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标段一[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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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青海 西宁市 | 采购单位 | 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海诚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标段一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标段一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E6301000076056443001001)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3日
一、公告内容:
各投标人:
现对《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标段一》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 第二款 财务要求:见附录 2及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连续三年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现澄清修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 第二款 财务要求:见附录 2及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2021至2024年度任意三年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注:招标文件中关于财务要求的内容均以此描述为准。
二、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09时00分,现澄清修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9日10时00分;
三、原投标文件开标室: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四,现澄清修改开标室: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六;
四、澄清修改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03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09月25日,实际开交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要求: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5 月 21 日,现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要求: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5 月 28 日;
注:招标文件中关于类似项目业绩的时间以此描述为准。
六、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025年05月13日
(招标编号:E6301000076056443001001)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3日
一、公告内容:
各投标人:
现对《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标段一》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 第二款 财务要求:见附录 2及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连续三年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现澄清修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 第二款 财务要求:见附录 2及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2021至2024年度任意三年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注:招标文件中关于财务要求的内容均以此描述为准。
二、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09时00分,现澄清修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9日10时00分;
三、原投标文件开标室: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四,现澄清修改开标室: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六;
四、澄清修改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03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09月25日,实际开交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要求: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5 月 21 日,现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条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要求: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5 月 28 日;
注:招标文件中关于类似项目业绩的时间以此描述为准。
六、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砖厂路7号 | 地 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 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qhcdzbgy@163.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02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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