程(二次)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局、青海省海东市林业和草原局以乐发改【2023】36号、东林草【2024】3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地方财政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
(2)招标范围:(一)建设潜流湿地单元总计41000m2,其中潜流湿地预处理单元3800m2,复合流潜流人工湿地37200m2; (二)新建输水干管 3430m,加压泵站一座; (三)新建3.5m宽沥青混凝土管护道路676m; (四)工程项目范围内潜流湿地单元格内栽植水生植物37200m2,潜流湿地周边生态修复面积22340m2,其中,栽植乔木、大灌木 1021株,小灌木、地被植物 21721m2。建设生态浮岛 750m2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3963001002
标段名称:黄河源头区一级支流湟水(海东市乐都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二期工程(二次)标段二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完工日期:
建设内容:(一)建设复合流潜流人工湿地25200m2; (二)新建输水干管约2000m,加压泵站一座; (三)新建3.5m宽沥青混凝土管护道路676m; (四)工程项目范围内潜流湿地单元格内栽植水生植物25950m2,潜流湿地周边生态修复面积8022m2,其中,栽植乔木、大灌木560株,小灌木、地被植物8022m2。建设生态浮岛750m2。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地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申请人应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建立信用档案。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本项目共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3963001002。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地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本资格预审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自2024年10月29日 00:00 时至2024年11月02日 24:00 时止,潜在申请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我要申请”使用CA数字证书自行免费下载。
5.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5.4 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8日 10:00。
6.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都区)(机位1)(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申请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解密等事项。投标申请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6.4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万事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 | 地 址:西宁市西川南路23号夏都景苑1号楼1单元5楼 |
邮 编:810700 | 邮 编:810000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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