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省级外贷项目财政专户开设
【招标公告】省级外贷项目财政专户开设: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青海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西宁市 | 采购单位 | 青海省财政厅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省级外贷项目财政专户开设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拟对省级外贷项目财政专户开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服务)2***24-346号
项目名称:省级外贷项目财政专户开设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名称: 省级外贷项目财政专户开设
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至此次省级外贷项目实施结束并清算完成为止。具体事宜在合同书中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执业人员,并符合以下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商业银行、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总行或省级/一级分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2)财务稳健,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及重大违约事件;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 密措施。
(4)在西宁市区设有能够满足外汇收付业务需要的经营网点。
(5)能够保证资金汇划系统和内部网络的安全性,并承担自身网络安全问题方面的有关责任。
(6)其他保证外汇业务开展的条件。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特殊行业外)。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8.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24年11月19日至2***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12:******,下午14:3***-18:******(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方式: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24年12月***9日 ***9:******(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开标时间:2***24年12月***9日 ***9:******
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人:谢女士、季女士
联系方式:***971-366******72、366***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西宁市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拟对省级外贷项目财政专户开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服务)2***24-346号
项目名称:省级外贷项目财政专户开设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名称: 省级外贷项目财政专户开设
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至此次省级外贷项目实施结束并清算完成为止。具体事宜在合同书中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执业人员,并符合以下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商业银行、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总行或省级/一级分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2)财务稳健,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及重大违约事件;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 密措施。
(4)在西宁市区设有能够满足外汇收付业务需要的经营网点。
(5)能够保证资金汇划系统和内部网络的安全性,并承担自身网络安全问题方面的有关责任。
(6)其他保证外汇业务开展的条件。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特殊行业外)。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8.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24年11月19日至2***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12:******,下午14:3***-18:******(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方式: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24年12月***9日 ***9:******(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开标时间:2***24年12月***9日 ***9:******
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人:谢女士、季女士
联系方式:***971-366******72、366***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西宁市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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