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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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西宁市 | 采购单位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
中央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采购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维保服务进行公开询比 价,报价人可现场查勘,中标后签订合同。
一、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 43 号,办公楼建 筑面积为 30691 平方米(含裙楼),地上 23 层,地下 2 层。是一座集办公、会议、生 产调度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楼。
办公楼采用特灵牌中央空调系统于 2004 年竣工投运,夏季供冷冬季供暖。制冷选 用 2 台美国特灵 RTHB300、RTHB150 冷水机组为办公楼提供 7°冷冻水制冷。冬季采用电 锅炉为办公楼提供 55°-70°热水采暖。
二、价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询价范围
本项目询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提供由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 公大楼中央空调系统维保服务。
(二)具体工作内容是
(1)2 台特灵冷水机组维保(含配件、耗材、工时,下同)
(2)4 台特灵组合式空调器维保
(3)34 台特灵新风机组维保
(4)327 台特灵风机盘管维保
(5) 1 套冷冻水、冷却水系统保养
(6)对甲方人员指导培训
三、工程保养后应满足基本功能
(一)特灵冷水机组达到夏季 7-12°制冷要求,机组正常运行,各项参数达到机组运行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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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楼各房间夏季正常制冷,冬季正常制热。
(三)各房间温控器温度正常调节,温度可控。
(四)大楼各房间出风口,回风口干净整洁无灰尘,无噪音。
四、维修场地及服务期限
(一)维保场地: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 43 号;
(二)服务期限:壹年(2025 年 2 月 1 日—2026 年 1 月 31 日)
五、询价人资格
(一)法人地位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 资格的企业。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二)报价人资质
具有生产制造厂家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授权该空调系统维护保养资质。
(三)商业信誉
询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为准。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事项。
六、评审办法
评标分资格核查、初评、详评三个阶段进行。
1.资格核查。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该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1)核查是否按询价函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核查营业执照,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不具有独立法人 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3)核查授权委托书等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4)核查商业信誉文件,是否具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核查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6)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串标、围标现象。
(7)核查是否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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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初步评审。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该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 一阶段评审。
(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 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在投标书中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主要内容不全、关键数据或字迹 模糊无法辨认的;
(3)不具有生产制造厂家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授权该空调系统维护 保养资质。
(4)未编制提供项目维保方案,或维保方案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5)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
(6)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7)询价响应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详评
对价格进行对比分析,经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修 正后的评标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的除外。修正后的评 标价仅供评标用,不能作为中标签约的合同价。
(1)投标人漏报的分项项目价格,计算评标价时,将按其它有效标中对该项目 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价。
(2)投标人多报的分项项目价格,按其所报分项价格扣除。
(3)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当分项价 之和与总价(合计价格)有出入时,以分项价为准;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 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除非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 点错位,此时应以该行(列)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本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对通过资格核查,且满足服务要求及报价要求 的询价响应文件按评标价最低原则(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确定中标候选 人。
七、报价要求
1.本合同以固定总价的承包方式,费用包括提供专项服务需发生的全部成本、税 金、利润等所有费用。付款方式为每年结算一次。
2.报价时须根据报价文件组成要求,完整填报各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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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须严格遵守报价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将被拒 绝接收,报价采用一次性最终报价,报出后不得更改。
4.投标人应保证提交的文件所有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
八、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文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二:授权委托书
文件三:资格声明书
文件四:竞标人基本情况
文件五:竞标人的资质证件和材料(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信用 中国信用信息报告,其他相关资质文件)
文件六: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如果有)
文件七:维保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文件八:报价书
文件九:报价表
文件十:报标人的其它材料
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视为无效文件。
请各投标人于 2024前提交签字、盖章的 PDF 电子版询价响应文件。
纸质投标文件:根据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竞标人须在开标后 48 小时内递交(顺 丰快递或当面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同时提供以 U 盘为载体的电 子版 1 份)用于归档,递交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路 43 号 黄河上游水电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孔佑勇,联系电话 13709782822。
特此致函,诚谢合作!
附件:询价响应文件
2024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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