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中工国际[002051]经营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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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青海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突尼斯共和国装备与住房部、突尼斯共和国青年与体育部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突尼斯芒扎奥林匹克体育场重建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证券代码:002051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2026-073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突尼斯芒扎奥林匹克体育场重建项目商务合同需落实融资,
能否履行、履行时间及履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前对公司经
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本项目存在因法律法规、原材料价格、政治社会环境、融资
等因素发生变化而影响合同执行和项目收益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6年10月29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工国际或公司)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工)组成
的联合体与突尼斯共和国装备与住房部、突尼斯共和国青年与体育部
签署了突尼斯奥林匹克体育场重建项目商务合同。
突尼斯芒扎奥林匹克体育场重建项目商务合同价款按约定汇率
(1人民币=0.4344突尼斯第纳尔)折算后的合计金额为
520,812,962.19突尼斯第纳尔,约折合人民币119,892.49万元。其中:
以突尼斯第纳尔结算的金额为104,162,592.44突尼斯第纳尔,以人民
币结算的金额为959,139,893.54元。该项目位于突尼斯共和国突尼斯
市ElMenzah国家体育城。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并清理原有体育场
—1—
设施,在原址新建一座可容纳40,000名观众的综合性奥林匹克体育
场,工作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和培训服务等。项目工期
自开工通知日起40个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突尼斯共和国装备与住房部、突尼斯共和国
青年与体育部(以下合称“项目业主”)
2、办公地址:突尼斯共和国装备与住房部位于突尼斯市贝尔维
代尔区哈比卜・施里塔大道;突尼斯共和国青年与体育部位于突尼斯
市穆罕默德・阿里・阿基德大道。
3、关联关系:项目业主与联合体任何一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4、类似交易情况: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与上述两家项目业主单
位发生类似业务。
5、履约能力分析:项目业主是突尼斯共和国政府的主管部委。
其中,突尼斯共和国装备与住房部负责该国境内的体育场馆工程建设
管理工作;突尼斯共和国青年与体育部负责场馆建成后的运营、体育
活动、运动队管理。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玉生
注册资本:1,039,14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
安装服务;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
外);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
分包;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
—2—
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对外承包工程。
中铁建工是联合体牵头方,占联合体份额50%;公司作为联合体
成员占联合体份额50%;联合体双方共同执行项目并对项目执行承
担连带责任。中铁建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交易双方
业主:突尼斯共和国装备与住房部、突尼斯共和国青年与体育部
承包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组
成的联合体
2、项目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并清理原有体育场设施,在原址新建一座
可容纳40,000名观众的综合性奥林匹克体育场,工作范围包括设计、
采购、施工、调试和培训服务等。
3、合同价款与支付
本项目按合同约定汇率(1人民币=0.4344突尼斯第纳尔)折算
后的合计金额为520,812,962.19突尼斯第纳尔,约折合人民币
119,892.49万元。其中:以突尼斯第纳尔结算的金额为104,162,592.44
突尼斯第纳尔,以人民币结算的金额为959,139,893.54元。业主按照
合同约定的里程碑向承包商支付工程进度款。
4、合同工期
自开工通知日起40个月。
5、合同生效
自合同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3—
6、开工条件
(1)业主已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及项目所需的法定许可;
(2)政府间框架协议已缔结;
(3)本项目已落实融资。
7、双方主要责任
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承包商进入项目现场施工的必备条件,
按照工程里程碑进度及时向承包商付款以及在建设过程中进行管理
协调等。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以其拥有的技术经验和自主研发的项目
管理技术为业主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承担项目工程的设计、实施、
竣工以及修补缺陷(如发生),工程竣工后应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预期
目的。
8、违约责任
若有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应积极采取补救措
施,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突尼斯芒扎奥林匹克体育场重建项目商务合同价款折算后合计
金额约折合人民币119,892.49万元,公司在联合体中所占份额为
50%,对应金额约59,946.24万元,占公司2025年营业总收入
1,156,750.86万元的5.18%。该合同履行后对公司以后三年的经营业
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突尼斯芒扎奥林匹克体育场重建项目是中突两国在体育基础设
施领域合作的标志性项目。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该合同的履行有利
—4—
于公司巩固和深化体育场建设领域专业优势,扩大公司在高质量共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份额。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突尼斯芒扎奥林匹克体育场重建项目商务合同需落实融资,
能否履行、履行时间及履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前对公司经
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本项目存在因法律法规、原材料价格、政治社会环境、融资
等因素发生变化而影响合同执行和项目收益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
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突尼斯芒扎奥林匹克体育场重建项目商务合同。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5—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突尼斯芒扎奥林匹克体育场重建项目商务合同需落实融资,
能否履行、履行时间及履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前对公司经
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本项目存在因法律法规、原材料价格、政治社会环境、融资
等因素发生变化而影响合同执行和项目收益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6年10月29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工国际或公司)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工)组成
的联合体与突尼斯共和国装备与住房部、突尼斯共和国青年与体育部
签署了突尼斯奥林匹克体育场重建项目商务合同。
突尼斯芒扎奥林匹克体育场重建项目商务合同价款按约定汇率
(1人民币=0.4344突尼斯第纳尔)折算后的合计金额为
520,812,962.19突尼斯第纳尔,约折合人民币119,892.49万元。其中:
以突尼斯第纳尔结算的金额为104,162,592.44突尼斯第纳尔,以人民
币结算的金额为959,139,893.54元。该项目位于突尼斯共和国突尼斯
市ElMenzah国家体育城。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并清理原有体育场
—1—
设施,在原址新建一座可容纳40,000名观众的综合性奥林匹克体育
场,工作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和培训服务等。项目工期
自开工通知日起40个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突尼斯共和国装备与住房部、突尼斯共和国
青年与体育部(以下合称“项目业主”)
2、办公地址:突尼斯共和国装备与住房部位于突尼斯市贝尔维
代尔区哈比卜・施里塔大道;突尼斯共和国青年与体育部位于突尼斯
市穆罕默德・阿里・阿基德大道。
3、关联关系:项目业主与联合体任何一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4、类似交易情况: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与上述两家项目业主单
位发生类似业务。
5、履约能力分析:项目业主是突尼斯共和国政府的主管部委。
其中,突尼斯共和国装备与住房部负责该国境内的体育场馆工程建设
管理工作;突尼斯共和国青年与体育部负责场馆建成后的运营、体育
活动、运动队管理。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玉生
注册资本:1,039,14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
安装服务;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
外);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
分包;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
—2—
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对外承包工程。
中铁建工是联合体牵头方,占联合体份额50%;公司作为联合体
成员占联合体份额50%;联合体双方共同执行项目并对项目执行承
担连带责任。中铁建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交易双方
业主:突尼斯共和国装备与住房部、突尼斯共和国青年与体育部
承包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组
成的联合体
2、项目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并清理原有体育场设施,在原址新建一座
可容纳40,000名观众的综合性奥林匹克体育场,工作范围包括设计、
采购、施工、调试和培训服务等。
3、合同价款与支付
本项目按合同约定汇率(1人民币=0.4344突尼斯第纳尔)折算
后的合计金额为520,812,962.19突尼斯第纳尔,约折合人民币
119,892.49万元。其中:以突尼斯第纳尔结算的金额为104,162,592.44
突尼斯第纳尔,以人民币结算的金额为959,139,893.54元。业主按照
合同约定的里程碑向承包商支付工程进度款。
4、合同工期
自开工通知日起40个月。
5、合同生效
自合同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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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工条件
(1)业主已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及项目所需的法定许可;
(2)政府间框架协议已缔结;
(3)本项目已落实融资。
7、双方主要责任
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承包商进入项目现场施工的必备条件,
按照工程里程碑进度及时向承包商付款以及在建设过程中进行管理
协调等。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以其拥有的技术经验和自主研发的项目
管理技术为业主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承担项目工程的设计、实施、
竣工以及修补缺陷(如发生),工程竣工后应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预期
目的。
8、违约责任
若有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应积极采取补救措
施,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突尼斯芒扎奥林匹克体育场重建项目商务合同价款折算后合计
金额约折合人民币119,892.49万元,公司在联合体中所占份额为
50%,对应金额约59,946.24万元,占公司2025年营业总收入
1,156,750.86万元的5.18%。该合同履行后对公司以后三年的经营业
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突尼斯芒扎奥林匹克体育场重建项目是中突两国在体育基础设
施领域合作的标志性项目。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该合同的履行有利
—4—
于公司巩固和深化体育场建设领域专业优势,扩大公司在高质量共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份额。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突尼斯芒扎奥林匹克体育场重建项目商务合同需落实融资,
能否履行、履行时间及履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前对公司经
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本项目存在因法律法规、原材料价格、政治社会环境、融资
等因素发生变化而影响合同执行和项目收益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
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突尼斯芒扎奥林匹克体育场重建项目商务合同。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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